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页
书迷正在阅读:娇宠八零、[重生]剧院之王、她真的不好哄、无良闺秀之田园神医、一诺倾城,爱你安然(安可心傅铭城)、重生三次后我咸鱼了、老公,离婚吧!、影帝他妹居然那样、黑心莲魔君他超会演[穿书]、他撩得超凶
就见宋宁手中的蟠龙珠的光芒大盛,对着旁人都无事,单单对准阮星阑时,那蟠龙珠上空就显现出一条金龙,绕着一颗圆溜溜的珠子。 “寻常此物是不会有反应的,一旦周围有妖气,就会呈现蟠龙吐珠的景象!阮星阑,你与金儒门的少主此前就有旧怨,抢了别人的炉鼎,还在比试过程中折辱金儒门,事后又将人残忍杀害!这些你可认?” 阮星阑笑了笑:“我认你大爷!就一个破珠子,一条小飞龙,就想指认我杀了人,是不是太草率了?我与姓黄的有仇,可我也跟你有仇啊,那我还觉得,是你杀了人,然后嫁祸给我呢!” 众人:“有道理。” 宋宁恼道:“敢做不敢认?当真把证据端上来,你才肯认罪?” 阮星阑被这个宝器气死了。哪个脑壳子被狗啃了啊,杀人要挑在自家后院里啊,而且,在场所有人都知道,阮星阑之前跟姓黄的有过节,现在姓黄的一死,谁的目标嫌疑最大,岂不是一目了然? 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可能看不明白呢。 阮星阑琢磨着,自己跟宋宁之间,肯定有一个人脑子被狗啃了。 遂很坦诚地道:“如果我想杀他,挑什么时候不行,非得挑这个节骨眼上?只要姓黄的一出事,大家都会下意识觉得是我干的,我又不傻,难道不会隔一段时间,等姓黄的离开天衍山了,我再伺机下手?” “有道理,要是我,我也不会挑这个节骨眼上杀人,太招人耳目了。”开阳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宋宁不悦道:“师兄,你究竟是哪头的,怎么胳膊肘往外拐?” “他呢,就叫做帮理不帮亲!”阮星阑走上前来,拍了拍开阳的肩膀,逗他,“我就喜欢跟明事理的人打交道,你放心吧,以后我会好好对待你的,正好我身边还缺两个小跟班,你俩特合适!” 像耽美文里的大总攻,出门都是要坐那种可以飞起来的粉色马车,外边彩带飘飘,铃声阵阵,出场必定要威风八面清新脱俗。而且一定要是俊男美女抬着才行。 还得一边飞,一边有人沿途撒花瓣,左拥右抱开个大后宫,那才像是总攻啊! 因为过于痴迷慕千秋,身为总攻就缺少了很多乐趣,没法宠幸别的受受,那收俩个随从也行啊。 一来,可以重重的打七星阁的脸,图个心里爽。 二来,摇光和开阳在原文里死得太憋屈,也太凄惨了,虽然跟自己没啥关系,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考虑,阮星阑希望能多少给他们一点补偿。 第三嘛……嘿嘿。 两个人长得很俊很俊,小可爱和小凤凰年纪不小了,成天到晚还跟没断奶的孩子似的,一直黏着师尊,实在太不像话了。 最好就配两个美人在身边,多少能分分他们的心。要让小可爱和小凤凰知道,只有兔子才吃窝边草,是野狼,是雄鹰,就应该去征服茫茫草原。 阮星阑不禁感慨,自己真的是当着师兄的命,操着亲爹的心啊。 本来就不富裕,回头还得养活摇光和开阳,让一贫如洗的家庭雪上加霜。 呜呜呜,就想搞快点,搞快点,赶紧去当世界首富的儿子,怎么就这么难。 “阮,阮公子,我……我们不熟的……”开阳说话有点结巴,赶紧往宋宁身后一藏,磕磕绊绊地说,“我还是……是信我师弟的……的话!” “哦,你……你也要……要当个……个不明事理的……的人?” 开阳脸一红:“你……你不要……不要学我……学我说……说话!” 阮星阑哈哈大笑,觉得这个开阳有点意思。 记得原文里说,开阳每次遇见绝美男修或者女修,都会结巴,那这么一来,不就表示自己在开阳眼里,配得上绝美二字? 想到这里,阮星阑心里更加舒服了,觉得留开阳在身边其实还不错。 言归正传,因为这具尸体无法分辨究竟是谁,场上仙门百家议论纷纷,吵得不可开交。 尸体只好暂时罩在金箔中,等金儒门的宗主到了再说。 本以为事情先告一段落了,哪知道宋宁特会来找茬儿,手里的蟠龙珠跟有病似的转动起来,忽然指着一个方向道:“妖物在那里!大家跟着我来!” 坏了坏了,这厮指的方向正是阮星阑的住处,这要是被当场抓个正着,不就完犊子了? 之前小狐狸也不知道中啥邪了,跟姓黄的好一番不可描述,回头要是真的在狐狸身上探得了蛛丝马迹。 狐狸就成死狐狸了,而阮星阑就成死小蛇了。 小凤凰看出了阮星阑眼里的忧色,一把攥紧宋宁的手腕,不悦道:“你以为剑宗是你家小菜园?你说带人搜,就带人搜?我师尊在此,由不得你放肆!” “人命关天的大事,还管得了这些?倘若阮星阑真的与妖物为伍,被左右了心智,恐怕能一夜间屠了整个剑宗!”宋宁义正言辞道,转头去问慕千秋,“仙尊最是明事理了,这事不仅关乎天衍剑宗,还关乎整个修真界的安危,仙尊贵为一门之首,定然不会袒护座下弟子的!” 阮星阑恨恨地磨牙。 这他娘的算个啥?先给慕千秋扣那么大一顶高帽,好像慕千秋只要稍微拒绝他的一点要求,立马就成了偏袒座下弟子,不顾修真界的安危了? 原文里,这些所谓的名门正派,是不是也如此这般,一人一句把慕千秋贬低的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