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将军的美味娘子在线阅读 - 772骆驼肉也可以做得这样好吃(1更)

772骆驼肉也可以做得这样好吃(1更)

    其余人此时坐在雅间内等着上菜,张裕森跟董元久和魏国涛坐在一起,着实有些局促不安。

    虽说一把年纪了,但是还真没跟这般分量的人同席而坐过。

    而且他今天被请过来做评判,心情也是十分复杂的。

    万隆居是保定府的老字号酒楼了,传到张裕森手中的时候,已经是第三代了。

    他接手万隆居的时候,酒楼已经渐渐在走下坡路了。

    是他大力提拔新人、开发新菜,用了几年时间,才将这个保定府老字号的位子又重新坐稳的。

    如今虽说他已经退居二线,酒楼的生意都交给长子打理,但毕竟是自己一手挽救回来的生意,他也做不到毫不过问,经常还会回去转两圈儿,指点一二。

    酒楼的生意一直不错,随着保定府官商云集,有钱人越来越多,张裕森又十分又眼光地推出了高档酒席的服务,山珍海味轮番上阵,价钱定得也是叫同行眼红,各种唱衰。

    但是事实再一次证明,张裕森的确是眼光独到,万隆居一时间赚得盆满钵满,继续稳坐保定府厨行龙头老大的位置。

    但是这一切,都在上膳堂开业之后戛然而止。

    与万隆居不同的是,上膳堂一开始盯准的就是高端市场,从定价上就可以看出来,完全只做上层社会的生意。

    所以首先从逼格上来说,就已经甩了万隆居好几里地。

    其次从开业起,就有魏国涛一直帮着拉生意,造声势,可以说是一下子就打开了局面。

    最后,还是要说夏月初的手艺的确是好,吃过的人无不竖大拇指。

    而且除非是订天字号院,否则寻常的酒席,一桌也只比万隆居的高档酒席贵个两到三成。

    一般能吃得起万隆居的,就也不差那点儿钱去吃上膳堂了。

    所以自打上膳堂开业之后,万隆居那边高档酒席的客人越来越少,到了去年年底,基本上就已经无人问津了。

    虽然长子还是有些不舍得直接除去这项生意,毕竟谁也不知道上膳堂能不能站得住脚,说不定只是一时热闹罢了。

    而且将自家的高档酒席撤掉的话,就相当于认输了一样,也是让他有些无法接受的。

    最后还是张裕森果敢,壮士断腕地砍掉了这项营生。

    虽说如今店里的中低端生意做得还算不错,但也绝没有之前那般日进斗金的繁华盛况了。

    张裕森也曾经想去上膳堂尝一尝夏月初的手艺,但是他作为保定府这边知名酒楼的大厨,即便是已经退居二线的了,万一传出去他也去上膳堂吃饭,那就相当于砸了自家的招牌,所以一直未能如愿。

    没想到如今竟然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能够尝到夏月初的手艺。

    此时雅间内,几个吐蕃人聚在一起,说着其他人听不懂的话,董元久跟魏国涛聊得火热,张裕森只能百无聊赖地干坐着。

    好在不多时,后厨便开始上菜了。

    “凉拌驼肉。”

    “葱爆脊肉。”

    菜一端进门,香味儿就充盈在整个儿雅间内,伙计摆好两道菜,便开始给众人斟酒。

    凉拌驼肉是酱红色的,跟黄瓜丝和香菜一起拌匀,上面还淋着夏月初秘制的红油辣子。

    颜色对比鲜明,一上桌就十分抢眼。

    虽然时间短,但也不知夏月初是怎么做的,驼肉酱得十分到位,肉丝中都吸饱了酱汁,配上清爽的黄瓜丝和香菜,吃起来既香醇又清爽。

    而红油辣子完全是这道菜的点睛之笔。

    吃起来香大过于辣,而且辣而不燥,恰到好处地刺激着舌尖,连不怎么能吃辣的人都吃得欲罢不能。

    夏月初自己是个无辣不欢的人,前世也曾经读到过一些相关的研究。

    人们之所以会喜欢吃辣椒,是因为身体在受到辣椒的刺激之后,会分泌一些物质来进行自我麻痹、自我保护。

    而这种自我麻痹在一定程度内,会使人产生一种类似于喝酒的微醺感觉,让人处于一种小兴奋的状态,会使人上瘾。

    而她做的这种红油辣子,则是考虑到了不擅长吃辣的客人,放了大量微辣却提香的辣椒。

    看着红艳艳的,首先满足了人们视觉上的享受,其次吃起来又香又辣,而这个辣的程度却又不过头,让人刚刚好到达产生兴奋的那个点,这样才会越吃越想吃。

    酸辣口味的凉拌驼肉,吃下去叫人胃口大开,紧接着就都将视线转到第二道葱爆脊肉上头了。

    许多人觉得骆驼看起来皮糙肉厚,所以肉肯定也是粗糙难以下咽的。

    但其实骆驼的脊肉还是比较细嫩的,但是必须要注意,在切片的时候,需要跟肉丝纤维垂直或是倾斜一定的角度下刀,将纤维切断,然后再稍稍地腌制上浆,这样下锅之后爆炒,才能保持肉片的鲜嫩口感,不会发柴或是久嚼不烂。

    这道菜里的葱,用的也不是寻常的大葱,而是一种紫色的小头葱,看起来更像是个蒜头,剥皮切丝之后跟驼肉一起爆炒。

    这种毛葱在东北四府比较多,夏月初十分喜欢它的味道,所以来保定府的时候,便带了一筐,来了之后差人下去种,虽说长得不如在东北黑土地上种出来的好,但是也比一般的大葱更加提味儿。

    爆炒过的毛葱已经去除了辛辣之气,只剩下脆甜的口感。

    而驼肉在毛葱炒出来的汁水的浸润之下,丝毫吃不出任何腥臊之气,甚至连肉质都变得更加柔软起来。

    两者简直就是再完美不过的搭档了。

    张裕森虽然以前没吃过骆驼肉,但是吃过这两道菜之后,对夏月初的厨艺也是挑不出任何毛病来的。

    几个吐蕃人更是吃得满眼放光。

    虽然在吐蕃那边,羊、马、骆驼可以说是主要的肉食来源了,但是他们那边的烹饪手法却远没有中原这样繁复和先进。

    除了烤肉、炖肉或是肉干,几乎就没有其他吃法。

    再好吃的东西这么长年累月地吃下去,也是会让人厌烦的,更何况做得本身也不是特别好吃。

    今天尝到夏月初做的菜才知道,原来骆驼肉也可以做得这样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