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73 仲夏夜迷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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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宅没有多少男主人的生活痕迹, 这能用布朗常住情人家来解释,竟也没有留下太多女主人的动态。 尽管衣服、珠宝、皮包等等贵妇人的标配,伊冯娜是一样不缺, 但没找到几本正在读的书或杂志。 十九世纪并不是后来娱乐多样化的网络时代, 如今适合女性的室内娱乐方式并不算多。 不出门工作的已婚女性或多或少都会阅读园艺、编织、烹饪等书籍, 要不然就是动手实际操作以而渡过漫漫长日。 伊冯娜不喜社交聚会,她在家又常做些什么事? 侍女也不清楚,布朗太太喜欢独自呆在房间里。她要求佣人不必每日清扫房间,平时都是自己整理房间,而需佣人的大规模扫除一月一次就好。 布朗却对此不觉奇怪, “伊冯娜一直都是自己动手打扫房间, 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嫁过来二十几年也没有改。” 勤于劳动自己动手清扫房间, 有什么不好吗? 这种与一般贵妇人不同的习惯, 真的深究也无可置喙。 不过, 此刻哪怕是朱利安也想到了不妥之处。 萨帕塔的死亡现场,他的房间被整理得很干净。 下午家政佣工前往警局做了笔录,他是每周六、周三清扫萨帕塔家,昨天并没有被要求加班打扫。 今天是周二,萨帕塔被害。他家除书房以外,其他房间都很整洁。 除非萨帕塔周日、周一根本没有回家,否则不可能保持刚刚大扫除后的整洁状态。 那么谁做的清扫? 萨帕塔本人?还是去他家过夜的情人——伊冯娜? 时间线变得奇怪起来。 今天, 周二。 上午八至九点, 伊冯娜当街被杀。 往前倒推七个小时,凌晨一至两点, 萨帕塔在家被杀。 从萨帕塔家的整洁状态, 是否意味着伊冯娜周一夜晚去过他家? 工作狂萨帕塔只有周一、周二晚不加班, 他是专门抽时间陪伊冯娜吗? 问题来了。 伊冯娜周一夜晚在萨帕塔家会呆多久?她与萨帕塔死前的昏迷状态有关吗?与凶手又有正面交集吗? 朱利安马上就伊冯娜的踪迹问题,询问了布朗宅的侍女。 侍女表示女主人伊冯娜昨天没有出门,特指没有谁发现女主人从正门离开布朗宅。 但,门关了还有窗。 歇洛克翻出窗,是沿着外墙爬了一圈。一楼半的外墙位置,在浮雕上发现了蛛丝马迹。 不是鞋印,而是半枚戴着手套后留下的掌印。 其手印大小目测与伊冯娜的手掌相似,稍后可与尸体校对核实是否能完全吻合。 再与布朗宅的其他人对比,是另有两位女佣也是差不多的手掌大小,但她们全部否认曾经爬窗。 布朗的脸色有点差,他抬头仰视在一楼半处的掌印。“伊冯娜的房间在二楼,她是怎么爬下来的?” 这个问题没人回答。 二楼并不算高,布朗宅的外墙也有可作借力点的装饰物。它不是悬崖峭壁,有心练习总能学会爬墙。 朱利安忍着讽刺,布朗作为伊冯娜的丈夫,对妻子的状况一无所知。伊冯娜的异状谁逼的?还不是布朗自己搞的,先在外头养起了情妇。 夜,九点。 五月的德比市,天色已黑。 对于布朗宅外部环境的详细勘察,要等到明天白天再继续。 歇洛克上了二楼,询问凯尔西有没有更多的室内发现。“班纳特先生,您……“ 踏入布朗宅女主人的房间。 则见凯尔西从床底下钻了出来,她的衣服上难免沾了少许灰尘。 无需惊讶,常规操作。 侦探总会在各种奇怪的地方钻进钻出。 不过,眼前的场景有些让人想发笑。 一贯优雅从容的绅士班纳特先生,她的头发有一小撮微乱,呆毛半竖了起来却不自知。 歇洛克忍住笑,“杰瑞,你的头发乱了。” “是吗?” 凯尔西顺了顺头发,却见歇洛克嘴角微抽,他在更加努力地压制笑意。“福尔摩斯先生,请问您的笑点什么时候降到如此之低?” 歇洛克盯着凯尔西头顶的呆毛。它非但没被抚平,还被凯尔西拨弄地更显跳脱,仿佛随时能起舞随风摆动。 “亲爱的班纳特先生,我怎么可能取笑您。” 歇洛克三两步走向凯尔西,帮她捋了捋头发,顺带拂去了她肩上的浮灰。“您怎么就不明白,我嘴角快克制不住的笑意,是因为见到您便克制不住的心生愉悦。” “那我真要谢谢您了!” 凯尔西露出出标准微笑,她会好好等着,可以确定歇洛克也总有一天头竖呆毛。 小插曲,在朱利安与布朗迟几步进门时结束。 凯尔西转眼就严肃地问布朗,“听说您与伊冯娜女士有一个儿子,温迪·布朗在利兹大学读书。希望您能尽快发电报,通知他回家一次。” “你们找温迪做什么?” 布朗并不愿意打扰儿子的学业,“温迪从高中起就在外住校,他对家里的事,对伊冯娜的事并不清楚。” 朱利安忍了一肚子嘲讽,终是没能再忍住讥讽布朗: “伊冯娜是温迪·布朗的亲生母亲。母亲被杀,通知儿子回家奔丧,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流程。布朗先生,您再怎么希望儿子别耽误学业,也不能瞒着他母亲去世的事吧?” 布朗当然不会阻止儿子参加妻子的葬礼,但那也是正式入葬时的事。 现在把温迪叫回来,多半是要他配合调查弄清伊冯娜的生活动态,但孩子能知道什么。 歇洛克直截了当地说,“布朗先生,您认为儿子与妻子的关系淡淡,这都是您认为。您也没想到您的妻子会爬墙,又凭什么料定温迪·布朗不了解他的母亲?” 布朗被堵得哑口无言,只能不太情愿地说:“好吧,我去发电报,但不确定温迪能在几天内赶回来。” “利兹大学在约克郡,如果温迪足够挂怀母亲想弄清真相,最迟后天上午他就能到德比市了。” 凯尔西说得是日夜兼程的情况,她问布朗,“正常人听到母亲被杀,在力所能及时都会尽快回家。您说温迪不确定多久才能回来,是意味着您的儿子与您的妻子互生嫌隙了吗?” “当然不是。他们母子俩之间没有任何嫌隙。” 布朗断然否认,他已经被凶手故意陷害成为杀害萨帕塔的嫌犯,绝不能让儿子被无端误会。 当即,布朗不再废话,迅速去书房发电报。 屋内剩下三人。 歇洛克看向凯尔西,“是不是找到了线索,与温迪·布克有关?” “不算与温迪有关,准确地说是与约克城有关。” 凯尔西从口袋里取出小纸包,从里面取出一块小纸片。“是信封的碎片一角,床下找到的。上面的邮戳来自约克城。” 翻查伊冯娜的私人物品,她保留的书信不多。 十封社交邀请函,还有二十七封来自儿子温迪的问候信。 这三十七封信,全都经过门房侍者代收转达给伊冯娜。 此外,近五年,门房没有见过其他寄给伊冯娜的信。 “伊冯娜的社交圈并不涉及约克城,而温迪从高中至大二一直在西约克的利兹学习,他的信件也全从那里寄出。” 凯尔西指了指碎纸片上的邮戳,“这间房怎么会有来自东约克的约克城信封残片?” 朱利安瞧着仅有拇指大的纸片,凯尔西是从床脚把它找了出来。 这东西能说明什么呢?原件根本就没有被保留下来。 歇洛克却知凯尔西的言下之意。 信封来自约克城,那里正是百余年前康拉德失去行踪所去的魔法之城。 最后见到康拉德的阿什比,他的后人萨帕塔被杀,而萨帕塔的书房里有几本治愈术的卢恩魔法书。 伊冯娜与萨帕塔,二十多年前是邻居,二十多年后极可能是情人关系。 如今在伊冯娜房间找到的信封残片,是不是意味着她与魔法之城有所牵连? 截至目前,伊冯娜身上有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本该是养尊处优的贵妇为什么会善于爬墙,是谁教的? 今天早上,她为什么要六点就出门?在前往案发地点前的一两个小时,她究竟去做了什么? 这些问题布朗作为丈夫给不出答案。 布朗宅的侍女们压根不了解女主人的情况。 伊冯娜并没有亲近的朋友,而她的娘家早就没人了。 如此一来,必须要问一问温迪·布朗是否知道母亲的一些小秘密。 朱利安不了解太多内情,他看着邮戳信封碎片,苦恼地挠了挠头。 “有些糟糕。这信不是走正常流程由邮递员送到布朗宅门房。德比市的邮局那么多,谁知道伊冯娜选了哪家作为代收点。” 朱利安不是怕麻烦不想搞毯式搜查。 哪怕带着伊冯娜的照片一所所邮局询问,但伊冯娜会爬墙偷偷出门,她肯定做了伪装。邮局的工作人员也许没见过取信人的真面目。 让人头疼的是,布朗宅内找不出伊冯娜伪装的装备。 不论接下来要怎么调查,今夜可以暂告一个段落。 两位侦探绕道警局,将案卷资料与尸检结果带回了旅店继续研究。 解剖结果与预判大致相同。 萨帕特服用过镇定安眠类药物,他在被砍头时处于昏迷状态。 伊冯娜死于腹部伤口,体内未检测到常见毒物,几乎没有反击抵抗伤,唯独左手掌心有一道轻微划伤。 从伤口未愈合的情况来看,这道划伤是今天早晨造成的。 但华生批注了一笔: 「死者伊冯娜,死时佩戴手套。手套完好无损未见划痕。因其腹部伤势,估测伊冯娜曾用双手按压腹部企图止血,而手套被鲜血完全染红。」 以上的情况表示伊冯娜中途取下过手套。 在左手受伤后又重新佩戴了手套,或者今早出门时随身携带了另一副手套,遂将破损的手套丢弃。 凯尔西整理着目前已知情况,伊冯娜的形象可谓几度变化。 伊冯娜曾经做过家庭教师,却嫁入豪门。 伊冯娜与昔日故交萨帕塔重逢后成为情人,两人双双被杀。 伊冯娜没有融入贵妇圈的社交聚会,她一直保留自己动手打扫房间的习惯。 伊冯娜活得看似枯燥乏味,但居然会翻窗爬墙而毫不被人察觉的本领。 伊冯娜身上到底还有多少秘密? 「凌晨三点半,我们刚刚进家门,突然听到街上传来的皮鞋鞋跟声响‘踏踏踏’—— 去查看,看到一个男人的背影。他戴着绅士帽,穿着风衣,消失在街角路灯光下,而很快就没了脚步声。」 凯尔西细读了目击者证词。 今天,抛尸地兽医诊所附近。 九位酒吧夜班员工刚刚到家,听到了可疑的脚步声开窗查探。 让人疑惑的是,为什么是突然出现脚步声,之前在空荡街上竟是没有异常声响? 既然是踏踏踏的走路,怎么就很快听不到脚步声了?凌晨街头非常安静,应该能听到回声。 这代表街上可疑的脚步声,是凶手掐准时间故意让人听到的,从而制造目击者。 为什么故意制作目击者? 一个理由,以似是而非的男人背影来搞嫁祸,嫁祸布朗被指认成杀害萨帕塔的凶手。 那么是谁在伪装? 凯尔西想着即刻敲响了隔壁歇洛克的门,“汤姆,我想找你借点东西。” 座钟,将要指向深夜十一点。 歇洛克还在翻着警方对伊冯娜被害地点附近的勘察结果,报告几乎不存在有价值的线索。 让他有些在意的是,有四五人提起近两周夜间听到过几次‘嘭嘭’的轻微炸响,但从未能找到声音源自何处,更没有发现哪里有爆炸异状。 当下,敲门声响。 歇洛克看了眼时间,时至深夜,凯尔西需要问他借什么东西? “请借我一套你的衣服,最重要的是皮鞋。” 凯尔西携带伪装衣服都是合身定制款,她需要在四个半小时后,即凌晨三点半,尽快去核实一件事。 “你要我的衣服和皮鞋?” 歇洛克瞬间想到酒吧员工的证词,“凌晨,街灯,背影,工作劳累深夜下班的员目击者。你是想确定那些目击者能否分清真假嫌犯。” “是的。我还怀疑突兀又响亮的皮鞋走步声是怎么一回事。” 凯尔西指出,“如果穿了大码不跟脚的鞋子,鞋跟着地的声音会更响亮。” 什么情况需要穿大码鞋? 女扮男装,是一种可能。 歇洛克取来衣服与鞋子,当下期待起四个半小时后的情景,不单单是因为案情可能会有突破口。 “杰瑞,请务必让我同行。让你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亲眼见识你扮成福尔摩斯先生的样子。这听起来有些绕,但你的做法真是太有趣了。” 歇洛克:瞧!之前没说错,凯尔西能带给他无限乐趣。 凯尔西微笑,面对兴致勃勃的歇洛克,她能说什么? 这次伪装单纯是为破案需要,才不是故意解锁新的扮演角色,她才没有奇奇怪怪的嗜好。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