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页
眉梢挑了挑,陆鸣涧了然:“所以,这次主打友情牌?” 顾承希一脸懵。 还是乔朗畅接话:“陆总,您找我有事?” 拍拍他,陆大佬表示就是这意思,当然面对顾承希这样的小姑娘,他也不至丢失风度,尚是举杯跟云里雾里的大小姐隔空碰了碰,祝她事业发展顺利。 目送两人并肩远去,顾承希很久都如坠梦中,轻声嘀咕:“陆总他,是在开玩笑吧……” 奚芷薇看了眼苗宝晶,后者接言锁死大小姐的想法:“对啊,陆总别看平时话少严肃,但开起玩笑来尺度还挺大……这正常。”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还有一章,正文完结 第66章 (结局) “畅哥,我真的知道错了。我是被小圈子里的人给误导的,因为太想成功了。”脸面清秀的青年泫然欲泣,本就单薄的肩膀没有支撑般塌着,让不算强壮的身躯更显畏缩。 乔朗畅默然。 青年眼尾愈红,继续哀求:“畅哥,你饶了我吧,我才签下《明月归》,这个角色我争取了很久,我不能被雪藏,那样我的前途就毁了!” 看着那张苦状的娃娃脸,乔朗畅着实有种欺负小孩儿的错觉。其实说他小孩儿吧,也不算过,毕竟才二十岁,但就是这么个小屁孩儿,论心机不知道要碾压多少“成年人”,为人处世更有一套,从老板到经纪人都被他哄得团团转,就这样,出道才两年,无论长相才艺都排不上位的他,竟然就成了公司力捧的新人王,不仅如此,现如今在外都有不少愿意捧他的势力,比起那些同期出道的新人,发展就跟坐了火箭似的,不得不让人感叹人和人没法比!确实,依他的人气和势头,如果能拿下《明月归》这部剧,不乏大红的可能,但无奈,贪心不足蛇吞象,放着自己的饼都啃不完,还心心念念别人碗里的东西,只想强取豪夺,不惜踩死他人成就自己。既然这样,成王败寇,公司都没明确表态,乔朗畅也就放任了消息的发散,把当天酒店的事情选择性向外透露了些,目前正在发酵中,当事人的境遇可想而知。至于后续么,看他的命了。 乔朗畅嗤:“你的前途和我有关系?” 董乐涵的脸又皱了皱,却无言以对:眼前这个面色清淡,但一言一语都冷酷进骨子里的人,他似乎不太认识了。 “《明月归》这剧,你试镜了几次?”乔朗畅没意味的目光扫过他。 表情凝滞了下,董乐涵机械般:“一……一次。” 乔朗畅摸摸额角:“《凌霄》,我试镜了四次。” 董乐涵呆呆看着他。 乔朗畅继续:“《未央》这剧,我被遛了两年,中间被换两次。”微微直身,把自己融进窗户透进的余晖里:“这世上有才的人多了去了,凭什么就该你出头?” 天还早,出了公司,乔朗畅回了趟自己家,现在他基本不在这里过夜了,但保姆还是雇着,他也隔天会回来吃顿饭拿点东西,陆鸣涧下班早会来陪他吃,屈俪君一般没事也会来。对于他俩的事,屈俪君一直没有明确表过态,只偶尔会有微词,可能“婚前同居”这种行为,对上辈人而言,多少还是会有些觉膈应。也是因此,乔朗畅眼下也还不敢提“彻底”搬家的事。 今天陆鸣涧要加班,屈俪君过来陪他吃了饭,聊聊现状。乔朗畅恢复得挺不错,而且复出第一弹也相当成功,接下就该进组早该开拍的那部戏了,不过考虑到他的现状,制片方也“体贴”地改变了一些计划,把预定在上海拍摄的大部分戏份挪到了北京,这样他接下半年倒也不必常驻外地。 吃完饭,乔朗畅取了点东西回陆鸣涧那里。屈俪君没有阻拦,只不轻不重说了句“现在又不是旧时代,为什么不能两边住?”,让乔朗畅耳根燥了许久,但半路回想,又品出点其他味道……其实,也的确不是不行,就是保姆不能再住家,而且那张有点年龄的床也得换一换…… 回到别墅照例先撸了阵酷基,乔朗畅才开始干正事,拿个本子趴在桌上写写画画,偶尔锁眉沉思,偶尔托腮沉吟,看来颇费脑力。 陆鸣涧进门时,见到的就是那么一副场景。换了鞋走过去,还没来得及瞄上一眼就见他合上本子,双手还放在上面压住:“歌词,我还没完成,太乱了,现在不能看。” 一手落在他肩上,一手隔着黑色毛衣撸撸他修长的脊背,陆鸣涧眉梢不屑般轻抖:“你还真听那两傻子的,要给他们婚礼写歌?” “别这么说,”乔朗畅不太满意的他的轻慢:“魏总一直很维护我,再说他也不是要求我专门给他们婚礼写,只是知道我最近在创作,建议在婚礼上表演而已,如果效果达到预期,可能作为我今年的第一首单曲发行。” “这倒行。”那人点头,“那场景也只适合做练习。” 有点无语,乔朗畅拍拍他放在自己肩上的手,转身从背包里拿出个盒子放桌上。 陆鸣涧会意打开,面上乍起一抹欣慰笑意。 “你去年的生日礼物,我才想起。”乔朗畅两手继续叠放在本子上,微微低眸。 没接话,陆鸣涧右手松开左手腕的表链取下那块戴了有年头的表,空空的手腕伸到青年面前,用意了然。 乔朗畅看他一眼,眸光似有几分不满,但还是乖顺地拿起盒子里的表给他套进手腕,认真扣上——大小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