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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沅咀嚼着可以反悔四个字,仔细思索了两天, 才敲板定砖的同意了。 订婚典礼的事宜全是炎霆在操办, 林沅稳坐小祖宗的位置,除了配合设计师量尺寸做衣服之外,其他都不用管,闲着没事就抱着儿子满别墅的玩儿。 五个月大的燃燃黏爸爸黏得厉害,大晚上的非要抓着爸爸的手指才能睡觉。林沅索性就搬到了婴儿房里,陪崽一起睡。 白天既要工作又要操办订婚典礼, 晚上还无法抱着自家宝贝儿睡觉,只能独守空床, 炎霆的生活岂是一个惨字能够形容的。 第一天,他忍了。 忍到半夜, 怀里空落落的睡不着, 炎霆翻身下床, 带着满身烦燥的戾气,偷摸进婴儿房里,把四仰八叉睡在地毯上的林沅给抱走了。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炎燃就醒了。醒来发现爸爸不在,扯着嗓子嗷嗷直哭。 哭得那叫一个惨,可把林沅心疼坏了。 被儿子的哭声吵醒之后,手忙脚乱地爬起来,皱着一张脸忿忿地一脚将睡在旁边的炎霆踹下了床。 第二天晚上,炎霆又独守空房了。他躺在床上,等着时钟指向“1”的位置,起身走出卧室,再次准备去婴儿房抱走林沅。 但这次他没有得手,婴儿房的门从里面反锁了,钥匙还不见了,门根本打不开。 偷媳妇儿计划,就此失败。 炎霆被抛弃的彻彻底底,独守空房了半个月,直到订婚典礼的前一个晚上。 他洗完澡,裹着浴巾从卫生间里出来,看见刚已经去婴儿房里陪儿子睡觉的小家伙,正站在衣柜前照镜子,身上还穿着明天的礼服。 两人的礼服是由一家高奢西服店定制的,全手工,布料也全是金钱难求的限量款,设计师助理上门量体裁衣,每一寸都修整得恰好。 林沅皮肤细腻,眉目清秀,唇红齿白的,五官精致又漂亮。穿上白色的西装,更加衬得长身玉立,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小王子。 西装很合身,包裹在林沅身上,把腰细腿长的特征突出的恰到好处。 炎霆的视线落在他挺翘的屁股上,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慵懒地靠着衣柜旁的墙壁,赤果的欣赏视线一点儿也不加掩饰,把林沅从头到脚穿透了个遍。 那目光太灼热,从他的皮肤上一寸寸滚过,林沅想忽视都不可能。 “干嘛这样看着我?不好看吗?”林沅扯了扯红色的丝绒领结,有点儿不太适应穿正装。 “好看。”炎霆抱臂倚在墙壁上,唇角往下陷了陷,嗓音很沉,“我的宝贝儿自然是最好看的。” 林沅乜了他一眼,眼尾微微扬起,带出几分连他自己都没觉察到的媚意。 下腹一紧,炎霆的呼吸瞬间变得沉浊起来,口干舌燥,脸上笑意不减,俯身靠近过去,贴着林沅的耳朵低喃,“宝贝不穿衣服更好。” “……日。” 林沅眼睛一眯,抬腿狠狠踩在他的脚背上,还故意用力碾压了几下,“光天化日就发情的老畜生!” “已经很晚了,春宵苦短,适合床笫之欢。”炎霆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称呼,并把老畜生三个字贯彻的彻底,一把将林沅抱起来,扔在床上,高大的身形接着覆下去。 “滚!衣服皱了啊!”林沅抬脚踩在他的胸膛上,慌乱地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明天还要订婚呢,不准乱来!” 林沅很怕热,一到夏天就躲在空调房里,浑身上下都没被阳光舔舐出痕迹,到处的皮肤都很白。 尤其是一双脚,脚背的弧度恰到高处,清瘦柔韧,白得晃眼。圆润的脚趾微微蜷着,显得小巧可爱。 炎霆握住眼前细白的脚踝,胸膛剧烈起伏着,像痴汉似的吞咽了口口水。 挣扎中,林沅只觉脚背突然一凉,诧异地抬头便看见炎霆在自己脚背上亲了一下,而且还准备亲第二下。 林沅另一只脚毫不犹豫地踹过去,“你脏不脏!” “不脏。”炎霆握住他伸出来的另一只脚,低头亲了下细白的脚踝,把痴汉的气质发挥的淋漓尽致,“宝贝浑身都是香的,不脏。” 被握在手里的脚瑟缩了一下,林沅觉得这男人有毛病,不脏就怪了。 “不脏你也不准亲。”林沅用力抽会自己的脚,红着耳朵掀起眼皮瞪了他一眼。眼尾湿漉漉的,洇着水光,一点儿也不像是在凶人,更像是调情。 “那宝贝你亲亲我。”猛虎突然撒娇,山崩海啸。 林沅惊愣地眨眨眼,鼓着腮帮子反驳,“我才不亲你的脚,臭!” “不亲脚,亲别的地方。”炎霆说完,气势骤然炸开。浓郁的雄性荷尔蒙气息裹狭在周围,一下激的林沅呼吸急促起来。 炎霆抱起林沅圈在怀里,温热的指腹揉着他发红发烫的耳朵,说出的话流氓的厉害,“宝贝儿,你已经半个月没喂过我了。” 林沅被他委屈的语气给搞懵了,大眼睛眨啊眨,等回过头来,身上的西装已经皱的不成样子,“你给我滚啊,我的衣服!” 他挣扎着往床边爬,没爬出多远,就被炎霆粗暴地拽回去,强行禁锢在了身下。 …… …… 炎霆再畜生,还是有分寸的,没把人折腾得太过。 倒是苦了别墅里的佣人,大半夜还要清洗和熨烫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