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这个,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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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媃琦一边专注地听着,一边轻轻点头。 听完后她满眼的惊叹:“比那天在现场的版本还好听耶。差点没听出来是同一首曲子,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啊?” 杜采歌有点无语,“因为我的钢琴演奏技巧太差了啊。而且这次加了鼓点进去,会更容易抓住你的耳朵,节奏也更分明。” 杜媃琦笑道:“哥你是该好好练练了,手都生了。你以前虽然脾气差,还老是闯祸,天天被人骂,但至少吃饭的家伙都很娴熟,古琴、古筝、笛子、钢琴、吉他都玩得贼溜。以前哪怕你玩得最疯的时候,都坚持每天练习,但现在我几乎没见你练习过了。” 这么说来,原主还挺多才多艺的嘛。 杜采歌有点吃惊,他本以为原主搬运了那么多经典歌曲之后,就只会吃喝玩乐、泡妞了。 想了想,他解释道:“现在每天要写小说,真的没时间。” “哼,你自己以前老是教我,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挤,总是会有的。你把在网上看电影的时间用来练习不就足够了!” 杜采歌愁眉苦脸,不知该怎么回答。 作为一个哥哥,确实应该努力给妹妹树立一个好的榜样。 但他真的对练习乐器没兴趣啊…… 他要继承原主的因果,又不是说要复制原主的人生。 好在杜媃琦也没继续念叨,转而说:“哥你加油,多录几首好听的曲子,我带到学校去刷题的时候听。” 杜采歌白了她一眼:“你以为好听的曲子是大白菜,一块钱一斤,量大管够?” 杜媃琦扑哧地笑出声来。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还不懂得怎么去“笑得花枝招展”“笑得花枝乱颤”,她的笑容很干净很纯粹,那种青春无敌的感觉,即使并不妩媚也不性感,仍然让人看了很舒服。 笑完了她说:“哥,这话别人说可以,你说就有点不合适了。你算算看,你都写过多少好歌了?对你来说,好听的曲子不比大白菜来得珍贵。” 杜采歌觉得言语交锋自己完败。 “走,跟我出去吃饭。”他推着妹妹往外走,终止了话题。 吃完饭,回来的路上已经快9点了,杜媃琦不停地拿手机出来,不知是在看时间还是在看短信。 “怎么,等男朋友的电话?”杜采歌笑问。 杜媃琦骄傲地说:“哥,我是不会在大学毕业前谈恋爱的。” “为什么呢,在大学期间谈恋爱也可以的吧。” “切,大学里能遇到什么好男生?男孩子都晚熟,同龄的男生都是傻瓜,只会惹人生气。就算有潜力股,也要花很多时间去等对方成长,”杜媃琦用老气横秋的语气说,“还不如在大学期间努力提高自己,在进入社会后,自然能遇到更好的。” “一个不够好的自己,是无法遇到一个足够好的男人的。这是妈妈以前教我的。” 提到妈妈之后,她立刻沉默下去,低着头,满怀心事的样子。 杜采歌不觉得她的话完全正确,但其中一部分也算有道理。 张了张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教给女孩子正确的观念,应该是母亲的责任。 他作为哥哥,虽然活了30年,但其实也没那么懂女人,也不知道一个真正的好女人应该是有着怎样内在的精神世界。 想了想,他只好说:“放心,等忙完这一阵,我就带你去看妈妈。” 杜媃琦努力笑了一下,“我盼着呢。” “还有大哥。” “恩。” 见杜媃琦谈性不高,杜采歌也没勉强。 兄妹俩默默地走着。 空气中飘着若有若无的薰衣草香味。 一大一小的身影被拉得长长的。 “喂,哥哥。” “恩?” “你不会一辈子生妈妈的气吧?” “应该不会。” 过了一阵。 “哥哥。” “恩,你说。” “你会帮大哥大嫂吧?” “会的。” 杜媃琦的脸上有了笑意。 她背着双手,走路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甚至有点蹦蹦跳跳的感觉。 看见路边一个易拉罐,她还冲上去踢一脚,将易拉罐踢到垃圾桶旁边。 “哥。” “诶,你说。” “你说,如果我以后想当个演员,你怎么看?” “……这个真不行。” “哼,坏哥哥,不理你了。” 虽然嘴里这么说着,但杜媃琦并没有表现出不开心的样子,甚至主动挽着杜采歌的手臂,继续蹦蹦跳跳,像个小学生一样。 逗比儿童欢乐多。 等他们到了家门口,杜媃琦向对面张望,见门缝里没有灯光漏出,显得有些失望。 “你在看什么?” “没看什么。哥,赶紧开门,‘音乐新力量’的第一季重播要开始了。你不是想知道这综艺是什么样子的吗?” 杜采歌掏出钥匙开了门,杜媃琦像小鹿一样蹦了进去,甩掉两只鞋,扯掉袜子,光着白嫩的小脚丫往沙发上躺,顺手拿起电视遥控器。 “你不是要抓紧时间学习么?”杜采歌一边换鞋一边问。 “哼,反正你又不准我当演员,我不考魔影了,不用那么高的分数。” “……” 等到晚上11点半,段晓晨还没来。 杜采歌觉得她应该是不会来了。 毕竟欧阳晋也没保证她一定会来,对吧。 她那么忙,巡回演唱会有千头万绪的工作,而且明天就要赶往下一站,这个时候她就不应该过来,而应该抓紧时间补个觉。 巡回演唱会是体力活,最是需要的是一个健康、充满活力的身体。 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各地开十几场演唱会,大半时间要在空中飞来飞去,然后演唱会上唱唱跳跳,各种前期筹备工作,和当地政要、商业精英、合作伙伴的应酬……千头万绪,杜采歌光是想想就觉得头痛。 必须抓住一切空隙休息,否则根本没法坚持下去。 杜采歌前世就听说过不少例子,歌手随身带着营养专家和护理人员,打着点滴强撑着开完巡演,完事了立刻就大病一场。 所以如果段晓晨觉得太累了,需要休息而不想来了,杜采歌表示完全理解。 他去洗漱完毕,却看到妹妹的房间还亮着灯。 “笃笃笃”,敲了敲门,杜采歌大声说,“赶紧睡了,太晚了。” 杜媃琦飞快地跑过来开了门,娇声道:“我再看会书,你也不许睡,赶紧去码字!” “这个时候了你让我码字?” “是啊,读者们还等着你更新呢!” “可是我有好几十万字的存稿。” “那也不行!”杜媃琦严肃地说,“我听同学说过,书到用时方恨少,意思是到了上架的时候,才会发愁自己的存稿太少。现在不努力,上架徒伤悲!你的《鬼吹灯》成绩那么好,我班上至少有一半同学在追着看,你不觉得你对自己的读者应该负有某种程度的义务吗?” 杜采歌拍了拍脑袋:“差点被你绕晕了。你就是不想我去睡觉,对吧?是不是段晓晨跟你说了什么?” 杜媃琦吐了吐舌头:“怎么可能,没有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别瞎说!” 杜采歌对着她的额头弹了一下,“所以说,是段晓晨告诉你,她今晚会过来?” 杜媃琦气鼓鼓的,“就知道欺负我。” “行了别装了。过来陪我看会电视,我们一起等她。” 兄妹俩窝在沙发里,等到12点过几分的时候,杜媃琦拿起手机看了眼,然后快速打了几个字,点击发送。 杜采歌盯着屏幕,嘴里说:“她现在过来是吧?” 杜媃琦装傻,“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没在等人,就是想看电视而已。” “请继续你的表演。” 又过了二十多分钟,“笃,笃,笃”有节奏的敲门声响起。 杜媃琦一下子就跳了起来,飞奔过去开门,然后张开双臂和来者拥抱了一下:“晨姐!” 杜采歌也站起来,和段晓晨打了个招呼。“晓晨。” 仔细看去,段晓晨的气色不太好,似乎身体不是很爽利,只是用妆容掩盖了。 她穿着很家常的轻纱碎花裙,浅米色纯棉长袖上衣,左手上拿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巨大棕色蛤蟆镜,显然是刚摘下来的。 右手则提着一个手提袋。 “哈喽,海明威先生!”她的心情还不错的样子,放下手提袋,笑着对杜采歌挥挥手。 “赶紧进来坐!你累坏了吧,晨姐!”杜媃琦殷勤地拉着段晓晨,给她找家居拖鞋,又毫不客气地使唤她哥,“你快去给晨姐倒杯茶。这么晚了不要泡浓茶,来一杯玫瑰花茶吧。” “别泡茶了,我们喝酒!”段晓晨从手提袋里拿出一瓶香槟,“当当当当,这是朋友从浪漫之都的拍卖会上帮我买的,据说口感像青春不老泉一样丝滑而芬芳。” “你别喝酒。”杜采歌说。 段晓晨有些诧异:“怎么了?” “如果你还希望以后我给你写歌,就别喝酒。” 段晓晨撇撇嘴,“小气的男人。我在外面都说自己酒精过敏,滴酒不沾的。你知道的,我其实很讨厌喝酒,只是在你面前,才陪你喝一点而已。” 她讨厌喝酒?杜采歌猜测,或许是因为那段卖酒女郎的经历导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