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程序正义
“我记得如果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前提下强行闯入莱顿家的话,那么即便是他们搜查到了证据也是没用的吧?”王烨问道。 科尔说:“就是这样的。因为那两名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强行的闯入了莱顿的家。所以他们搜查到的一切证据都是无效的,更不能上庭。 这里必须要说的是,那些被判无效的证据之中就有凶器,以及之前的受害人的一些衣物甚至是遗骸。” 王烨说:“我都不知道那两位警察做的究竟是对还是不对的了。” 科尔说:“那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 王烨说:“如果是我的话,我根本不会犹豫。我会直接踹开莱顿的门救人。 因为我是个中国警察,在我的祖国我们相信的是事实正义,虽然我的行为不合法。 但是我发现的证据是真实存在的,它们不会因为我非法的行为而被刻意的忽视掉。” 科尔摇了摇头说:“我不想和你争论事实争议和程序正义哪一个重要,我想说的是,那两名警察确实救下了一个人。 那个女孩儿当时正在遭受虐待。就像你说的,如果当时那两个警察不进去的话,那这个女孩儿就死定了。 可是正是因为他们两个进去了,所以之前那三十七名受害者的冤屈就没有办法被......哎......” 王烨说:“可是他们毕竟是救下了一名受害人,那么她的证词是有用的吧?” 这时候听到王烨的话,房间之中的两个人都不说话了,王烨低下了头沉痛的说道:“你们......不是吧?” 莎拉说:“在开庭之前,莱顿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一个论点。 他认为,那名被解救的受害人也是在警方采用非法手段的情况下救出来的。 他无意于质疑那名受害人的人格,但是如果那个受害人要做证人的话,那她本身就是证据的一部分。 更不用说她身上的伤痕更是要被当做证据使用的,所以她也应该不具备上庭的资格。她的证言和她身上的伤痕都应该是无效的。” 王烨说:“我记得,一个证据是否有效,这个是法官说的算的吧?” 科尔点了点头说:“那个案子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所有人都在关注案子的进展。 因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个案子之中法官的选择很有可能会被当做一个判例来使用。 在我们这样一个遵循判例的国家,那个法官当时所拥有的权利几乎可以理解为,他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来颁布一条新的法令。 所以你可以想象当时那个法官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王烨说:“当时那个法官是清楚的吧?如果他判定证人的证言和她身上的伤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话,那么莱顿就不可能被定罪了。 一场连环杀人案,杀人的工具不能作为证据,犯罪现场也不能作为证据,如果连仅有的证人的证言也不能用的话,那么这个凶手几乎是不可能被定罪的。” 科尔说:“那名法官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所以就像你说的,他是知道这其中的厉害关系的。 所以他当时真的是思考了许久才做出了决定。” 王烨说:“所以他顺从了凶犯的意思。” 科尔点了点头说:“虽然我很不想承认,但是事情就是这样。而且那个时间很不巧。” 王烨说:“怎么了?” 科尔说:“你应该是知道辛普森案的吧?” 王烨点了点头。科尔说:“辛普森案在95年判决之后,当时的总统就曾经站出来呼吁民众相信我们的法律。 辛普森的案子毕竟还是有很多人相信辛普森是无辜的。可是莱顿的案子则不一样,莱顿的案子只要是智商正常的人就知道莱顿就是凶手,这是无可辩驳的。 所以当时那名法官做出的决定,就是在事实上宣布了莱纳无罪。当时的总统不得不再次站出来呼吁民众相信法律。” 王烨说:“我很难相信,面对这两个案子,你们还怎么让人民相信自己国家的宪政体系。 你们的法官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他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 科尔没有说话,莎拉指了指王烨将王烨的目光吸引到了自己的身上。然后她在自己的电脑上操作了一会儿之后对王烨说:“这是事后那名法官在一次访谈上说的话。我想这能解答你的疑惑。” 说着莎拉就点开了视频,王烨在上面看到了一个六十多岁白发苍苍的老人。他面色坚定的说:“我知道我那么做的后果,作为一个人我无比的痛恨莱顿,我恨不能将他千刀万剐。 身为一个人的良知告诉我,像他那样残害了三十七个女孩儿的人一定要付出带价。 但是我不能那么做!因为我是一名法官。我要做的是维护我们这个国家的宪政体系,所以我不能被私人的感情所拖累,我要做出最符合我们国家宪政精神的决定。” 就在这时,视频中的主持人追问了一句:“所以在你看来我们这个国家的宪政精神就是要放过一个连环杀手吗?” 主持人的话明显深深的伤害了法官,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法律工作者,这样的话无论是对他本人还是对他的职业都是一种非常无情的侮辱。 但是法官还是骄傲而又固执的抬起了自己的头说:“至少在这个案子之中是这样的!在这个案子之中莱顿就是无罪的!他只能是无罪的!他也必须是无罪的!” 法官的话自然在现场引起了轩然大波,下面的观众席起了一阵的骚乱。一个中年妇女拼了命的向着舞台上冲,她大喊着:“那个恶魔杀了我的女儿,她只有十五岁啊!你和我说那个恶魔是无辜的?” 法官的眼睛湿润了,但是他依然固执的昂起自己的头看着那个女人说:“是的。对于您的遭遇我深表同情,我们的法律保护我们国家的任何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即便他是一个罪犯。” 那个中年妇女虽然被拦住了,但她还是大声疾呼:“如果我杀了你的女儿,你还会宣判我无罪吗?你也有一个女儿吧?” 法官哽咽了,他艰难的说:“如果你那么做了我会把你送进监狱,因为你是一名罪犯,但是在这个案子之中,莱顿不是。” 妇女吼道:“为什么?这是为什么?是因为我杀的人不够多吗?” 法官低下头艰难的说:“因为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冲进了凶手的家中。虽然警察救出了一名受害人,虽然他们找到了决定性的证据。 但是只要他们的调查程序不合法,那这些就都不能作为证据出现在法庭上。因为我们国家遵循的是程序正义,只有程序是正义的,那么结果才有正义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