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平凡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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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生气了? 看着好似炸毛猫儿的岐王,李晔张了张嘴,一时间半句话也说不出来。如果他不是穿越者,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或多或少对女人心性有些了解,此时一定会觉得岐王简直无理取闹。 咳嗽两声缓解气氛,李晔打着哈哈道:“我的意思是说,你贵为岐王,这普天之下,谁有资格欣赏你的歌舞?” 先随便说了一句不值钱的奉承话,李晔立马转移话题:“你之前主持幻音坊的时候,经常以圣姬面貌示人,那会儿我都没见你演奏过乐器,跳过什么舞蹈,现在不必再做圣姬了,怎么忽然有了兴致?” 岐王翘着鼻尖哼了一声,算是接受了李晔的解释,撇撇嘴道:“我做圣姬的时候,自己就是一方之主,演奏歌舞给谁看?” 这话跟李晔第一句话的意思也差不多,听得李晔大点其头。 岐王见李晔不说话了,也不知怎么的,眸子里又掠过一抹恼火之色,也不看对方,装作目不斜视的样子,用浑然不关心、丝毫不在意的语气道:“我听说,你最近常去普王府?” 李俨禅位后,就做回了普王,住回了普王府,现在日子过得无忧无虑、惬意潇洒。因为某种不需要明说的原因,李晔常常去找他玩乐,频率比之前进宫都高了不少。 李晔点点头,“普王是音律大家,他府上的歌舞还是不错的......” “所以你就带了好些个美人回去,养在宫里舍不得还给人家了?” 李晔:“......” 李俨老是怕李晔累着,之前是经常叫他进宫欣赏歌舞,放松身心,现在直接就是往宫里塞歌姬,李晔不要都不行。 当然,李晔也不是什么禁欲系圣人,有看得顺眼的美人也是乐意收下的。正经纳妃子不可避免会闹出很大动静,但在宫里随便封几个女官、才人之类的,就完全不在话下。 李晔至今不纳妃子,一方面是留着皇后的位置给吴悠,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岐王现在还是岐王,这两个人不入后宫,李晔就没打算在后宫折腾出多大动静来。 现在看岐王杀气腾腾的模样,李晔便知道,原来这婆娘也会吃醋。不仅是吃醋,因为李晔经常去李俨那儿欣赏歌舞,估摸着是觉得李晔很喜欢这一套,所以现在自己也开始捣鼓这些东西。 所谓女为悦己者容,不外如是了。 想通了这一点,岐王越是一副火山爆发的样子,落在李晔眼里就越是显得可爱,最后实在是忍不住,当着岐王的面哈哈大笑起来。 岐王本来还打算在李晔身上揪下一块肉,见对方看着自己狂笑,便意识到自己的小心思只怕是全被对方猜着了,一时间又羞又恼,只觉得丢人丢到了姥姥家,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哪里还有心思对李晔吹鼻子瞪眼? 李晔不想让岐王不自在,给她倒了杯酒递过去,提议亲自上场,指导一下她们的训练。这些事他跟着李俨欣赏了这么久,也算有些造诣,岐王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见他没有开玩笑,当即大手一挥就拉着他进场。 不得不说,为了歌舞这些事,岐王把王府闹得鸡飞狗跳,不是没有道理的。沙场上纵横捭阖的王,到了舞台上一举一动仍是充满行伍气息,动作干脆利落,一伸手就砸飞了一个歌姬,一抬腿就踹飞了一个清倌儿。 哪怕是刻意控制力道,手脚仍然习惯性的舒展,将周围的人碰得左歪右斜,可以说有岐王的地方,身边就不会有站着的人,这还怎么演乐? 李晔深深觉得,岐王大概也就能演一下《秦王破阵乐》了,而这明显又不是她想走的路子,什么飘逸轻柔学什么,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 李晔跟她玩闹了半天,被逗笑了无数次。回宫之前拍拍岐王的肩膀,李晔语重心长的劝她悠着点。岐王得了鼓励,竟然毫不气馁,拍着胸脯大言不惭的保证,等李晔下次来,一定会看到她优美绝伦的舞姿。 ...... 新罗战事结束后,大军就不需要再从后方调运太多粮秣物资,张长安的差事办完,临行前跟楚铮约着喝了一顿酒。 楚铮要留在安东都护府一段时间,确保地方秩序稳定,暂时不会回去。而且他的部曲在草原上的训练已经完成,接下来就算回去,只怕也不会再去格桑部落,两兄弟这场分别之后,下回相见就不知是在何时。 席间,张长安沉默寡言,埋头不停喝酒,楚铮吹嘘了半响新骑的战绩与勇武,见张长安兴致不高,想到对方的处境,也没了自吹自擂的心情,跟对方碰了一下酒碗,一饮而尽。 犹豫半响,楚铮还是忍不住说道:“现如今大军四面征伐,正是好男儿用武之时,你学了一身本事,又是真人境,就真的甘心在草原上守着一个小小的部落? “别说你现在还只是别驾,就算做了刺史,那也无法离开草原,如此算下来,十年之内,你都没法建功立业。而等十年之后,不说皇朝国威鼎盛,只怕再无敌手,大军也早就成了另一番模样,就算还有战事,调你回军队,你也带不了兵了。 “眼下皇朝大兴,国势如日中天,大唐俊彦在陛下的带领下,无数人都在建功立业,一展胸中抱负,谋求青史留名的机会。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今大唐这架战车滚滚向前,莫说你才干卓著,就算是中人之姿,也能跟着平步青云。 “你想想,在同窗们都在升官立功的时候,你要是不早些从草原出来,十年之后,旁人紫袍加身,手握大权富贵人前,你一介五品四品官员,要如何面对他们?你就真的甘心?” 楚铮唠唠叨叨,张长安默然无言。 其实平日里,张长安才是性情开朗、言语滔滔的那一个,楚铮在旁人面前从来都是沉稳少言、踏实做事的模样,正因如此,在军中这些年,他很受上官的青睐。 如若是在别人的酒宴上,张长安就算心情低落,也不会表现在脸上,少不得要强颜欢笑一番。他家族教育好,见过的世面也不少,还背负着家族振兴的重担,做事向来都很少顾及自己的本心意愿,只求将事情做到应该做到的最好。 但眼下面对楚铮,他却能想沉默就沉默,想不说话就不说话。 楚铮也是一样,只有在自己这个最好的兄弟面前,才会变成一个婆婆妈妈的家伙,换成他一惯的性子,对这种事根本不屑一顾。 末了,张长安摆手示意楚铮不必多言,“狼牙军新骑纵横沙场,的确是神武非凡,我很想跟你一样,带着战士们破阵杀敌。不过,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我知道自己要什么,有些事我终究还是不会选。” 楚铮恼火道:“为了一个草原女子,你连大好前程都不要了?” 张长安抬头看了楚铮一眼。 他喝了很多酒,眼神却依旧清明,这一刹那甚至可以称作是锐利,锐利中饱含愤怒,“我张长安若要一展胸中抱负,定不是靠拜倒在一个女人的石榴裙下,而是自己的修为才学!楚铮,你休得辱我!” 楚铮一愣,他没想到张长安反应这么大。 他恼火道:“天下俊彦多如过江之鲫,凭什么你就可以大展宏图?空有才学,没有机会,不被上官看重,你终究只能蹉跎一生!到了今日,你难道连这点都看不明白?你我都是凡人,要那么多骄傲有什么用?” 张长安忽然站起身,冷冷看了楚铮一眼。这个寻常时候可以倚马千言的年轻人,此时面对本该最了解自己的好友,竟然连一个字都不愿多说,一甩衣袖转身离去。 楚铮怔了半响,似乎还不愿意相信,张长安会跟自己发这么大火,竟然直接拂袖而去。这让他顿感颜面无处安放。 可自己不也是为他好? “不知所谓!”张长安一仰脖喝干净杯中的酒,一拳重重砸在食案上,满面通红。 他此时还无法意识到,随着自己成为狼牙军新骑的将领,已经在无形中产生了一种优越感,特别是在此次征服新罗的战役中屡立战功——包括正面击败平壤主将裴玄庆,风光无限,叙功之后官职也上升了不少,跟张长安已经拉开差距。 楚铮当然不会就此瞧不起张长安,在对方面前摆架子。但自认为前途一片光明,未来可期的楚铮,潜意识里不可避免认为自己英明神武,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跟“执迷不悟”的张长安说话时,他就不由自主带上了说教的语气,并且从心理想要得到对方的崇敬与高看,高高在上、俯瞰张长安的意思流露出来,虽然是无意中的,但已经颇为明显。 加上他说的事,又是骄傲的张长安很反感的,这就导致对方自尊心受创,偏偏楚铮毫无察觉。对张长安而言,楚铮这个最了解自己的人,没有理解自己的坚持与挣扎,还像长辈一样,用恼怒的语气说那些大道理,他很伤心。 诸多缘由相加,最终酿成了不欢而散的结局。 这世间,多的是曾经情深意重的兄弟俩,因为个人际遇不同,身份地位出现差别,而逐渐形同陌路。 得意者觉得失意者矫情造作、不知所谓,甚至是愚蠢,思想觉悟已经跟不上自己;失意者则会认为得意者心理膨胀,无处不表露自己的优越感,也不再能够理解自己,加上一点自卑,也就没了跟得意者再来往的兴致。 这天下,无论是官场还是市井,只见同样贫穷、在路边小摊喝烈酒吃廉价酒菜的两兄弟,同样富贵、相互扶持一起奋斗的两兄弟,从不见一个穷困潦倒、一个锦衣玉食的两兄弟。 繁华的街巷里,两个互相鄙夷、互相唾弃的人,曾经或许同穿一条裤衩,曾经或许用身体为对方挡过刀剑,曾经或许把最后一份军粮给了对方,曾经...... 楚铮越想越气,最终把自己灌醉。 张长安越想越气,牵着马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人潮汹涌的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