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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命运 第3节

    “嘘嘘,小白白,江湖救急。”

    这位庄晗晗不仅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男闺蜜,我来电视台后的唯一好友他也不是本地人,大学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就留在了巴诺市,说起来与我一样的孤苦伶仃。虽说他看上去外形是软弱了些,性格中也有些恶趣味,因为太浪说起话来经常会尴到某某同事,但在我还是实习生的时候,只有他不顾我的新人身份挺身而出,让我在两小时内熟悉了节目,三天学会了全部工作流程,实习生就只有我能给披荆斩棘的留到最后,功劳绝对非他莫属,也是绝对的外干中强型的中国好萌友。他没什么朋友,经常被栏目组的人排挤,在我财务吃紧的时候从不吝啬,请我好吃好喝,操着东北口音与我互诉衷肠,所以我当即就拍着他的肩膀,将他认定为今生的好姐妹。

    “好说好说,放开你的咸猪爪。”

    看他的样子根本不是1和2抉择那般简单的求助,这个没脑子的说不定又惹出了什么大乱子,我正要安慰他,却不想他将那份文件塞进了我手里。

    “下个星期就要录制新一期的节目了,这是策划案,‘寻找过去的真相’的主题是我想的,怎么样,看这名字不是盖的吧。”他拍了拍胸脯,“没错,这期节目我是总编导。”

    我瞧了一下,那是改版后的新一期策划案,的确是少数的栏目组高层才有资格看的详细版本,瞬间让我垂涎三尺的瞪大了眼睛,封面上写着《汝窑为魁》五月方案及嘉宾名单。

    庄晗晗用期待的眼神看向我,“小白白,你一定要帮我哦,你可是答应了哦。”总觉得他话里有话,正在刻意筹谋着什么,但是每次看到他那像柯基犬撒娇的眼神,我都毫无抵抗力。

    “想吃好吃的了吧,我可没钱请你,明天我就要带我的宝贝回家了,想吃好吃的,下个月我开了工资第一个请你。”

    庄晗晗在工位上拎起他那布满品牌特征的驴牌大包,跨住我的胳膊,神神秘秘的腼腆一笑,“哥不差这点碎银两,我们先远离这里,我请。”

    灯红酒绿是巴诺市小街的特点,空气中弥漫着香香辣辣的味道,我糊里糊涂被庄晗晗拽到了一个当地小有名气的涮串店,并被他一瓶小啤酒罐进了肚,感觉整个人有些飘飘欲仙。

    庄晗晗将好吃好喝的盘子全部推到了我的面前,我撕下一块毛肚在嘴里咀嚼着,感觉整个嘴麻滋滋的,头也麻麻的,这样暗爽的感觉让生活突然变得很美好。

    “你就知道我抵抗不住美食的诱惑,姐妹,到底什么事,直说。”

    庄晗晗继续憋着小心思,慢条斯理的说道,“真给咱自家人争气,我就说我庄大人运气逆天,要么没有朋友,要么就交一个顶级白金克拉斯好友,别看你这外形跟个假小子似的,我就稀罕你那小倔劲儿,绝对是大家闺秀,对,大家闺秀。”

    他压下一口啤酒,忽闪着一对含情脉脉的大眼睛看着我。

    对于男人来说,他这个外形确实娇嫩细腻了些,不过我总觉得男孩子干干净净会穿搭总比脏兮兮的胡茬子壮汉可爱得多,看着他那细皮嫩肉的小脸,我惹不住掐了上去。

    “别哔哔了,说正事吧,再不说我要喝多了,我家教严着呢。”

    庄晗晗满眼的隐忍和委屈,咬着嘴唇叹了口气,“你有那么有钱的姐姐,你怎么过的这么苦啊!我可怜的小白白,不过你别担心,我不会对任何说的。”

    “就你戏多,不是你这个大喇叭,全单位的人怎么都知道了。”

    庄晗晗用纸巾细致的擦着嘴角边的油渍,飞快的说了句,“我就只说了一句。”又装作细细回忆的样子,点了点头,神补了一刀,“我就说了你姐姐是个大富豪,你们是双胞胎。”

    这孩子,终究是指望不上的!

    我已无力吐槽,反正一切都既成事实,任流言再多,也好过小时候那些指着我鼻子说我是怪物的女儿要动听得多。单位里我就此一个心腹,自己选的姐妹,只能自己去原谅和宠爱,我仰头将瓶底最后几滴啤酒倒进了嘴里,还没闭上嘴,紧接着我便听到了令我头大的请求。

    “能不能让咱姐当我新一期节目的嘉宾?保证不打听八卦!”

    我咽下那口小啤酒,眯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爱闹腾的主儿,玩世不恭的在他的脸前的空气中画了个大大的叉。

    “你,别打我的注意。”

    “小白白,白哥,你不能丢下我不管,如果我搞不定嘉宾,这次我就要被贬做庶人,入辛者库,你忍心吗?我好不容易含辛茹苦熬到今天,我的不易你都懂的。”

    “那天咱姐蒙着面纱,神秘无比,不过这都正常,大佬嘛!”庄晗晗夸张的大肆渲染着,“虽说我没见过你姐姐真正的长相,但是凭我这双自带滤镜的慧眼,你俩外形相似度绝比百分之九十以上!说真,小白白你明明长的挺好看的,就是不太会打扮,好好一张小脸让你整稀碎。”庄晗晗用两手架出一个相框将我的脸装在了里面,“难不成让我猜对了,你俩真是双胞胎?”

    服务员端上几瓶东西,庄晗晗推了一瓶到我面前,“来来来,亲爱的,喝瓶豆奶醒醒酒,我刚让服务员给你热的。”

    “奶?奶奶的!你不知道我从来不喝奶吗?尤其是热的!这是我的雷区,你打我主意也是踩了我的雷区!”我从椅子上摇摇晃晃站了起来,顺了个啤酒瓶子指着庄晗晗,“还有事吗?没事赶紧退朝,姐姐我要回家了。”

    庄晗晗拍着桌子也站起身,单脚踩在椅子上,一根手指指向我的脸,“小白白,你雷区咋那么多,咱俩绝对是塑料友谊,友尽!”

    那话音还没落,一个细高的黑影出现在了我的背后卸掉了我的酒瓶,让我不自觉的打了个酒嗝,回头一看,笑嘻嘻的随意捋了一把额前的碎发。

    “嗯?”尾音向上微微挑起,气息不稳的望着眼前的男人,“哦,原来家长来了……”

    陈思源慌乱看向别处,视线落在我丢在椅子上的策划案。他将策划案塞进我的背包里,一把将我扛在了肩膀上。

    “哎呀,光天化日你要把我们小白白带到哪去啊,你再不放下我可是要报警的啦!”

    庄晗晗虽胆怯,却急急的追了出去,勇敢的挡在了陈思源面前,那担心的意味绝对是真实的。

    陈思源脸色当即温和了不少,语气随意,“你没听到她叫我家长吗?”

    庄晗晗人乖嘴甜,抿着嘴一笑,将陈思源上下打量了一番,“哎呦,我想起来了,你是那天古玩拍卖会姐姐身边的……姐夫好!”

    “我是馥芮白的哥哥。”陈思源还是那副风轻云淡的笑容,“我先带她回家了,你回去也注意安全。”

    “谢谢姐夫,啊,谢谢,姐夫哥……”

    琢磨着陈思源的关心话语,庄晗晗又调皮了,“哎呀吗呀,这关系咋有点乱套,哥,你尊姓大名啊?”

    都说人喝多了会让人变得大胆而狂妄,那时我大概是真的非常想帮庄晗晗度过难关,竟然毫无思考的说着醉话,在陈思源肩膀上懒散的抬了下眼皮,“哥,吃人嘴短,你去帮我好姐妹录一期节目。”

    又用迷离的眼神看向庄晗晗,“晗晗,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这点小忙,我帮了!”

    第六章 行走在时间中的人

    第一次体会到了宿醉的滋味,我捂着隐隐作痛的胃,从一张轻薄的蚕丝被里爬出来,隐约看见卧室的门被轻轻叩上,再扒开眼睛已经近午时。

    说来奇怪,这是我第一次没有梦,一觉天亮,靠在床喙边,脑子自然还有些不清不楚,忘记了昨天见到陈思源后如何回到家中,当然对庄晗晗大义凛然的承诺对白全然的抛在脑后。

    床头柜上放着一杯牛奶和一块姜糖,我烦闷的掀起被子遮住了脸。

    我不知道这杯温热的牛奶的来历,又是谁刚刚轻轻叩上的房门,事实上我很想知道一些答案,哪怕只是这样微小的事情的答案。

    在我十六岁前,每天我的床边都有着这样一杯热牛奶,我一直侥幸的以为,她还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若不是一天清晨我看见陈思源让保姆准备热牛奶,若不是那一年我知道了馥汀兰的秘密,若不是我一直固执的以为,我就是那个不该出生的累赘,大概就会一直那样安稳的幸福下去吧。那时候我不是已经西斯底里的制止了这无聊的行为吗?而从那天开始,我就再没见过床边的牛奶,一直以为今后也不会再见了。

    我偷偷在被子里抹了一把泪,是啊,我又在期待着什么,一杯牛奶能说明什么,自取其辱罢了。在外界从没敢公然承认我是她的女儿,在我心里从未提过,也不敢提及这层关系,我只能任岁月奔逐,那从不经停的时光,心尖空空的感觉让我变得异常敏感且悲观,当然,我还要保持一份矜持得体的笑,去应付自如今天的家庭用餐,不过是一顿饭而已。

    拍卖会后馥汀兰消失了几天,可我知道她今天依旧会准时的出现在家中,因为她虽然神秘,却从来都是个准时的人。

    说起我从不会担心她会出什么事,大概是来源一个过去的往事。

    听陈思源的母亲吴妈妈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小时候我不并不知道那就是馥汀兰的事,只当是市井逸事,听得害怕又新奇。

    【注:铃铛是馥汀兰的侍女,也是一直跟随至今的家族系管家的起源,铃铛的孙媳妇是陈思源的母亲吴倩玲。】

    大概是吴妈妈希望我能慢慢适应有这样一位母亲吧,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她就与我讲了一些馥汀兰的故事。故事的起源还是馥家遭遇变故开始的:

    百年前,馥家遭遇变故后,东西被抢的七零八散,馥汀兰每日以泪洗面,想要守护馥家老宅,等待家人重新回到自己身边。只有铃铛知道,馥汀兰执意留在馥家老宅,不仅仅是因为想要等待家人,亦是对未婚夫夫婿沈安之抱着希望。

    馥汀兰无数次幻想着沈安之能突然登门,就像当初的模样,一缕阳光照在他的发丝上,就在馥家大门口对她一人微笑着。每每想起这段,都能勾起她的旧情,眼神中从期待后透出格外的悲伤,每一次期待到失望都失去一次对情人的迷恋,可是回忆总是夸大了昔日的爱情,那不离不弃的誓言,大概早被抛到脑后了吧。馥汀兰对于沈安之来说无非是个家破人亡,被街坊四邻恐惧的吃了家人的怪物,可谁想,馥汀兰真的就成了一个不老不死的怪物,她彻底被世界抛弃了。

    自从馥汀兰被沈家拒之门外,沈安之也如人间蒸发般,再未出现,哪怕是在京海城的一次偶遇也不曾有过。

    馥汀兰无数次夜里对着深黑的夜呐喊,自己做错了什么,让她一夜间失去了所有,她失去了家人,失去了爱人,甚至走到熟悉之处,都会被众人嫌弃,跟随她的只有流言和诅咒。每一次人们将她推向更深的深渊,那一夜的噩梦都会再次向她狠狠袭来,她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恐惧得浑身发抖。

    她忧郁成疾,不再衣着端庄,不再满眼风光,像一个丢了魂的精神失常的患者一样,整日在京海城的街道游逛。铃铛含着泪跟随在她身后,求助过去受过馥老爷恩惠的人能够帮帮小姐,却不想人心往往是最难测的,就如现在很多人流行说的一句话,“人们都喜欢锦上添花,不喜欢雪中送炭”,甚至上演墙倒众人推的角色是那个曾经自己帮助过的人,馥家除了密室里的东西,都被这些最熟悉的陌生人洗劫一空,慌乱之下,直至危险将至,她们都不曾注意到。

    事实上,那危险一直都在,阴谋就像一双眼睛一直死死的盯在馥汀兰的背后。而后的许多日子,馥汀兰都是在被追杀和逃亡的路上。

    一日,铃铛正在药铺给馥汀兰抓药,听见当街一声响亮的枪响,当她跑出药铺时,看到馥汀兰的胸口中枪倒在血泊中,任她哀嚎也唤不回小姐的一衍生息。

    铃铛为馥汀兰办了丧事,花了三倍的银子才找到男工愿意帮馥汀兰下葬。她哭成个泪人,手里捏着将一弯泥土久久不愿意放在棺木上。

    “小姐,当初是馥老爷把我从街上捡回来的,我生是馥家的人,死是馥家的鬼,没有你们,铃儿也不知道能去哪里,让我随你一起去吧!”

    铃铛当年是被馥家老爷在大街上收留的孤儿,没有家人,从小跟在馥汀兰的身边,情同姐妹。正当铃铛要一头撞死在棺木上,馥汀兰突然从棺材中坐起身,黑暗里,她手心里突然透着古钱币形态的血色光芒,甚是恐怖,吓得男工们扔下铁锹四处散逃。当那光芒散去,那明明是铃铛亲手清理枪伤的胸口竟然毫发无伤,铃铛被吓得晕死过去。

    从那一刻馥汀兰真正的苏醒了,她知道了自己不死之身的秘密,这一切与刮伤她的铜钱有关,包括家人的失踪和自己被追杀,一切的起源都是它。当一个人跌入绝境,却心中有所念,当这个“念”化作执念,便会变成另外的样子。从那以后馥汀兰被找寻家人和真相的执念掐住了脖子,从极度深悲中被唤醒,这个遭母复仇的默勒阿革洛斯竟然复活了。她恢复了优雅的外表,看上去还是过去那个大家小姐,铃铛醒后惊喜交加,听了馥汀兰的遭遇,与馥汀兰抱头痛哭。

    “铃铛不相信小姐是恶魔,你永远都是铃铛的小姐,只是被恶魔害了,铃铛愿意跟随你一生,跟你一起抓住那个恶魔。”

    铃铛继续操办了丧事,掩埋了那个曾经装着馥汀兰身体的棺木,在馥家老宅发丧后哀嚎几天几夜,终于平息了馥汀兰死而复生的消息。

    经过几次搬家,终于馥汀兰过上了安稳日子,而随着“馥汀兰”的死,危险似乎真正解除了,馥汀兰和铃铛又回到了老宅,那时候已经是四十年后了。随着铃铛的衰老,馥汀兰依然面貌如初,彻底证实了她不老不死之身的猜测。

    当我被动接受馥汀兰的不同是在十六岁,我也是在那年剪断了长发,变得无比叛逆。原来她真的不爱我,或许她那冰冷的眼神就是在一直埋怨我成了她的软肋。软肋……或者说我想太多了,她哪有什么软肋,我不相信活了上百年,还有什么想不开,她早不在乎家人的消失,不是也一样忘记了沈安之,一样情感不能自持,找了旁人才生下了我。

    我十分不喜欢用这样方式讲述故事,但是我的母亲真的太特殊了,我很想把她讲得神气活现,如果不努力讲清楚她的身世,恐怕读者很难理解我与她的关系为何会如此糟糕,那么一定请大家原谅我的赘述。读到这里,大概很多人都想看到我与馥汀兰的日常,那么接下来的这顿周末午餐,就大概是我们的全部吧,或者更确切的说是这顿饭之前我心中的全部。

    我喂完了狗,故意没有洗脸,蓬头垢面的出现在宅院天井的客厅里。绕过天井,踏着甬路向西侧是一明两暗的房舍,其中暗的两间是馥汀兰的茶室和书房,另一间是她的书画室,透过窗子可以看到一大张黄花梨的桌案,上面磊着各种名人法帖,数方宝砚下压着几幅还未干的笔墨,其一侧矗着一个汝窑花器,讲究的插着几囊茶花和栀子。再向前则是后院,大株玉兰花兼着冷翠墨菊透出院中的异香,绕过这潭点缀,才到了用餐的小室,上围也是一处小天井。

    还没进入就听见黑胶唱片机音色纯正的放着老曲,当我一双叮当猫拖鞋不和谐的踏入老砖铺设的餐室内,她正神色晦暗地站在一个比我还高的沉香面前,凉凉的对我笑,“坐吧。”

    第七章 我只是你爱喝的一杯咖啡而已

    那沉香是一对,馥汀兰吩咐陈思源将那对立在了门柱两侧,天然形态像两只怪异扭曲的惊弓之鸟被折断的羽翼,修行般卧在那处。

    除了那些咿咿呀呀的老曲外,餐室的环境里几乎空无一声,天井的阳光安静的透过厚厚的玻璃打在酸枝的花茶几上,两盏太师少保放在两只荷口杯托上浮于其上。

    一切和谐共处,只有我一身卡通睡衣看着异常突兀。馥汀兰习惯了我一向的叛逆,似没看见我这一身雷人造型般,安然坐在另侧,用指尖捏起她独有的白玉茶盏,先是轻轻拂于鼻翼之下闻过茶香,而后掩面品了一小口,触碰茶盏的指形缠绕着万般优雅,似透出淡淡清香。

    距离咫尺的饭桌上还空空荡荡没有排菜,这便是我家的规矩,每日进午餐前要先喝一会茶,吃几颗水果,待用餐时间到了,大家方才入席。入席也不过馥汀兰、我和陈思源三人罢了,却也是长幼有序,馥汀兰永远会坐在坐北朝南的主位。

    我重重的坐在花茶几边,将拖鞋甩在一边,两只脚踏在座椅上,像只松鼠一样蜷在椅子上。端起盖碗随意的压下一口,那温度不凉不热,竟是特殊熬制的养胃香茶,入口后胃里感觉暖暖的,虽不似之前那般翻江倒海的难受,却觉饿得心慌,想来我如果不那么倔强的喝了床头那杯牛奶,也不会让自己如此窘迫空虚。

    或许是陈思源见我面色不好,今日我面前的水果换做了一小碟荷花糕和一小碟开心果,我毫不客气的用手拎起那本来叠着叉子的花糕,直接丢进了嘴里,顿然味蕾得到满足感,头不那么晕了。

    馥汀兰一贯平和的神色间,今日似多了一丝古怪,眼神复杂而微妙的压抑着,但这种变化很快被她压抑下去,我甚至以为刚进屋时她那神色晦暗的样子是自己看错了。她并没有向我递来任何嫌弃的目光,也没有像以往一样会立刻叫来保姆,吩咐以后不用再给我上叉子了,馥芮白喜欢用手的。我这样努力的想要她注意,却得到她的如此漠视,让我脑子里纷乱如云,看来我大学到研究生离开了她整整六年,当真还是无法讨她的一丝欢喜,床头那杯牛奶看来只是我自己多了心。六年对于她的人生长河不过转瞬即逝,包括生离死别,早就习惯了吧。

    此时我并不清楚,馥汀兰百年里一直在找寻的古钱币的真相,她也将迎来人生中最大的考验,她消失的几天就是去调查了新的线索,她此时的心里极不平静。昨夜若不是为了今天陪我吃饭,便不会匆匆赶回来的,而陈思源在饭店里将我带走时,馥汀兰正坐在车里等我,只是我已经喝得伶仃大醉。那些我所在意的细节,当然每样都是馥汀兰亲手做的,只是我一直都不知道罢了。

    馥汀兰手间多了一个账本,保姆双手放在身前,拘谨的站在一侧。

    “馥先生,这是今天午餐的食材、菜目和账目,请您过目。”

    陈思源安排好饭食,也坐在了花茶几边剩下的一把椅子上,看我故意将开心果拨弄得撕心裂肺般响,脸上浮过暖笑,抓过一把帮我拨了几颗,放在了我手边的小空盘里。

    “好,上菜吧。”

    那声音的尾声婉转悠长,像绵绵不断的细丝缠绕在耳际。馥汀兰身上有一种魔力,她从不娇,却是无法形容的能让人坠入谷底,愉悦不起来,却也怒不起来。

    馥汀兰将那账本递给陈思源,陈思源接过保姆递过来的笔在账目上熟练的签好了字。

    阳光在随着时间变换,一片糯糯的云飘过后投射而下光影,馥汀兰逆着光,身影似有烟霞轻笼,她手中一只小巧的香炉,用银匙随意的玩着沉香,那袅袅婷婷的烟雾缠绕处,如她的神色般贴合,左手无意识的摩挲着掌心,手指微微的颤抖着。

    “馥先生,可以用餐了。”陈思源将主位的椅子拉开,站在了一边。

    馥汀兰轻轻起身坐在了那把紫檀圈椅上,食指轻敲在桌案上,“上桌,馥芮白。”

    我从椅子上慵懒的爬了起来,光着一只脚将刚刚丢翻着白的拖鞋踢了过来,邋遢的将脚伸进去,拖在地上挪到了饭桌边的椅子上。

    我们用餐的桌子并不算大,是一张红杉木圆桌,周围环绕的座椅只有一把是紫檀的,也就是馥汀兰刚刚坐的那一把,余下的两把是红杉木的靠椅。

    圆桌上四道小菜,每一道都不是我爱吃的。我喜欢够味够劲儿的川菜,她只喜欢清淡素简的菜品,周末在家里的午餐从来都是这样千篇一律的一小盘盐水白皮鸭、香烤豆腐、蔬菜清羹和一个素炒豌豆苗,今天我的手边多了一碗松茸汤和一小碗枸杞首乌膳粥。

    “思源,你也一起。”

    陈思源用骨瓷杯盛了咖啡放在了馥汀兰的手边,恭恭敬敬的坐在另一张属于他的椅子上。

    她捏着长长的公筷夹起了一块鸭肉,停顿了数秒,似在犹豫着什么,而后将鸭肉放在了自己手边的盘子里,轻轻的咬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