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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四章一起去

    每个女子都有萌物情结,不论年岁多大,都很喜欢。奈何林彩妮现在都是孩儿她娘了,不可能再穿很萌的衣裳配戴很萌的首饰,当然林彩妮在以前小的时候也没穿过没戴过,那是因为,她小时候在某个世纪时,是个没人疼没人爱的孩子,从来都不会有人把她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所以这种情结,她一直都没得到满足过。

    而就在她魂游天外的时候,陈莫却悠悠的对她说:“你喜欢女孩子,可以把童童当成咱们的女儿呢,我也很喜欢童童啊……”

    “总说不如咱们自己的好……”林彩妮被陈莫给干扰了思绪,就再也忘记追问陈莫关于她这一胎会是男孩还是女孩的事,她又说起了一个让她比较担心的问题,“陈莫,等到大哥去了京城,咱们怎么办?感觉少了一个顶梁柱,我怕一切都不适应呢。”

    “大哥是咱们的顶梁柱?可你不是一直想着跟大哥划清界限的么?”陈莫呆傻呆傻的看着林彩妮,他觉得他家二妮不是一般的心如海底针。

    之前在闹不愉快时,陈莫还想着如果那样继续下去,他就得想办法和大哥减少来往了,可现在,大哥要离开,二妮却又舍不得了。

    “身旁就要少了个帮我们拿主意的人,难道你不会觉得失落吗?都这么久了,都是大哥在照顾我们。特别是以前,若不是大哥为我们分担,我们怎么可能轻轻松松就应付了阿爹那一关。”林彩妮也学会了陈莫那一套,就是动不动就覆盖到别人身上去,这不,现在,林彩妮反而爬到了陈莫身上。

    “要不咱们和大哥一起去京城。”陈莫对住在哪里的事觉得无可无不可,虽说平时的确习惯了有大哥作伴,不管遇到什么事,在做决定之前总是先跟大哥商量一下。

    大哥的阅历比较多,看事情看的长远,所以他帮忙总结出来的结果,大多都是不会错的。

    “这个恐怕不行,我的长生果才刚刚栽种起来,我得一直亲手栽培它们啊……”林彩妮摇头,“我都种的迟了,本来九月初可以采收长生果,我却要等到九月末。而那时候,我肚子里的宝宝月份也就大了,恐怕不能长途跋涉……”

    很遗憾,女人就是很不容易,要做点什么,还得被宝宝给阻碍着。

    甚至现在还没有显怀,林彩妮就已经时常干呕,也时常心情不好。只是她在发脾气时,看看陈莫一副无辜的模样,又觉得于心不忍,所以就克制了自己。

    “那咱们就忍一忍,等到明年正月,孩子生下来,咱们再去跟大哥会和。”陈莫还在乖乖的处于被动位置,他的眸光温暖的看向林彩妮,感觉他们俩吵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两个人大多时间都是心平气和的交谈。

    一开始的轰轰烈烈全都被岁月给覆盖到沉寂,之前的摩擦只是为了给如今的契合做铺垫。

    彼此已经太了解了,只要对方一个眼神,就会知道对方想要什么。

    甚至,两个人都已经不再以自我为中心,却也不会为了对方而放弃自己,而是找到了一个最佳的融合点。

    现在的陈莫,在街头看到好看的首饰,他大约总是会知道他家二妮喜欢什么样的,然后买回来,二妮果然喜欢,于是,他就会很开心很有成就感。

    而林彩妮呢,她也会学着给陈莫买一些陈莫喜欢的笔墨纸砚以及书籍。男人天生对着装束打扮不怎么在意,但自从林彩妮学会了帮陈莫打理日常生活用品之后,发现陈莫是越来越帅,越来越有气质了。

    当然这么优秀,在只面对林彩妮自己时,林彩妮感觉赏心悦目到了极致,但陈莫只要离开她的视线,她就总是没多少安全感,就怕他被那些十七八岁怀春的少女给拐跑了。

    “唉,我就是有些恋旧,在一个地方熟悉了,很怕换地方。但值得欣慰的是,这个世上除了你和宝儿之外,我就没有什么牵挂的人了。”林彩妮感慨。

    “但愿大哥去了京城后,不要再见异思迁,小轩那么贤惠,对大哥一心一意的,若是大哥有一天伤透了她的心,只怕想治愈就难了。”陈莫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我们都已经尽力了,况且天助小轩,大哥正好在喜得千金时加官进爵。我觉得以阿爹和阿娘的脾性,既然觉得童童是喜星,自然会多监督一下大哥,不让他胡作非为了。”林彩妮说道。

    “根本就不是天助叶小轩,有可能就是苏云归顺水推舟的帮了她一个忙罢了。”陈莫在京城时就看出来了,苏云归如今只想帮着王爷广纳贤才,也好把已经颓废的时政扭转回来。

    “哦……”林彩妮还是相信陈莫的分析的。

    “阿爹阿娘会劝大哥多体贴一下小轩,可若是大哥有了更好的发展,面对的诱惑就更多了。我怕他若是娶妾,爹娘是不会阻止的,而小轩那里,也不会明显阻止,她只会把苦水咽进心里。”陈莫继续分析。

    “哼,真是天下男人一般黑……”林彩妮下意识的嘀咕出这么一句来。

    与此同时,她就看到了陈莫的一脸黑线。

    “啊,我不是在说你,你是白的,不是黑的……”林彩妮立马反应了过来,但她还没说完,就遭到了陈莫的突袭,陈莫把她所占领的重要地势给掀翻,然后还要伸手在林彩妮腋窝处挠了挠痒痒。

    林彩妮最怕痒的了,而陈莫却没有这样的弱点,他皮糙肉厚从来都不怕痒。

    林彩妮又惊又怕又奇痒难忍,于是她只得求饶。

    “已经晚了,只要你稍微萌发一点叛变之心,我就要给你一点教训,这样你才能够记得牢。”陈莫这人太没有同情心了,他居然说的不容争辩毫不客气。

    …………

    陈阿爹已经做好了准备要去京城了,老人家每天都眉开眼笑的,他混了大半辈子,却连京城都没去过。

    如今,他跟着他家陈祺沾了光,过上了好日子,他怎么可能不高兴。

    而陈阿娘则在纠结她要不要去京城。

    她的心比陈阿爹还野,她时常在脑海里幻想着天子脚下的风光,都形成了一种执着,所以如果不去,她会很是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