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那只布丁_第65章
“大珩叔你怎么可以公开耍流氓呢?旁边坐着小姑娘呢~”乐乐一脸“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表情痛心的摇摇头,“大珩叔,要是你这模样被那些崇拜你的小学妹小学弟看到,真是心多要碎了。早就提醒过他们,挑偶像要好好挑,瞧,光看脸和工资,就是你这种人模狗样的大流氓。你也是,都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要多点真诚,老骗小孩子。” 王昱珩很喜欢乐乐这种学着长辈说话的搞怪样,像是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子,有趣极了。 “是,您教训得极是。”没办法,我的小祖宗,我就爱宠着。 乐乐摆起贵妃的阵子:“罢了,这次绕了你吧。小珩子,给本宫布个菜吧~” “得令~”王昱珩体贴的倾声服侍。 把孜然牛肉里的牛肉从辣椒堆里都捞完后,乐乐转向了桌上最后的一颗鱼丸,看上去晶莹剔透很爽脆弹牙的样子,边夹边嘟囔:“话说回来,总觉得好像忘了些什么……” 而当这最后一颗鱼丸准备落入“虎口”的时候,乐乐突然手一抖,鱼丸从筷子里跳了出来,以完美的姿态落入剩下的半碗苦瓜排骨汤里,溅出一片漂亮的水花。 而乐乐完全没有在意最爱的量版T恤溅上的汤渍,而是瞪大了眼睛一脸“天呐撸”的表情,结巴的说:“完、完球了,要出事了……” 因为他突然想起,今天转病房的时候,常城问是否可以给宋欢擦身,护士说:“可以的,注意伤口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 王昱珩:宝宝,现在咱们在干正事儿,你能专心点不? 乐乐:我努力一下……不是,大珩叔,你说欢欢醒了会不会打我QAQ我今天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一茬! 王昱珩:不就是擦个身子吗?没那么严重,他们俩都是一对的。 乐乐:QAQ(不是这样的!!事情很严重啊!!欢欢要被迫掉马了!!在他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什么的时候!!) 王昱珩:看来要凶点你才乖啊…… 两小时后。 乐乐:大珩叔你、你……公报私仇……唔…… 第39章 夜幕降临,常城调高了空调,挽起袖子打了一盆热水搁在椅子旁,搓热了毛巾,开始给宋欢擦身体。 仔仔细细的擦着还有伤口的脸,常城边动手还边动口:“欢欢,我今天算了笔帐呢,很快咱们就可以看热闹了。之前骗你的那个蠢货,我把他收拾了一遍……是我不对,我不应该不相信你的。宝贝你怎么就不怪我呢?等你好起来我绝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之前我都没有好好跟你说对不对?那我现在先演习一下吧,医生说你能听到的呢。真是一个又长又臭的故事啊……我的亲生父母,他们纯属商业合作的婚姻。常建邦,啊,我爸,他在外面养着他的真爱,不过有什么用呢?霍长思和霍长晴连姓都只能偷偷摸摸的。常家老规矩传下来的,只接受原配的儿子。封建得搞笑是吧?再加上这一代的人对常建邦可眼红着呢,都盯得紧紧的,常建邦哪能把这些东西给他们。不过常建邦也真是高招,给他们三留了不少路。” “我吧也没人管,除了我奶奶,她是真好,但也是被常家的给祸害了。过阵子咱们去见见她怎样?……说起来我之前倒真没在意过姓霍的那几个,看着碍眼,管起来浪费心情。可是我没想到他们会这么恶心。排了一大场好戏……我看到那些照片的时候真的气坏了,所以……对不起,欢欢,其实我要是用脑子想想,就知道很多照片都是角度问题,都是他们的手段……我也没想到他们还把常建邦和刘丽莹给弄进来了,哦,那个是我妈。” “后来……后来我就知道,姓霍的好日子到头了。这几年挖到了不少好东西,常建邦看到表情应该很有趣……哎,不说这些破事了,多烦人,一群苍蝇到处蹦跶。” “医生说了,得多跟你聊天,你听得到的。你要是想睡的话,睡几天就好了,别睡太久了,你舍得你老公我一个人独守空房吗?想想就凄凉啊,香香软软的老婆不能抱,太惨了点。” “小布丁过几天可以出院了呢,今晚吃饭他又眼泪汪汪的想来。我怕会吓着他了,但是又心疼,出院之后再给他过来好不好?所以你赶紧的好起来,免得真把孩子吓——” 唠嗑的声音戛然而止。 宋欢的病服被掀开,小腹部分漏了出来。 一条横在肚脐下方的疤痕在白皙的皮肤上显得格外刺眼,疤痕真的不短,约十二三厘米,弯起一道小小的弧线,明明是像微笑一般的弧度,却像是一把镰刀般刺入眼膜、插.入心窝。 怎么会这样?这里什么时候受的伤?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不可能是这次的事故,疤痕已经有随时间淡化的痕迹,而且这次的伤并没有在这里。 常城满腔疼痛与酸涩,手指轻轻的按在疤痕上。 难怪之前宋欢都要把即将附上腹部的手推到后腰,是因为这道伤口吗? 常城觉得眼前有点模糊,视线难以聚焦,但是那道长长的疤痕却依旧惊心动魄的闯入眼帘,像是烙印一般刻在脑海。 分开的这段日子,宋欢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长的伤疤?是生病做了手术吗?什么手术的痕迹会这么深?如果不是又是怎么弄的?为什么会在这里有这么大的伤口?为什么这道疤痕一点都没有彻底消失的感觉? 待常城的心情好不容易平复了一些,抿着唇无比轻柔的抚了上去。 仔细一看,发现除了那道深粉色的疤痕,周围稀疏的分布着一些银白色的浅纹,张牙舞爪的波浪纹铺在平缓的腹部上,还有蔓延到后腰的倾向。 常城边轻声安抚边皱着眉小心翼翼的把宋欢稍稍翻过一点,发现后腰上也有几条浅浅的银白色短短的浅纹,不如疤痕明显,在白皙的肌肤上却依旧清晰。 以前,都没有的。 在他们分别之前,欢欢身上很少有伤口,更别说疤痕了,肌肤又白又滑,像是柔滑的牛奶,常城以前就很喜欢在他身上留下许多浅浅的草莓,很漂亮,也很诱.人。带着一种纯真无邪的稚嫩,无知的诱.惑,迷人得致命。 身上哪会有这般的痕迹?所以这疤痕是在放开的时候弄的。 想到宋欢一个人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像受伤的幼崽般蜷在哪个角落,常城的心就像被揪着般,疼,呼吸不过来。 一气之下给了自己一巴掌。常城啊常城,你都干了什么混账事?! 可是,心疼之外却又浮上一丝疑惑,这个疤痕,真的很奇怪。 自从看到这个暗粉色疤痕的第一秒起,常城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说不上是什么,更不知道为什么,但它却有一直横在那里,说不清理不透,但是隐约中觉得,这很重要。 对,很重要。 常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经验丰富的林老,他应该能给出一个解释。 林老是很著名的内科医生,从小常城也在他那边做过不少检查,这几年常老太太的身体都由林老负责,所以说他们的关系挺不错的。在常城眼里,林医生就是医德和医术的代表,是一位值得信任的医生。 恰巧的是,今晚林老负责的一台手术刚刚结束,常城连忙客气的把人请过来。 可是眼前,林医生却皱起了眉。 常城一惊。很久没有看见林老露出这种疑惑的表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