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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问鼎仇城_分节阅读_5

    二十五岁,为之拼搏三载的“天星”最终惨淡收场,好友分道扬镳,父亲冷语相向,大哥坐看好戏,陆孝严只能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来维护自己那点儿可怜又可悲的自尊。他以为他出身富贵洒脱不羁,没什么怕的,可事到临头才发现,原来他是输不起的。好吧,好吧,既然做不成人中龙凤,就索性做一条好吃懒做的寄生虫吧,反正不付出就永远不会被辜负,不抱期望就永远不会失望。

    二十六岁,老佣人好姐的记性越来越差,有时一件事重复做好多遍,有时说话颠三倒四,更有甚者还时常叫错陆家兄妹的名字。直到某天出门去买菜,忘了回家路,从此就一去不复返了。于是这个家留给陆孝严的最后一丝温情也消失了。

    二十七岁,游戏人生不学无术的二世祖陆孝严遇见了酷爱音乐的小鲜肉凌希。

    算起来,陆孝严和凌希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三年,尚不足他短暂生命的十分之一,可回头想想,有限的记忆竟被凌希给填了个满满当当——凌希的沉默,凌希的别扭,凌希的骄傲和执着,凌希大大小小令人抓狂的怪癖,凌希难得一见的美好笑容,凌希清澈而富有磁性的独特声线,凌希用各种各样的语气叫他,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孝严……

    初见凌希是在某位知名音乐人的工作室里,记得那天风很大,从停车场出来短短几步陆孝严的头发已被吹成了鸡窝状。推门进去的时候,有个穿白色帽衫的男孩正坐在沙发上弹着吉他。不经意瞥去一眼,陆孝严立刻被对方的手勾住了视线,那双手十指修长匀称,指甲圆润整齐,没有任何累赘的装饰,仅仅是拨动琴弦的简单动作已经足够赏心悦目了。

    稍稍愣神的功夫,门突然被风吹开了,从背后撞在陆孝严屁股上,撞得他差点儿一个趔趄摔成狗吃|屎。

    声音惊动了专注弹琴的男孩,他抬起头微微皱眉扫向陆孝严,或许是陆孝严的造型和姿势都过于滑稽,他不禁弯起嘴角“噗嗤”笑了出来。只那一笑,陆孝严就像被闪电击中了似的,从头发丝到脚趾尖儿“咻”地全都麻了,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没错!就是他了!

    即便阅人无数如陆少爷,也不得不承认凌希是个容貌极为出挑的男孩,他五官精致,皮肤白皙,黑眼珠圆溜溜的又大又亮,最难得是气质干干净净,既不娘也不妖更不土气,尤其笑的时候,嘴角弯弯地翘向两边,绽开一排整齐闪烁的小白牙,透着点儿得意,透着点儿调皮,笑到特定弧度还隐约可见一只浅浅的酒窝,感觉暖洋洋的,让人看到了就忍不住想跟着笑出来。

    陆孝严决定追求凌希是因为那张脸,忍受了凌希整整三年也是因为那张脸,殊不知那张脸其实是广告片般的存在。外人见到凌希都以为他既阳光又乖巧,是个邻家男孩儿小绵羊,事实上他待人冷漠,言行粗鲁,脾气古怪,偶尔冒出一句狠话能顶得人口吐白沫儿。对不相干的人和事凌希都毫无兴趣,也不喜欢提及自己的过往,同居三年,陆孝严对他的了解也仅限于他有个外公,他喜欢唱歌,他的理想是有一天能拿金曲奖。

    从早到晚对着张毫无情绪起伏的脸,任谁都会觉得郁闷。陆孝严没什么耐性,也不懂怎么搞花样哄小情人儿开心,好在他有大把大把的钞票,什么名表时装豪车别墅,觉得好就大方买下来送给凌希,不为别的,只求上了床那张漂亮脸蛋儿能给点儿像样的反应。

    可惜陆少爷的金钱攻势对凌希不起作用,小到一包喉糖,一支原子笔,大到一辆二手车,一间旧公寓,凌希只用他自己买的。与骨气无关,他只是看不上别人挑选、别人经手的东西。对于陆孝严的礼物,他既不会姿态清高地拒绝掉,也不会说些“我和你在一起不是为了钱”之类的话来表明心迹,他只是很平静地收下,很平静地说声“多谢”,再很平静地将那些包装盒啊钥匙啊随手塞进抽屉。凌希就像一口深井,管你丢什么进去都溅不起多大水花,每每憋得人恨不能呕出几口老血。

    有时候陆孝严忍不住问他:“凌希,你和我在一起到底图什么?”

    凌希会很认真地皱起眉头思考几分钟,几分钟后想不出答案,就去忙别的事了,练练吉他,喝两杯酒,在琴键上试着敲出几个音符,敲得满意就拿笔记录下来……不知不觉,那一页就平静地翻过去了。

    甚至陆孝严问他:“你确定你喜欢我吗?”结果也是一样。

    直到两人分手多年陆孝严依旧没能找到答案,也实在想不通除了钱自己还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有时候陆孝严会想当然地认为,或许凌希根本搞不懂什么叫“爱”什么叫“被爱”,他只是头脑太过简单,又活得太过孤单,所以谁第一个向他伸出手,他就对谁死心塌地了,并固执地认为对方也应该是死心塌地的。

    相较里岛地界的众多富豪公子们,陆孝严算得上洁身自好了,他玩归玩,药丸儿是绝对不碰的,也从不跟不知底细的人乱搞。只是以他的身份,总归有那么几个小明星、小歌手想贴上来走走捷径,对于送到嘴边的肉他倒也乐得享用。偶尔一两次处理不当,曾有过被凌希堵在家里的时候,而凌希对此的态度是不吵不闹也不多问,只是挽起袖子开始做清洁,所有床单枕头窗帘全部换掉,所有墙角地缝都用消毒水喷洒过,连常年无人进出的储藏间都要搬空了仔仔细细打扫。他会整夜不睡觉来做这些事,直到自己觉得干净了为止。

    心情好的时候,陆孝严会勉强说两句软话哄哄凌希,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直接开骂:“别他妈矫情了,我现在是包养你,不是和你结婚!男人嘛,我想搞就搞,想搞几个就搞几个,摆着臭脸给谁看!”

    管他是说好说孬,凌希一概充耳不闻,实在看不下去,陆孝严就干脆甩上门跑出去睡酒店。等到隔天回家,房间必定是清理得一尘不染了,而凌希则照常猫在工作间里专心致志弹着那把破吉他,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凌希很少跟陆孝严吵架,大多是陆孝严憋不住一个人哇啦哇啦地讲,他在边上心无旁骛做着自己的事,完全不受影响。但真逼急了他会直接挥拳头,武力值绝对比那张脸看起来要强大数倍。最激烈的一次是陆孝严怀疑凌希和个前辈搞暧昧,说了很多冷嘲热讽的话,凌希听完半个字都没解释,只是走到餐桌旁拎起椅子抡了过来。

    那天陆孝严被凌希砸得头破血流,凌希被陆孝严踹断了三根肋骨,整间餐厅几乎报废了,花瓶、茶具、画框、水晶灯碎了满地。之后两人一起去医院看了急诊,又一起缠着绷带回了家,到家后凌希发觉陆孝严头上绷带缠得不够工整,还帮他摆弄了好半天,直到左右完全对称才肯罢手。看看时间还早,凌希又钻进工作间里有滋有味儿地弹起了吉他,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凌希有美貌有才华,站在镜头前毫不怯场,还在读书的时候就被唱片公司相中签了下来。只是不知什么原因遭到老板封杀,白白荒废了三、四年。等到好不容易解除合约,即将在金鼎正式出道做歌手了,却又不幸被八卦杂志拍下了他和陆孝严的私密照片,并很快散播开来,公司为他苦心打造起来的健康形象瞬间崩塌,事业还没起步就陷入了困境。年轻漂亮的男孩跟个有钱基佬混在一起,任谁都能猜得出是什么关系,里岛人可以接受一个同性恋歌手,却绝对无法接受一个被包养的同性恋歌手。

    为了等待负面影响消去,凌希首张精心制作半年之久的专辑只能延后发行。那段日子噩运就像排了队似地接踵而来,他先是受陆孝严连累被砍断了两根手指,又因别墅意外失火时冲进去找陆孝严被灼伤肺部留下后遗症,影响到气息和发声,致使曾经的歌手梦也随之破灭了。消沉一段时间之后,凌希默默接受了现实,着手准备转往幕后工作,他仍旧每天写写歌,编编曲,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三十岁那年陆孝严在父亲的逼迫下和盛旷注册结婚了。婚前父亲十分严厉地警告他,想保住所拥有的一切就要处处以家族利益为先,联姻至关重要,必须收敛心性,决不能再让媒体抓住把柄,尤其是和凌希的事。

    父亲的话陆孝严是一定要听的,毕竟扒掉“陆少爷”这层皮他就屁都不是了。再者他自己也想找个正大光明的借口逼凌希离开。三年时间,对漂亮脸蛋儿的痴迷早已渐渐转淡,对糟糕个性的排斥倒愈演愈烈,分手的话几次溜到唇边,却迟迟开不了口。人非草木,陆孝严也知道凌希和他在一起失去了很多,可那些强烈到近乎偏执的情感根本不会让他觉得幸福,反而像石头一样压在背上,沉重得令人几近窒息。

    找了个机会,陆孝严对工作间里专心敲着琴键的凌希说:“我要结婚了。”

    听到这个消息,凌希只是平静地“哦”了一声,没问对象是谁,也没问什么时候。

    陆孝严犹豫片刻,烦躁地挠了挠头:“要不……你出国去玩一阵子吧。”既然做了恬不知耻的王八蛋,就狠心做到底好了,拖拖拉拉只会彼此浪费时间。

    凌希终于从琴键上挪开了手:“你的意思是想和我分开吗?”

    陆孝严嬉皮笑脸地扁扁嘴:“我也没办法,最近老爷子看得紧。”

    凌希凝眸注视他几秒,鼻子轻轻一哼,满是不屑:“早说啊……”

    五分钟后,凌希背着他的大号帆布包和破吉他从房间里走了出来。那只帆布包是卡其色的,有点旧了,凌希走到哪儿都带着它。里头除了些重要的证件和票据,还有一本封面老土的相册,几颗小时候玩过的弹珠,几封发了黄的信件,林林总总,甚至还有某年圣诞节陆孝严和他在餐厅吃饭时用糖纸随手折的一只帆船……只要凌希觉得重要的东西通通都会塞进去,他说万一哪天发生了地震、海啸、恐怖袭击,需要逃命了,可以第一时间带齐自己的宝贝们。

    走到门口,凌希将钥匙丢在玄关的柜子上,头也不回地朝后扬了扬手:“走了。”神态稀松平常得和临时出门买包烟没什么分别。

    可陆孝严知道,凌希不会回来了。凌希平时出门是不打招呼的,用林广乐的话讲这叫“有性格”,用姐姐陆孝仪的话讲这叫“没家教”。凌希没有家,但未必没有家教,他只是独来独往太久了,常常想不起要向人报备自己的行踪。

    同居三年,凌希没多少行李需要收拾,有些零碎物品更是常年堆在车子后备箱里从没搬出来过。或许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和陆孝严长不了,他早有觉悟,只是舍不得做先离开的那个。所以那三年里,捉奸在床他没有走,拳脚相向他没有走,丑闻缠身、尊严扫地、错失理想他都没有走,直到陆孝严亲口让他走,他才真的走了。

    可两年之后,当陆孝严背负冤屈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又回来了,没有寒暄,没有情话,没有追究过往的是非对错,他只是平静地陪着陆孝严一路逃亡,直到生命终结……

    不知道在墓园里飘荡了多少个日夜,一年?两年?也可能是三年吧……终于有一天,陆孝严对外界的感知开始减弱,视野晦暗,听力衰退,整个人就像被沼泽吞没似的,缓慢坠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这情景是不是就叫做魂飞魄散?魂魄散了,下辈子还能不能拼凑起来重做一回人?如果可以,他还想再做一回陆孝严。

    对于世间种种声色犬马,他已无贪恋,也坦然接受了自己“冤死鬼”的可笑命运,他只是不甘心,不甘心那些陷害他、算计他、将他逼入绝境的人都还活着,一个个活得风生水起志得意满,更不甘心就这么丢下凌希一个人走了。

    凌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自然不会有谁为他领取尸骨、立碑祭奠。活着的时候,凌希孑然一身,如今死了,仍旧形只影单,他所拥有的,恐怕只有临死前那短短一刻的牵手而已。从前凌希就像热爱生命一样热爱着音乐,有天不能弹琴不能唱歌了,陆孝严以为他会崩溃,可他没有,他依然坚韧地活着。陆孝严从没想到,支撑凌希活下去的理由竟然就是自己。

    这残酷的死亡总算使陆孝严明白了一件事——原来世上谁也信不过,父母可能会恩断义绝,夫妻可能会劳燕分飞,兄弟可能会反目成仇,唯一不会离开他的,只有凌希。就算他们吵架,就算他们用最恶劣的态度互相伤害,就算他们大打出手、哪怕一人捅对方一刀,捅完了,凌希还是会跟着他。他是陆大少爷,凌希会主动送上门给他包养,他走投无路蹲在街边要饭,凌希会陪他相拥取暖,就算有一天他进了棺材,凌希也会闷声不响挤进去,和他肩并肩躺在一起。

    他不知道凌希是否也像他一样变成灵魂在别人看不见的角落飘荡着,是否也在默默注视着这个触不可及的世界。当他终于想要发自内心对凌希说些什么的时候,凌希却再也听不到了。

    凌希,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帮你堂堂正正站上舞台,去展示你的才华,去实现你的理想。

    凌希,如果有下辈子,不要冲我笑,不要对我好,更加不要再爱上我,我不值得。

    凌希,如果真的有下辈子,你可能也不认识我了吧……没关系,我会记得你,我会去找你……

    就这样在黑暗中下坠,下坠……猛然间,一阵失重的眩晕袭来,身体似乎有了分量,陆孝严清楚感觉到后背抵在某样坚硬物体上,硌得脊骨生疼。他用手胡乱摸索过去,承载着他的好像是一把木质长椅。

    “叮啷——叮啷——”耳边先是传来了玻璃器皿互相碰撞的悦耳声响,然后是有人来回走动的轻快脚步声,再后来是悠扬的琴声,歌声,以及各种语言各种情绪的交谈声……

    陆孝严试着晃了晃头,脑子里沉甸甸好像灌了铅,有种宿醉过后的恍惚。也不知哪里来的一股力道在牵扯他,一下,一下,扯得他差点偏离了原位。努力撑开黏涩的眼皮,明黄色灯光“唰”地撞向眼球,刺得他狠狠皱起了眉头。

    视野之内出现了一个模糊的轮廓,那应该是个男人,十八、九岁年纪,戴着黑色棒球帽,帽檐儿底下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眼珠儿黑漆漆的,蒙着层水气……陆孝严错愕地张大嘴巴,差点儿忘了呼吸,难以置信,那竟然是凌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