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在线阅读 - 第44章 我不认识林可那个混蛋

第44章 我不认识林可那个混蛋

    可以肯定的是,林可此人有极大的可能是一名穿越者。

    当然,也有可能,林可是获得了什么系统,或者是加入了什么地球聊天群,也有可能是梦入地球……

    总之,这个人和地球,是有着一定联系的。

    杜采歌很想找到对方,或许对方身上就有能回到地球的线索。

    要问杜采歌想不想回去?

    当然想回去啊!

    虽然在地球上他没有杜媃琦这么一个超级美丽,又傲娇可爱的妹妹,只有一个腹黑的前妻。

    但那毕竟是他长大的地方。

    有他的亲朋好友。

    有他那慈祥的父母。

    有他的初恋。

    也有默默为他付出的女孩。

    还有志同道合,一起打拼的伙伴。

    如果能回去,杜采歌当然要想尽一切办法回去。

    可是,想找到林可并不容易。

    这家伙太神秘了。

    整个网络上都没有他的真实信息。

    或许,只有音乐圈的一些大咖,会知道林可的身份吧。

    比如,小歌后段晓晨,林可的绯闻女友苏曼芫,等等。

    但是杜采歌又不可能和这些人产生交集。

    ……

    9点之前,杜媃琦回来了。杜采歌来到客厅,和妹妹聊了几句。

    “玩得开心么?”

    “还好,挺开心的。”

    “下次也叫朋友来家里玩吧。”

    “真的可以吗?那太好了,谢谢哥哥!”杜媃琦甜甜一笑。

    “对了,”杜采歌正要回房,忽然想起一事,随口问道,“你认识林可么?”

    杜媃琦愣神看着他:“谁?”

    “林可,”杜采歌解释道,“一个音乐人,给段晓晨、苏曼芫等歌星都写过歌。”

    顿了顿,他摇头失笑:“算了,你不可能认识,毕竟你年纪太小了,林可活跃的时候你才念小学吧,而且你们只会关心歌手,不会关注幕后制作人。”

    杜媃琦嘴角扯了扯:“呵呵,我是不认识林可那个混蛋。”

    混蛋?杜采歌想了想,林可生活糜烂,还给那么多女星和名媛拍艺术写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毁了她们的生活和事业;酒后驾车,撞伤一个高中生。确实是混蛋没错。

    ……

    次日上午,杜采歌起了个早。搬运了两万字后,看了看时间,便出门来到楼栋外面。

    天气晴朗。

    天空中只有几条絮状白云,点缀在碧蓝的背景上。

    一轮初升的骄阳热情地挥洒光和热,鸟儿已经复苏,叽叽喳喳地活跃在梢头,甚至大胆地落到小路上,小脑袋一点一点地啄食着什么。

    “杜哥,早啊!”一辆红色的跑车缓缓驶来,还没靠近,车窗已经摇下,小鲜肉姜佑曦探出笑脸,招招手,右耳的那一排耳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杜采歌点点头,上前拉开后排的车门,坐了进去。

    他的神态那叫一个坦然,根本没把这一百多万的跑车当回事,毕竟他在地球时,已经坐惯了各种豪车。

    而姜佑曦也不觉得奇怪,要是他的偶像上了辆跑车还会大惊小怪,东摸摸西看看,或者扭扭捏捏坐立不安,那才叫咄咄怪事。

    “去哪?”杜采歌问道。

    “一位前辈开的茶馆,呵呵,哥你坐稳,困的话就打个瞌睡,一会就到。”

    “行。”

    杜采歌当然没有真的打瞌睡。

    跑车驶出小区,来到繁华的街道上。

    杜采歌看着这熟悉而又似是而非的城市。

    说熟悉,是因为蔚蓝星的大华国,与地球上的中国,毕竟同种同源。

    过去的历史轨迹,也大半相似。

    说似是而非,毕竟此处非彼处。

    小小的蝴蝶翅膀扇动,都能带来极大的不同。

    蔚蓝星的魔都,与地球上的魔都,在细节处,有太多不一样。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杜采歌轻轻唱了起来。

    地球上,2008年,是首都举办奥运会的那一年。

    那一年,有太多值得铭记的。

    对杜采歌来说,那一年他还在大学校园里,作为一名新生,肆意地享受着青春,理想,激情,爱恋……

    而在穿越到这蔚蓝星的2008年,杜采歌已经是34岁的大叔,尘满面、鬓微霜,家徒四壁,半生飘零,一事无成。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姜佑曦频频回头,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杜哥,这是你的新歌?”

    杜采歌这才醒觉。他对姜佑曦,根本谈不上信任或是不信任,因为两人本质上还是陌生人。

    在陌生人面前唱新歌,真的很不应该,以后必须注意这些细节。

    沉吟了片刻,他点点头,坦然说:“是啊,瞎写的,让你见笑了。”

    “挺有意思的歌,朗朗上口,感觉很容易流行起来,”姜佑曦眼神清澈,带着羡慕,“杜哥你太有才华了。”

    没错,我是个有才华的搬运工。

    过了会,到了地头,姜佑曦泊好车。

    这地方不算闹市区,但是地理位置并不偏僻,在这里开茶馆,估计很难盈利,能少亏点就不错了。

    在这开茶馆的人,肯定不是为了恰饭,那是真爱。

    杜采歌跟着姜佑曦进电梯,上到三楼。走入茶馆,发现这里布置得古色古香,桌椅、各种陈设,都颇有韵味。悠扬的古筝曲在室内回荡。

    此时茶馆里只有三五个客人,分散坐着,小声交谈。

    杜采歌和姜佑曦也坐下后,再一看菜单,那些单品的价格,呵呵,这些韵味的代价不低。

    “杜哥你喝什么茶?”

    “金骏眉吧。”

    “我要一杯乌龙。”

    点好以后,两人随意地聊着。

    不经意间,就有清秀的女服务员端上茶,身段款款,用吴侬软语说:“请慢用。”

    那滋味,非常到位。

    而被茶香熏陶,被水汽一蒸,姜佑曦越发显得明眸皓齿。尽管杜采歌不喜欢流量,不喜欢小鲜肉,也不得不承认,姜佑曦确实俊美。

    他却不知道,姜佑曦此时也在心里赞叹。杜哥虽然一直低调,但却是这个圈子公认的神仙颜值。尽管杜哥之前遭遇了很多不幸,而且毕竟年齿渐长,须发半白,显得有些沧桑,却也是独具魅力。

    杜采歌和小鲜肉聊了几句,似是不经意地问道:“上次你帮了我大忙,说真的,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有什么我可以回报的?”

    姜佑曦笑嘻嘻地说:“杜哥,看你说的,你陪我喝茶,就是给我最大的回报了。”

    杜采歌眉毛挑了挑,“不至于吧。”

    姜佑曦仍然笑嘻嘻的,但眼神却是很认真:“杜哥,我和你交往呢,要说完全没有功利心,那也不现实。但是请你相信,很多年前,你就是我的偶像,我一直渴望与你结交。”

    顿了顿,他低眉笑道:“能和偶像一起喝茶,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