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展扬和钟楚寰对视一眼,脸上都有了些一筹莫展的意味。 “这次去还是要去的,但是不以行动为主。”王帆像是自言自语,“暗中观察,跟紧买卖双方。给他们创造个瓮中捉鳖的安全环境,等他们做真实交易的时候,再一网打尽。” ********** “姐,我在这儿。” 白纨素坐在一楼客房沙发椅上看杂志的时候听见了一串短促的敲窗声,管浩果然按照她给的地址摸着进了这座小区。 她听了听厨房里的动静爬下了椅子,顺手从椅子上拿了个坐垫垫着,跪到了飘窗上。她把客房的窗打开一个小缝,管浩就把书包递了进来。 “这是有钱人的小区啊姐,你真的傍上大款了?”管浩在窗下贼眉鼠眼的,满脸艳羡之情,“我们大姐就是有办法,什么时候惠及兄弟啊。” 白纨素打开书包拉链上面自己挂的密码锁,拉开书包内兜,从里面取出一千元钱递给管浩:“拿着跟兄弟们分一分。” “谢谢姐,跟着大姐就是吃香的喝辣的,我要跟兄弟们好好吹一吹大姐!”管浩喜滋滋接过钱揣进裤兜里,“以后有什么吩咐,尽管call我,我随叫随到。” 送走管浩,白纨素从书包里拿出日记本和那本书塞进了枕头底下,又把手机掏出来充上电。 里面还有自己的随身证件、一些零钱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是用奖学金买的。她把书包重新挂上锁,一股脑放进客房衣柜一个带钥匙的抽屉里锁好。 从新锐商业广场回来后,白纨素叫护工把自己的东西都搬来了客房。客房在一楼,方便与外界联络,再说拿到私人物品之后有自己的空间方便藏匿反而更好,她不想被钟楚寰发现什么。 客房的床铺好了,被褥也是现成的。白纨素藏好自己的东西后爬上床,拉开凉被蒙在身上,在枕头下面摸索到了姐姐的那本日记。 这床是钟楚寰昨晚睡过的,一股熟悉的檀木香味扑面而来。 她把鼻子贴在枕头上闻了闻,果然是果味的。 就好像他也躺在床上一样。 被子盖在身上顿时感觉有些异样,怪怪的。不知是不是因为空间里只有一个人足够放松,身体和脸都火烧般滚烫。 “小姐,饭做好了。”护工站在门口敲了敲门,“我来扶你去吃饭吧。” “来了。”白纨素赶紧把日记本藏好,离开客房之后关上了房门。 护工的手艺还不错,一荤一素两道菜,一个汤,色香味俱全。考虑到她一个姑娘的食量,都是小份的。 “大姐,你不一起吃吗?”白纨素见她把自己送到桌边后站在一旁还有些纳闷。 “我不吃,小姐你吃吧。我们不能吃主顾家里的饭,公司有配餐。” “噢……”白纨素从小就不习惯别人无微不至的体贴和照顾,尤其是这种陌生人。吃饭都没有人对着坐,还要被人站着盯着吃,这有钱人的生活也怪压抑的。可见就算傍上了大款,面对的也不见得就是惬意的人生。 吃过饭收拾了碗盘,护工把她安顿好便自己忙自己的去了。 这栋住宅楼上共有三间房,主卧、次卧还有一个活动室。她腿脚不方便睡在一楼客房,护工住楼上另一房间,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她,叫她有事直接打电话。 房子里彻底安静了下来,只剩下窗外时隐时现的虫鸣声。白纨素躺回了床上,拉上窗帘,悄悄摸出林纨的日记,借着暖黄色的落地灯光开始翻看。 “639211269453,4月3日。今天我和x先生在人民路附近散步,我们从丁字路口一直走到了中心公园。那附近有家电影院,x先生亲自选的悬疑电影有些意识流,他看得饶有兴味,但我睡着了。下午四点他送我步行回家,正好赶得上吃晚饭。” “4631849346,4月16日。公园里的樱花开了,我邀请x先生一起去赏花,他欣然同意。晚上在公园东门的米其林餐厅吃饭,x先生比较喜欢吃冷餐,我们点了刺身拼盘,很新鲜。” 尽管这本日记她已经看了无数遍,几乎摸过了每一个字,嗅过了每一寸蛛丝马迹,白纨素始终还是一点儿也看不明白。 每一则日记前面都有一行数字,只有前四位是会重复的,后面的都毫无规则。热衷于看探案小说的白纨素花了不少时间研究各种速记和代码,都没能破译出来,也许它的含义只有林纨本人才会知道。 白纨素也知道恋爱中的情侣,尤其是学生情侣有时会把双方私密的数字组合在一起作为独有的恋爱语言,确实,林纨这本日记每一则看上去都像流水账式的恋爱日常。 关于林纨“傍大款”、“当了别人二奶”、“害死父母”的传言一直不信。在妈妈之后,她从小到大最亲密的人竟然也把她抛弃了,一句话也不曾留下,还留下了这样的一片巨大的阴影…… 一向与程若云感情很好,还有婚姻之约的姐姐会爱上别人吗?如果字迹不是林纨本人的,她简直都不相信日记会出自一向温柔老实的姐姐的手。 当初看完了这本日记,程若云数日一言不发。她知道他看完了,看过了每一个字、每一页,但最后还是把日记丢给了她,选择用自己的方式寻找林纨。 他不愿意相信这本日记上的所有。 程若云和林纨男才女貌又是青梅竹马,那条商店街里没人不知道他们感情好,等林纨从高校毕业后就订婚了。 林纨一向是个性格温婉又体贴的人,每天早晚给妹妹做饭的时候都会偷偷留出来一份给程若云吃,回忆中的每一处细节都没有证据能证明林纨不爱程若云。 还有这位“x”先生,他到底是谁?凭什么能取代若云姐夫成为姐姐的情人?姐姐又为什么在日记里隐去他的名字? 白纨素当时猜想,也许他是个名人或者名流,姐姐和他在一起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你舅舅和舅妈是被人灭口的。” 舅舅和舅妈的死真的与姐姐林纨有关吗?如果真的毫无关联,为什么连他们的葬礼她都不回来参加? 这么一个成长在小巷深处的普通女孩,为什么会在失踪后变成这副样子。是迫于某种无奈,还是她的身后本身就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 门口突然响起一串脚步声,白纨素警觉之际,慌忙起身把日记藏了起来。 钟楚寰敲了敲门,听她在里面应了声才把门打开。 见白纨素穿着家居服靠在床头,手里正拿着那本神探书。她还真是喜欢这本书啊。 “床上用品不要换一下吗?”钟楚寰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已经换过了衣服,看样子也洗过澡了。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袍,全身白了一整个色号。 白纨素紧张地盯着他,确认他没看到自己刚才慌里慌张的动作。而他看了一眼床单被褥:“我替你换一套新的?” “啊?不用了,”白纨素顿时慌起神来,把被子往身上拽了拽,“不用换了,现在的挺好的。” 钟楚寰莫名其妙看了她一眼,并没说话,关上门便上楼去了。 他自己房间的床铺虽然还是昨天的,但已经收拾干净,看上去崭新洁白。 枕边放着那本精装书,是白纨素看完后放在这里的。钟楚寰拿起来翻开,发现书体被调换过了,只有封皮是原来的新的,趁着自己不在,她把有作者签名的那本给偷偷换走了。 他轻轻叹了口气,翻了翻内页,那张“白船”的照片还在。 他把照片抽出来,一边仔细端详,一边拉开被子坐回了床上。 “那个姑娘很聪明,你可不能掉以轻心。” 夏虫鸣叫,房间里只剩下了时钟细碎的声响。 照片被放在床头的书本上,他关上灯躺进被窝的时候,只觉得枕头和被子上布满着一股陌生的气息,到处都是。 朦胧温馨的少女香。 似乎就算屏住呼吸,它仿佛也在彰显着自己的存在感,在这分明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入侵一般无孔不入地骚扰着,游走着,挥之不去,把睡意驱赶得无影无踪。 他烦躁,越烦身上就越热。起身之后解开睡衣,却发现被子贴在身上也变得难受了。 竟失眠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们的支持,部分小天使问修文问题,作者在这里给各位解释一下,应平台的要求对敏感字和信息进行修改,以保证合规。 第13章 跟踪 夜深人静,白纨素重新翻开日记本的最后一页,那里夹着一张折着页的a市地图,地图上被她圈圈点点画满了标记。 姐姐日记里的蛛丝马迹,她可能吃饭的餐厅、工作、生活的区域都被她细细圈出,尽管林纨在日记里没有透露任何私人信息,就好像这本日记随时都有可能被人看到一样。 “4498698791,4月20日。楼里的消防警报响了,所有人都聚集到了广场上,望出去黑压压一片,真是可怕。我和x先生在房间里,没有下去……” 白纨素在这一页夹了一枚书签。通过网络,她查到过这一天失火的商用楼是于a市的新锐商业广场的卫迅娱乐传媒集团,起火地点是地下的一处仓库,时间在三年之前。 这本日记是三年前写的,那时林俊勇和薛铃已经去世…… “63922067354,5月9日。和x先生一起去了市中心的蓝光ktv宴请客户。客户要看球赛,我们点了x先生喜欢的威士忌苏打,回家的时候喝得有点醉。” “6月23日,x先生亲人的忌日。下午他必须独自去扫墓,因此没陪他出去。” 就是这一天,白纨素打探到了他一个人驾驶的车牌号码,并在那条小路上“碰瓷”,撞到了魏璇的车。 …… “11月24日,雨。” 白纨素从头翻到尾,终于翻到一篇篇像流水账一样的日记戛然而止的这一天。整个日记本也只有这最后一则描写了天气。再之后,就是漫长的空白。 她曾按照日记里出现的时间、地点、环境这些语焉不详的线索,拼凑出了了她能锁定的关于林纨的一切,但事情的全貌现在看起来依旧扑朔迷离。 日记本后面的名字“李晓依”究竟是谁?如果是姐姐,那她为什么在这里不叫林纨,而要叫李晓依? 她也曾试探着把卫迅娱乐传媒和李晓依这两个信息连在一起打听过。从管浩他们在酒吧刺探来的信息中得知,李晓依是卫迅娱乐传媒的前人力资源总监,校招的时候还曾来过这座学校。那时她已经来到这所学校上学,她们或许曾经擦肩而过。 日记上的字是林纨的手迹,而一切内容都与卫迅娱乐集团一名叫李晓依的女高管相印证,李晓依很可能就是林纨的化名。 姐姐当时在卫迅娱乐集团工作,那位反复出现的“x先生”似乎是她的同事。结合关于她的传言,对方很有可能也是公司高管。 白纨素偷偷调查过卫迅娱乐能查到的全部信息,所有高管里能和“x”沾边的,就是卫迅娱乐的老板魏璇,名字第二个字的首字母缩写正是“x”。 魏璇在a市算个名人,无论是通过新闻媒体还是小道消息,都很容易查到他的表面信息。白纨素潜伏在a市的三年时间里,把他所有能查到的信息翻了个遍,感觉他和日记里写的那个人越走越近……几乎重合了。 她默默盯着关于他的一切,只觉得他有秘密,他和李晓依一定有关。 白纨素把日记本合上,抱着日记缩回被子里。 床上还是那股木香,以及淡淡的消毒水味道。另一个人的体味夹杂在这股复杂的气味里,几不可闻,却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她曾经最熟悉的味道就是姐姐温暖的香气。她其实害怕打雷下雨,可能因为从小孤单惯了。但每到风雨之夜,林纨就会依偎在她身边,哄她入睡。这让她觉得特别温暖。 除此之外,还有舅舅的白色面包车、舅妈的小批发商店。林俊勇喜欢钓鱼,每逢周末闲暇,总会带上一家人开车前往海滨小镇,出海游玩。 而现在看到同学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只有在心里羡慕。从小被抛弃过、发誓要强的自己从来羞耻于说“想要温暖”这种话,可那个家她回不去,似乎也拼凑不回了。拼命寻找到的也有可能是一个支离破碎的答案。 “别再找你姐了。她是你姐,又不是你爸你妈,一个窝里养出的鸟,长大了都要各自飞的。” 她也知道林纨或许再也找不到了。她从小就学会了耐受寂寞,习惯被丢下的滋味,可她偏是天生固执,不想放下姐姐,不想落下这本日记,就好像不想丢掉漫漫长夜里那束唯一的光。 即便窗外风雨飘摇,但那个时候,她好歹还是有个温柔的家的,能在最黑暗的时候为她点灯。 “姐姐,你还好吗?” 平静无风的夏夜,突然响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声。伴着萦绕在空气里那股安神的香味,白纨素渐渐睡着了。 ********** “小姑娘恢复得真快。”卢院长看了看最新拍出的x光片,“年轻人身体就是好,不到两周就长起来了。” 白纨素在护工的照料下休息了十天,腿已经不再疼了,对下地走路早就跃跃欲试。 毕竟这些天哪儿也去不了,只能躺在床上实在太难受了。过一阵子小学期实习就要开始,她也得赶紧恢复,别连走路都不利索。 “不过你还不能下地,以你的恢复速度想正常活动,一定要再卧床静养两周,跑、跳都不能急,最好进行一下康复运动。” 白纨素坐在轮椅上失望地喘着气。这哪行啊?再躺两周,她就要被憋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