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嬉闹三国在线阅读 - 第35节

第35节

    论人多粮多,几年前他们如何比得过袁绍?

    曹冲也知道想靠粮食多打胜仗没那么简单,听到郭嘉的话后还是有些失望。

    即便有金手指在手,他能做的事还是有限,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金手指所能给他的,不过是些种子和发展庄子的工具而已,真打起仗来要摧毁这些东西实在太简单了。

    曹冲认真地对郭嘉说道:“往后还得先生多劳神。只有平定了天下,大伙才能安心过日子。”

    郭嘉看了眼天边阴沉沉的层云,说道:“这本就是我们心中所愿。”

    大汉气数将近,像是块美味的肥肉,谁都想咬上一口,谁都想分一杯羹。

    天下诸侯并起,大家都有兵马在手,大家都占了地方称王称霸,谁都想当一统天下的那个人,因此谁都不服谁。

    “打快点”这三个字说得轻巧,可是谁又能做到这一点?

    谁都做不到!

    曹冲与郭嘉都没再说话,并肩回了曹冲住的院子。

    曹冲把土豆送去厨房,又对厨房的人叮嘱了一番,告诉他们该如何料理这种新口粮。

    说新其实也不新,早前曹冲已经叫他们拿来炸过薯条,只是那次的土豆不是庄子里种出来的,所以意义大不相同!

    曹冲与郭嘉吃完这顿土豆炖肉,庄子便正式开始了当季的收成。

    庄户们到自己动手挖土豆的时候,才震惊地发现这种新作物的产量居然这么高!

    郭嘉已经组织好军屯的人过来搬运土豆,除却庄子上自己留种和尝鲜之外,剩下的全都安排到军屯去当来年的粮种。

    庄户们通过这次交易,获得了不少粮食和绢帛。

    有些人手脚够勤快,照料得比较精细,地里的产量自然也更高,他们得到的粮帛几乎把他们屋子堆满了!

    手头有了盈余,他们欢喜地进城去换了不少好东西,甚至还奢侈地买了不少盐和肉,准备做些腊肉放起来慢慢吃!

    曹冲见庄户们脸上都洋溢着开怀的笑容,连刚来时清瘦可怜的妇人们身形都慢慢丰腴起来,心里也挺高兴。

    小老百姓的愿望很简单,有吃有穿,有田有宅,日子就能过得有滋有味。

    曹冲分出一箩筐土豆,屁颠屁颠叫人给曹丕送去,还特地挑了颗又大又好的用礼盒盛好,在里头附赠弟弟爱的家书一封,表示明年春天哥哥种下一颗土豆,不用等秋天就能收获千千万万颗土豆!

    剩下还有诸如“哥哥且把它种在院子里,忙碌之余看一眼,就像弟弟陪在你身边一样”之类的话,更是不要钱似的往信纸上堆。

    这信纸乃是造纸作坊那边拿出的成果。

    当时曹冲让曹丕派来的三位造纸匠人分三个方向研发,结果其中两个人陆续宣告失败,纸张根本没法成型!

    他们也没气馁,转为共同捣腾最后那棵独苗苗,三人齐心协力之下终于顺利产出第一批能用的纸!

    这纸颜色虽不够白(和曹冲印象中的纸对比),但胜在不洇墨,好写得很!

    历经数月的不懈努力,造纸作坊终于不再是个只进不出的赔钱部门!

    虽说距离真正创收还有老长一段路要走,但至少有拿得出手的产品了,他们离赚得盆满钵满只差加大生产力度!

    对比造出新纸所能获得的收益,曹冲前期投进去研发的钱根本不算事儿。

    到了结尾,曹冲自然围绕着簇新簇新的信纸给曹丕重点讲述了他们“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带来的巨大成果,并为曹丕送上半车裁好的新纸。

    曹丕收到曹冲派人送回城的土豆和新纸,心情十分复杂。

    等读完曹冲写来的信,心情的复杂程度又更上了一层楼。

    有这两样东西在手,何愁他们邺城不成为天下人心驰神往的地方?

    曹丕垂眸看着信上话里话外、明里暗里写着的“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八个字。

    他从来不是天真的人,甚至有些瞧不起天真的人,觉得他们要是死于非命肯定是因为他们太愚蠢。

    只是曹冲这小子,会是个蠢人吗?

    要知道这小子从小就比旁人聪明得多,所作所为更是极得他们父亲喜爱,绝不会是愚笨之人。

    如今曹冲这般向他们示好,许是大病一场令他意识到生死无常,想着自己真要有个好歹还有他们能对环夫人母子几人多加照料。

    曹丕不由得想起年初曹冲病得奄奄一息的模样。

    当时他对这个弟弟不怎么在意,觉得曹冲是生是死都没什么关系,听到曹操骂他们不关心弟弟的时候他还觉得挺委屈。

    如今再回想年初曹冲病倒后的种种,曹丕发现要是换到现在的话,自己还真的会第一时间赶过去看看。

    这么看来,父亲当初骂得倒也不冤,那时他确实没把曹冲当真正的弟弟看……

    当然,这点转变并不代表他吃曹冲这一套,事实上他对曹冲一天到晚写的那些书信嫌弃得很!

    就没见过这么写信的!

    一百句话里面,废话占了九十九句!

    单纯是废话也就罢了,还是那种恶心吧啦的废话!

    这玩意扔掉感觉不太礼貌,放着又感觉放到哪都不对劲。想他书房里摆着的书信,哪封不是文采格外出众或者内容非常要紧的?

    只有曹冲这小子,一天到晚写的都是什么东西?!

    第34章 【郭嘉长胖】

    关于他二哥的复杂想法,曹冲是不晓得的。第二日他便兴冲冲地给徐干等人都送了一刀纸,让他们可着劲写,写完还有,保证够用。

    过去一年里,学堂里的学生都是用木制沙盘练字,练完把沙子推平就可以重复使用,成本非常低。

    唯一的问题是他们基本没法像寻常文人挥笔就写,大多数人连正经笔都没握过!

    现在纸既然有了,曹冲便领着学生们上了堂手工课,一起给兔兔剃毛,取用它们身上的兔毫。

    入冬之后,兔子俨然成了周围猎户们最好找的猎物,送来村子的也是兔子居多。

    曹冲带着学生们把收来的兔子五花大绑,挨个取了背脊和尾巴上柔软漂亮的箭毫,经过一番问题百出的处理、对齐、捆绑、黏合,成功获得手工制造的原始兔毫笔!

    徐干日子虽清苦,笔却是买得起的,可看着曹冲领着一群小孩兴致勃勃地做笔,不知怎地也来了兴致。

    他二话不说捋起袖子亲自跟着做了几支。

    成年人的手就是灵巧得多,曹冲这群小屁孩做出来的笔或多或少都有点瑕疵,徐干的成品却十分漂亮,很有后世那种大师纯手工制作的味儿了!

    曹冲捣鼓完自己做的第三支笔,转头一看,徐干做的和自己做的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登时撂下自己手头的兔毫,凑到徐干旁边看得垂涎三尺。

    见徐干轻松从容地做好第二支兔毫笔,他便腆着脸说想要沾沾徐干的文气,问徐干能不能送他一支。

    徐干见他跟个小孩似的,并不觉得他的要求有什么不妥当,笑着把手头刚做好的兔毫笔送他:“拿去吧。”

    曹冲心满意足地把笔揣好,改为背着手去给学生们指导造笔过程的疑难问题。如果不看他自己做成什么样的话,俨然很有专家派头!

    曹冲动手能力不强,教学能力(指手画脚能力)却很出色。

    一个早上忙活下来,每个学生都拥有了一打兔毫笔,并成功掌握了基本的制笔技巧。

    最后曹冲从每个学生那里敲诈了手工兔毫笔一支作为他这堂手工课的束。

    即便曹冲不说,大家也想给曹冲送,只是觉得自己做的笔不太拿得出手。

    现在曹冲亲自提出来了,学生们自然都热情地挑出自己最满意的笔奉上!

    曹冲抱着笔往回走,还跟徐干嘀咕:“他们给得这么痛快,一点敲诈的成就感都没有。”

    徐干笑道:“莫说给公子一支笔了,就算公子要他们拿出家中所有家当,他们也会二话不说听从。”

    徐干到庄子里住了两个多月,越住越清楚曹冲在庄户们心中的地位。

    他不知晓这些庄户刚来时是什么样的,只知道如今庄子里但凡提起曹冲,所有人永远都只夸好,没有人说半句不好;若只是嘴上说说,那也不稀奇,难得的是谁家得了什么好东西第一时间想的便是拿去献给曹冲!

    在这庄子之中,曹冲在所有人心里都是排在第一位的存在。

    曹冲听了徐干的话,直摇头说道:“我要他们家当做什么。”

    徐干笑着说道:“正是因为公子没想过要,所以他们才愿意给。”

    这话听起来就很哲学了。

    曹冲琢磨了半晌,没琢磨明白,索性不想了。

    他与徐干分别后又兴致勃勃地拿着新笔试新纸,给曹丕写起了例行的日常汇报,顺便给曹丕捎去一支自己亲手做的笔。

    曹冲还在信里详尽无比地把自己如何亲手给兔兔剃毛、如何悉心用细线捆起那一撮撮小小兔毫等过程描述了一遍。

    这支笔,虽然长得丑,也并不贵重,还不怎么好写,但每一根兔毫都蕴含着弟弟满满的心意啊!

    身在邺城的曹丕看完信,打开曹冲装笔的木匣子一看,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从未见过如此歪歪扭扭的兔毫笔!

    亏他还特意找了个木匣子装起来!

    这根本不是好不好写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写的问题!

    曹丕啪地合上木匣子,吩咐左右伺候的人:“放起来,放到那口装信的箱子里。”

    眼不见为干净!

    另一边,庄子中的学生们当天下午便上起了第一堂习字课,在纸上写字的那种。

    纸张这种以前自己根本没机会碰的珍贵东西,如今竟能拿给他们习字用,每个学生心里都既忐忑又骄傲。

    忐忑的是怕自己字写不好浪费了这么好的纸,骄傲的却是自己有幸成为庄子的一份子、成为第一个用上新纸的人!

    班长崔贞最先动手。

    她拿起自己亲手做的兔毫笔,在纸上写下第一个字:曹。

    至于曹冲的名讳,她却是不能写的。

    徐先生说长者与尊者的名字她们得避讳,在她心里,曹冲就是最该尊崇的人,没有曹冲就没有她们现在的生活。

    崔贞只在旁边写下自己早已烂熟于心的名字:崔贞。

    看着自己的名字写在光滑漂亮的纸张上,崔贞有种奇妙的感觉。

    在此之前,她也知道自己姓什么、知道自己叫什么,只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这样清晰地意识到这个名字属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