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丧家之犬2
大概回忆一番,平措说的事情好像是发生过,可记忆里却是那么模糊不清,记忆里,浓浓的酒味最是清晰,就这一瞬间,发现酒让我感觉很恶心。 酒是没罪的,是我太过沉沦。 “那船家后来给过回信吗?” 平措似笑非笑:“哥,不是你说的不能等回信吗?渔民是善良人,收了钱,肯定送到的。况且,你当时那个样子,他不敢不送到。” “我说不能等回信?” “是啊,你说担心阿秋他们跟着船家一起找来,担心小语真把你当仇人,所以嘛……”平措笑笑,换着戏谑的口吻说道:“哥,自那以后啊,我不敢让你去江边喝酒,换了这个宾馆住,嘻嘻,只让你在房间里喝。” 我一想,糟糕,渔民送鱼上门,小语他们自然知道是我让送过去的,在渔民的描述里,我又是一个什么模样呢? 想来,那天我一定喝得很失态,一定没有了半点优雅。 “我那天那天有多糟糕?” 平措诡异地笑笑,抬头看着窗外。说那天是很阴冷的天气,天空被乌青色得阴霾罩得严严实实,在乌青色得天空下,萧瑟的江风灌满这个小县城,耐到寒冬才凋零的榕树叶飞扬在空中,小旅馆外的街道了无人迹。 我睡到傍晚才起床,草草洗漱完,第一句话就是问平措上哪里吃饭喝酒去。 平措已被我折腾好几天,知道我心中难受,不好阻止,他又想起我在午夜烧烤摊上脾气很糟糕,差点与旁人打起来,只好建议买些酒菜去江边坐着喝。 冬日的富春江像一条玉带静静地躺在青山之间,萧瑟湿寒的江风并不能让水面泛起波澜,只在水面抚起细细的线纹,水面上那些细细的线纹,就像把碧玉容颜熬得漏出憔悴模样,依然那么安静。 衰草枯黄,江边铺展开望不尽的枯黄草甸,我席地而坐,直接对瓶豪饮,望着静静的江水,又一次泪水奔流,不停地念叨着:“我该去哪里,我该去哪里……” 菜没怎么吃,酒很快喝完一斤,便拿出手机来,要给小语打电话。 平措一把抢着我的手机,提醒我:“哥,你忘了吗?小语已经不能说话,你打电话过去,岂不是揭起她的伤疤?” 我已经醉了,哭得眼泪鼻涕交汇在一起,疯狂地与平措抢手机,口里咆哮道:“那就打给谢叔,打给子瑛妈妈,我就问问小语现在怎么样,你快把手机给我……” 平措蛮横地把我按倒在衰草上,质问我:“哥,你想清楚了吗?且不说你打电话去有什么用,一旦开机,什么电话都来了,况且,小语要是知道你烂醉如泥、疯疯癫癫,她不会失望吗?那天在林董坟前,你和阿秋被谢叔拉到山下去争吵时,小语让我过去,把信交给我,并用手指在她脚前的泥地上写下:麦子哥哥永远是我的英雄,他又重情义,此一别,定会悲痛欲绝,平措,你要好好保护他,让他活得像从前一样优雅。” 平措问小语:“明知这样,你也懂他的心,又何必要让麦哥这样离开呢?” 小语抹平地上的字迹,重新写道:“我给他的话都在信里,平措,你只记住,不要让他回头,他和我都好。” 听闻小语给平措写的那些字,我才放开手机,继续大口喝酒,嚎哭不止。 暮色苍茫中,一条小渔船经过,我便大声喊起来,让渔夫靠过来,要买鱼。平措以为我要买些鱼在江边烤着吃,帮着我把渔船喊过来,其结果是我买下渔夫小船上的所有鱼,并写了地址让他送去,并揪住他的衣领说:“知道那次大案吗?江边那次大案。” 渔夫惊恐着拼命点头,并说:“知道,知道,听说死了好些人。” 我厉声对渔夫说:“知道就好,你送去的那庭院就是,我就是覆灭那些歹徒的人,你要不送到,以后这江上便没有你。” 渔夫很害怕,连连保证:“一定送到,一定送到,我知道的,那里不久前仙逝一位女菩萨,我们这夹江两岸都很敬重那里,不敢不送到。” 渔夫驾船离开以后,我又后悔了,拉着平措问:“他送鱼去,小语不就知道我还没 走,会不会如她信中所说,把我当仇人?” 小舟已经顺水远去,无法唤回,平措只好安慰我说:“不会的,小语说你回去才把你当仇人,我们没走远,是因为伤没痊愈,你以前钓鱼给他们吃,看到鱼,他们也能想到从前。” 我坐在江边直到夜幕笼罩,突然灵光乍现地说要换一家旅店住,不然会暴露行踪,平措才急忙收拾行李,我们当夜搬到现在的旅店里住下,这是桐庐县城外几公里的小镇,也在富春江边,只是这旅店的设备更简陋。 自那天以后,平措不敢再把电话留给我,担心我突然心血来潮要给小语打电话。 听完平措讲述那天情形,我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就好像听的是别人的故事,可心里清楚,平措不会撒谎骗我,他也无法凭空捏造出这样事情来。 平措问:“奇怪,今天你怎么正常啦?” “我以前有多不正常?” “多不正常?每天喝,喝着酒,泪水流得刷刷的,你心里难受,我是知道的,所以也不好拦你。不过哥的习惯、修为真的很好,喝酒不闹,喝倒就睡觉,只是吐得厉害,而且大多数时候还知道去厕所里吐。” 听着平措的描述,隐隐约约想起自己这半个多月的醉生梦死,一定给平措徒增很多麻烦,又想起以前喝醉后,梁凤书彻夜不眠地照顾我。 “唉!不喝了,喝死也没用。” “真的?” 我故意恨恨瞪平措一眼:“不敢喝了啊,再喝,你还不抛下我跑啦?” 平措不接我的话,望着窗外:“哥,你看那些红灯笼,再有十来天就是除夕,又要过年了,我们要在这里过年吗?” 徒然回首,离开故乡已经十年,最青春的十年悄然流逝。记得离开故乡是如丧家之犬,而今,又如丧家之犬。 十年光阴,梁风书呢?这个年关,她三十岁了,岂不是转眼之间耗尽她最美好的年华?而她还流浪在高原。心里又痛起来,也随之急躁起来:“兄弟,电话给我,给凤书打电话,我们回深圳,不怕那些个狗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