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页
书迷正在阅读:最强小仙医、和星际人民一起种田、荒野进化系统:从头狼开始、月与山(真骨科,1v1)、住我身体里的那个人、龙王殿:上门女婿、俘虏、招财猫属性暴露后我成了团宠[星际]、小货郎的现代发家致富史、爱情公寓:开局女友诸葛大力
“什么地狱?也让我瞧瞧?”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来人的声音不比周几道高亢嘹亮,也不比陆敬桥温和有礼,只是清亮得像个少年公子似的,从声音里就流淌着一股子风流韵致,只让人怀疑是不是哪家的风流公子出游。 季千山下意识回头,却见一个眉目如画的僧人自顾自推开门迈了进来。这僧人一身雪白的道袍,全身上下没有一点杂色,就连一双鞋子也是雪白的,不沾半点灰尘。 白袍僧人的手心里托着一串檀香珠子,踏进门槛便拨过一颗,迈过玄关又拨过一颗,直到了方晏初书桌边上才停了下来,眯着眼瞧了瞧:“哎呦,我说你这屋子里两个人说话呢,合着还真有两个,阿弥陀佛。” 他拿着佛珠在面前做了个佛礼,季千山这才看见他的左眉中隐藏着一颗红痣,衬着一身雪白僧衣,竟显得妖异横生,半点不像佛门中人。 “智清,你双眼还没好吗?” 智清再行一礼:“视物还是不大清楚,方兄见谅。” “你还是配副眼睛好点。”方晏初对着朝房梁柱子行了个礼的智清说道。 “配了。”智清果然从僧衣的内襟里掏出一副眼镜来,摸索着戴上了,单手扶着眼镜腿儿道,“倒是这个镜框不太好,回头让我的徒弟们换一个去。” 他戴的眼镜是圆框的,用金丝绑的镜框,眼镜挡住了他那一颗红痣就挡去了那一分妖异,显得有些斯文了。但是配上他一副风流浪子的嗓子,便变成了斯文败类,着实不太符合他大师的风范。 “你是不知道,自从戴上眼镜之后我庙里的生意又好了不少,好些女施主都愿意去我们庙里降香。” “那些女施主又不是是为了佛去的,不过是为了你去的。” 智清倒看得开,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出卖色相提高兰若寺收入有什么不对:“害,为了谁去的有什么关系?横竖都是不信,真佛都让你杀了个七七八八了,天道还能怪我吗?” “那怪我了?”方晏初把《隐子玄虚篇》放在一边,推出一杯茶水去,“说好的一杯茶一部经,你头十年欠我的那些经还没抄完呢。” 智清端起茶来,细嗅其香:“小气,不会耽误你的大事的。——今天叫我来有什么事,又超度谁?不是你身边这个小子吧?” “不是,这是我徒弟。” “呜呼——你这徒弟真的不需要超度超度吗?他身上可是煞气聚集啊。” “不关你事,你别多管闲事。”方晏初把季千山拉在身边,叮嘱季千山道 ,“他最喜欢瞎管一些闲事,唯恐天下不乱,以后你见了他就躲着他走。” 智清不服道:“你都教给你徒弟什么了?我是那种人吗?” “徒儿记得了。”季千山当然记得了,这个大和尚看似慈悲为怀,其实最是以别人的痛苦取乐。算起来他这是第一千多次见智清了,光是死在智清手里的次数没有八十也有一百了,能不记得吗? “智清,我叫你来是为了让你看一个灵魂。”说着方晏初拿出赵婉婉的那个灵魂,“这灵魂被我伤过。” “哎呀!”智清一见赵婉婉的灵魂便叫出声来,“这是炼魂术啊。” 第四十四章 (四十四) 炼魂术曾是修道界五大门派之——魂宗的镇派之宝,派系繁多,但万变不离其宗,终归是在人的魂魄上做文章。 修道界五大门派内,凌云殿修道,兰若寺修佛,金刚阁修体,道门修人,魂宗修魂。除了凌云殿和兰若寺是上古时期就建立的之外,金刚阁、道门、魂宗三个都是在人类修士逐渐增多,蓬莱地位凸显之后才建立的,其宗旨修体、修人、修魂多数都是为了人类修士突破仙阶,让人类在蓬莱占据优势地位。 三个门派中出来的弟子擅长之处各有不同,金刚阁很多法门来自于兰若寺,是专攻体修的门派,道门的多数功法则来自于凌云殿,是专攻法修、剑修的门派。唯有一个魂宗,可以说是不沾不靠,甚至就连与蓬莱的联系都少之又少,甚至还有传言说魂宗与魔族有密切关系。 人类的灵魂五花八门什么样儿的都有,自然魂宗的功法也随着人类灵魂的变化分出了越来越多的分支,魂宗直到最后甚至发展出了一个分支只有一个人的模式。 人少了自然势单力薄,连个传承衣钵的人都没有,魂宗的传承也就自然而然地湮没在时间的长河之中了。 当然了这都是对外的官方说法,事实是—— “魂宗内斗,能叫得上名的全都因为内斗死了。” “偌大一个门派,”能跟凌云殿兰若寺并列五大门派的魂宗就算再分散又能分散到哪儿去呢,有道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道门组织还能好好地活到现在,一个魂宗怎么又能销声匿迹了呢?季千山一边给两人的茶水壶里添水一边问道,“内斗是怎么把门派斗败了的?” 智清接过季千山手中的水壶迫不及待地多添了两片茶叶,滚烫的水冲开茶叶,翠绿的茶在水中舒展了身体。智清摇头笑道:“我知道的不甚清楚,你不如问问你师父了。”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方晏初不是扯谎,他真的不记得这什么魂宗,只是觉得赵婉婉的灵魂处理手法依稀有些眼熟,别的倒是真不记得了。 毫无疑问,智清也是知道方晏初失忆的事情的,这时候故意把话题引到他这里来,无非就是想说这件事跟他脱不了干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