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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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太监很愤怒。 番邦土人的跳大神仪式他是没有兴趣参加的。 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昨天万岁爷宠幸了一个番邦女子。 勉强算是胡姬吧。 不过从今往后就是殷妃了。 这可是大事。 李老太监连肉松饼都来不及吃,一大早就候在门外。 等到万岁爷和殷妃洗漱完毕用过早膳离开后,李老太监就悄悄溜进了万岁爷的寝宫。 他从怀中摸出了炭笔和小本子。 作为内臣的第一要务,不是伺候皇上开心,也不是为天子掌笔控印。 而是详实地记录皇上与嫔妃们的私生活。 这可是关系到皇室血脉续存的天大之事。 作为皇帝,不仅仅是一言一行要被大臣们写成《起居注》,自己的私生活更是要被记录在案。 当某个妃子有了身孕,太监们就会查对记录,确保妃子肚子里的是货真价实的龙种。 李老太监虽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但毕竟家学渊源,牢记着自己的使命。 他小心翼翼地将龙榻上的毯子拿了起来。 这一看,便勃然色变。 这条他之前特意垫下的浅色毯子,居然没有任何血迹! “呸,真个不知廉耻的番邦狐女!” 李老太监痛心疾首。 万岁爷的第一股龙精居然给了这么一个不守妇道的家伙。 实在是…… 实在是…… 深呼一口气,冷静下来,李老太监也知道,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现实。 万岁爷这是为了祖宗基业而以色侍人啊! 罢了罢了,当初太祖爷爷就是靠着大脚的马娘娘起家的,说不得如今…… …… 就在李老太监胡思乱想的时候,外头忽然爆发出一阵巨大的欢呼声。 “万岁!” “万岁!” “弯水!” 不仅仅有华工们的欢呼,居然殷人也绕着舌头,跟着一起山呼万岁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李老太监一肚子问号,连忙钻出了屋子。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李老太监被吓得一个屁股蹲坐在了地上。 只见十几个殷人,十几名华工,一起抬着抬着一条巨大的土石块走向祭坛。 而在那土石块中,居然镶嵌着一具清晰的巨龙骸骨。 嘶—— 老李太监倒吸一口凉气。 此刻他总算知道叶公好龙这个成语是什么意思了。 虽然他常伴真龙天子身侧,可不代表他不怕眼前这十多米的巨型生物。 好在此时大家的目光都被这具“龙骨”吸引,没有人注意到李老太监的失态。 等到殷人的老阿嬷终于想起他这位法力高强的巫师的时候,李老太监已经调整好了心态。 “大巫师,请和我一起主持祭祀吧,祭祀我们共同的祖先,也庆祝我们两个部落再次合二为一。” 老阿嬷呜哩哇啦说了一堆,李老太监没有听懂,但也猜到了部分意思。 他昂头挺胸,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阔步走上了祭坛。 而朱富贵则牵着殷素素的手,一早坐在了最高处的王座之上,俯视着众人。 “李伴伴,此次龙骨现世,乃是天降祥瑞,我大明与殷人三千年后再次携手,当大贺!” 说着,朱富贵举起了殷素素的小手,两人一同起身。 其实也不用李老太监和老阿嬷主持,被巨物崇拜的本能刺激到的殷人和华工们,全都再次沸腾。 殷人们学着华工的模样,跪倒拜服,山呼万岁。 仅仅只有几百人,场面却不可谓不震撼。 朱富贵不禁感慨,难怪人们都说,权力的滋味使人上瘾呢。 在这样的气氛中,人很难不迷失本心。 朱富贵要打造的是一个现代化的大明,而不是一个沙特、泰国似的特权国家。 不过在历史的关键节点上,英雄人物的作用性会被无限放大。 适当的个人崇拜无可避免。 朱富贵虽然不觉得自己是英雄,但身负朱明的血脉,且拥有系统的能力。 我虽非英雄,但也愿为了苦难的东亚文明豪赌一把! …… 热烈的祭祀和庆祝活动一直持续到深夜。 朱富贵也顾不得藏私,从系统仓库里弄了一些烈酒出来。 殷人最爱烈酒,即便女子也是一样。 而来自两广浙闽的华工,压抑了太久,居然酒量也涨了起来。 这一夜,大家围着篝火纵情放歌,“恭喜恭喜”的歌声响彻山谷。 这一夜,举着酒杯的殷人和华工,鸡同鸭讲却开怀对饮。 这一夜,列强的枪炮,艰辛的生活,全都抛诸脑后。 只有朱富贵没有醉。 作为参加过十三场婚礼,当过七次伴郎的他,早已经学会了用雪碧作假的技巧。 坐在台阶上,朱富贵看着昏黄的篝火渐渐熄灭,听着广场上鼾声渐渐响起。 “朱哥哥,你在想什么?” 殷素素小脸带着酡红,轻轻坐在了朱富贵身旁,“我们融合在了一起,你不开心吗?” 朱富贵捏了捏她的脸蛋,笑道:“当然开心,我们走过那么多苦难,才能最终彼此携手合一。” “但我觉得你有心事。”殷素素就如另一个同名的女子一样,心思玲珑。 想了想,朱富贵决定实话实说。 “素素,其实这并不是龙,或者羽蛇神的骸骨,而是一种动物的化石。” 朱富贵知道,美国西部是化石的高产地区,随着越来越多的化石出土,殷人们迟早会发现,所谓的龙骨只不过是化石而已。 “化石?那是什么?什么动物能长得这样庞大?而且它不是和你画的五爪金龙一模一样吗?” 殷素素歪着脑袋,靠在朱富贵的肩膀上,她有些喝多了,头有点沉。 其实是不是龙,对于殷素素来说根本无所谓。 反正她已经决定了,要和身边的男人一起管理部落,一起在这片土地上寻找栖身之地。 殷素素的疑问,只是出于少女正常的好奇罢了。 “这应该是一种蛟鼍,或者你也能称之为鳄鱼。” 朱富贵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了。 当然不是他自己查资料得知的。 而是在系统中搜索到了一家化石商店,将拍摄的照片发在了讨论区中。 光顾这家商店的买家很多都是古生物爱好者。 在朱富贵补充了化石出土的地点等细节之后,很快有大佬得出结论,这应该是产自北美,有着“暴龙猎杀者”之称的帝鳄。 这种鳄鱼生活在七千万年以前的白垩纪晚期,有着不逊于霸王龙的巨大颅骨,体长可达十米以上。 虽然比大型霸王龙还是有所逊色,但其他小型的暴龙类,只是这种鳄鱼的常规食物。 朱富贵原本理所当然的以为这是恐龙化石。 没想到却是一种以恐龙为食的巨大鳄鱼。 也难怪会被大家一致误认为龙骨了,毕竟很多学者认为,龙的主要原型就是鳄鱼。 而且在七千万年前,北美洲中部是被海道隔开的。 那时候,朱富贵脚下的这篇山峦还是河流湖沼密布的地区。 这种巨型的鳄鱼高度水栖,巡游在淡水河流与海道之间,捕食恐龙和海龟。 比起现代的鳄鱼,它体态更长,四肢更短,这令他更像是传说中的龙。 但朱富贵还是决定将真相告诉殷素素,至于她信不信,就不管自己的事情了。 少女嘴里念念有词,“世界上不可能有这么大的鳄鱼”,缓缓在朱富贵肩膀上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