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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本书欢迎购买正版感谢对作者的支持! *——*——*——*——*——*——*——*——*——*——*——*——*——*——*——*——* 捌、擦鼻子 饭后,江庆之难得没有立刻去书房,而是坐在沙发上看起报纸。 荏南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坐了过去,拾起桌上的画报装作专注的样子。 张妈洗了水果过来,是北边运来的草莓,这东西精贵,往往都是百货商店和西洋糕点店里的奶油蛋糕上才会放一颗半颗,可是荏南爱吃,所以家里一到季节就会备着有。 江庆之并不太在意这些小玩意,对水果也没什么喜好,往往是准备什么吃什么,但今天这草莓,倒是他特意交代的。 荏南平时的话早忍不住偷吃,今天却还是装模作样从画报的边缘偷看斜对面的人。 他像往常一样,衬衫挺阔,西装马甲贴住紧实的腰线,西裤上的缝线直到裤脚都熨烫得笔直,脚踝被黑袜包裹,穿的是德比鞋,牛筋底的,江庆之不太中意像牛津鞋和布洛克鞋那样的款式,嫌花俏不实用,正如他穿着打扮总是保守,今日和昨日也无甚不同。 只除了那副眼镜。 大哥眼睛从始至终都盯着报纸。 而她从始至终都盯着大哥。 她不是故意的,只是高潮过后便昏睡过去,那眼镜便一直泡在她穴里了。 她本来是不想还给大哥的,想装作丢了的样子自己藏起来。 毕竟这一切都太令人羞耻了。 可是大哥自己发现后抢去了,荏南还沉浸在舌尖的滋味时,大哥就走了,追都追不及。 所以如今,她只能任由那副浸淫过她的身体的金丝眼镜,无间地横过大哥的太阳穴,勾住他的耳朵,偶尔触碰着他耳后的皮肤。 任由大哥戴着它,出门上班,衣冠楚楚地和人握手、签字,在偌大会场几百人的目光中发言,最后将那戴着金丝眼镜温文尔雅的样子印在闪光灯中。 正如现在,她也只能看着大哥伸手扶了下眼镜,手指划过镜架,然后拿了颗草莓,放进嘴里嚼咽。 只是一个动作,她就已经湿了。 荏南不可抑制地想起了昨晚,仿佛如今置于大哥唇间的不是草莓,而是她。 草莓的汁液在他齿间绽开,可惜荏南看不分明,但她想,现在大哥的唇,一定是甜的,如果她将舌尖伸进去,还能尝到草莓酸酸甜甜的味道。 荏南有些出神,江庆之不动声色地从镜片后看了她一眼,说道:“不爱吃?” 这才如梦初醒,这是平常她最喜欢的,今天端了一碟红宝石一般的草莓上来,各个都很漂亮,她却迟迟没有动手,自然令他侧目。 荏南慌乱地找着借口,“是这画报太好看了,我看得入迷……” 说到一半又噎住了,画报上正是大明星冯心怜小姐,标题还是夺人眼球的感情史起底,她有些尴尬地放下了。 “明之和她并没有什么干系,这回只是巧合罢了。”江庆之瞟了眼封面,随之解释了一句。 荏南有些泄气,旁的人就算了,大哥为什么也这样同她解释,二哥和谁有干系或无干系,与她有什么干系。 在大哥眼里,也是把她当作明之的未婚妻吗? 这比把她只当小妹妹还糟! 荏南反叛心起,不由反驳道:“没干系二哥怎么会去接她呢,我看他俩男才女貌,顶般配的。” “是我让他顺便照顾一下的。”庆之翻过一页报纸,淡淡说道。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荏南一下子气得眼睛都有些红了,她想质问大哥和她又是什么关系,至于隔着这样千里万里拍电报交代二哥照顾一个女人,还是一个这样风情万种的大美人。 可她不能问,家里的囡囡,是没法过问大哥同谁有什么交往的。 她只将那本摊开的画报一下盖好,然后端起盘子一口一个草莓的吃。 江庆之看她脸转向外,从侧后方只能看到突出来的塞得鼓鼓的脸颊,一点闺秀的用餐礼仪也不讲了,吃得又急又快,也不知是吃东西还是泄愤。 他有些无奈,继续说着:“在宴会上碰到过几次,上次市政府办的慈善晚会邀请了她出席,正好说起这事,便做个顺水人情。”冯心怜是新近最红的女明星,一举一动都谋杀菲林,出席慈善晚宴也算是帮了忙,席上讲起他在欧洲的弟弟,自然要给这个面子。 江庆之平日里做事只有别人听他的,哪有他向人解释的,可囡囡正生着病,所以他也比平日心软三分。 荏南听了却不领情,心里却更伤心,那些场合大哥很少把她作为女伴带去,就算去,也都是一身女学生打扮,一看就稚嫩得很。 她已经长大了,也可以穿风情的旗袍,可以穿那露出肩背的西洋裙,可以穿尼龙丝袜而不是白长棉袜,可以穿高跟的皮鞋了。 她是个女人,而不是大哥的囡囡。 “礼拜天你带我去张记裁缝铺,这次我要自己挑旗袍样子。”她半背对着庆之,口气中有赌气,也有点藏不住的心酸。 荏南眼圈有些红了,可以藏起来不让看见,可她本来就受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