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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那天,村里各处都是张灯结彩, 从一早上开始鞭炮声就响个不停, 童梓岳穿着一件小棉袄叫童彩花起床。 一家人从早上开始吃的就格外丰盛, 昨夜刚下了一场大雪,天气冷的厉害, 哪怕是在屋子里都有点儿让人瑟瑟发抖。 童彩花咬着猪蹄, 伴着屋外的鞭炮声开口道:“爹,嫂子。咱们家过完年就搬镇上去吧。” 叶红裳的手微微一顿,“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了?村里不挺好的吗。” “好啥好啊, 这村里什么都没有,咱家也没什么亲戚在这儿。” “搬家太麻烦了。”叶红裳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也有点儿想要去镇上看看。这几年他们家已经攒了不少钱,若是搬到镇上去, 以后接生意也更省事。 “这有什么麻烦的。”童彩花歪头看着童父:“家里都是些破烂玩意能扔就扔了。况且去了镇上的话,无论是爹的腿还是娘的疯病,都可以找人治了。” 童父倒是习惯了自己这一双破腿,只是每到阴天下雨的时候还会疼痛难忍。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咱们家也不能一辈子困守在这小乡村里不是。” 童彩花趁热打铁,又把镇上的诸多好处说与了二人。一顿饭下来,童父叶红裳二人,也动了心。 过了十五,这个年基本也就算过完了,如今天冷路滑,童家人说定了等到开春之后就正式搬到镇上去住。 至于房子的问题,就先托付给张老板解决,张老板知道这个消息高兴地不行,很快的就找好了一户距离他铺子很近的老宅。只等人搬过来。 三月初十,清明前两天,童家人带着大包小裹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好长时间的小破屋。至于李响童彩花嫌烦,早就在去年把卖身契撕了打发他离开了。 临行之时,村长还带着几个村民来送了他们,童彩花和钱大爷多说了两句话,还让他若是以后有事就给自己写信。 童家一家子的老弱病残,路上耽搁了不少时间,初十早上走的,清明第二天的中午才到了镇上。 童梓岳是第一次来镇上,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晃了眼,看什么都新鲜。这也让童彩花想起来自己第一来镇上的时候。 马车直接将他们送到了新宅子大门口,据张老板信上所说,这是他好友闲置不用的空宅,正好让童家人住,租金便宜到不行。 童彩花对此还有过怀疑,张老板这么个奸商,真会做这么好的事,不过她们一家人生地不熟的,现在也没别的选择。 老宅的位置很不错,出门往前走一段就是主街,无论是买什么都很方便。 宅子虽不算特别大,但是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不需要他们另外添置。以前一家人都要挤在一起,可现如今每个人都有了自己单独的屋子。 童彩花本想选个最小的院子住下,但叶红裳却让她去了仅次于正房大的东厢房。 放下行李,童彩花环顾着自己的新房间,心里面美滋滋的,终于不用再挤在一个只有床和柜子的小房间了。 刚开始童家人住在这么大的屋子还很不适应,适应最快的反而是大黑狗黑黑,它有了能够尽情撒欢的地方。不过他们住了个十天半个月,也就都习惯了。 张老板还是第一次见到叶红裳本人,颇为吃惊拥有这样好绣工的人居然会是这么一个美貌的女子。 这几年来,叶红裳和童彩花凭借着精湛的技艺,渐渐在镇上也积累了一批回头客,谁让她们绣的衣服花样别致,颜色也格外丰富亮丽呢。穿在身上,街上的人都看个不停,可满足了不少妇人的虚荣心。 这点也是要多归功于童彩花,她毕竟是个现代人,将现代的一些花样融合到绣品中。自然脱颖而出。 从去年开始,不光是镇上有钱的妇人家会来订做叶红裳童彩花制作的成衣,就连京城都来了几单生意。给的价钱那叫一个高。 童彩花开始有意减少了接单的数量,有些东西越是供不应求,价钱才越会抄起来。她们名声已经打响出去,之后慕名前来的不会少。 在镇上住习惯了,童彩花便带着童父去了附近最好的医馆看腿。大夫说童父的腿疾虽然不能完全康复,但想要摆脱拐杖是有可能的。只要按时服药,并且定期到医馆治疗。 这么多年童父活的浑浑噩噩,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差点儿热泪盈眶,要不是在女儿面前觉得有些丢脸,怕不是要直接泪洒医馆。 童彩花本来以为来了镇上会变得非常的忙,不成想反而比以前生活的要更加清闲。每天绣花的时间也没多少,其余时间就只有看书。童家人虽然还奇怪过她怎么认识字的,但都被她给蒙混过去了。 以前的那个傻子童彩花再也见不到一点儿踪影。 春雨绵绵,童彩花踩着地上的水坑去张老板的店里拿布料,进了店却不见张老板人,就连熟悉的店小二都没了踪影。 柜台处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正低头打着算盘。一袭青衫,身材偏瘦。长相清秀儒雅。有点儿类似方林的气质。 说起方林,他当然是最高兴童家人来镇上的人了,他等了叶红裳四年,也不介意再等四年。 那年轻男子听到声音抬起头往门口看,就见一个穿着桃色衣衫的可爱少女站在那里,一双大眼睛正看着他。 少女声音清脆洪亮:“张老板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