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
这个可太简单啦。 于是南京城内的贼窝就遭了秧。 江湖客们的收入来源往往相当简单且有限,具体到廖雁身上,基本就只剩下黑吃黑这一条路。 他做这个真是驾轻就熟,堪比撂在岸上干渴许久的鱼儿终于回到水中,难得舒爽。 他的眼睛简直比草原的苍鹰还要锐利,只需往街上看似随意的逛一圈,就能准确叫破哪个是扒手、哪个是拐子。 用他的话说就是:每个人的味道都不同,那些人身上飘着的就是赃款的味道。 香着呢! 于是当天夜里,他就顺藤摸瓜直捣黄龙,如入无人之境,犹如砍瓜切菜般一个人干掉了一群,黑吃黑真的不要太爽。 廖雁彻夜未归,山中老汉以为小友今天有事没来,不禁黯然;白星和孟阳则以为这厮又去山上讨酒吃…… 第二天一大早,他右手的麻绳上拴着一溜儿贼,左手则捏着厚厚一摞口供,全都是这伙人熬夜交代的。 不交代不行啊,恶人还需恶人磨,原本这些贼都是陈年惯犯,觉得自己完全是南京城一霸,这就够恶了!谁能想到呢,这平地里蹦出一头活驴来,一个人就把他们一群人干翻了! 众贼都断胳膊瘸腿儿地躺在地上哼哼了,这厮连油皮都没层破一点! 个别贼业务范围比较宽,相对眼界更宽一点,一看廖雁断人手足的熟练劲儿就是心头一凉:他娘的,这不是传说中的折翅雁吗? 之前就隐约听到风声,说他好像不久前曾在绥山州出没,送了黑风镖局好大一个人情,怎么忽然又跑到这儿来了!您老人家是塞外猛禽,就在自己家门口一亩三分地儿活动不好吗?串什么门子啊! 大概这就是缘分来了,躲也躲不掉吧,当日在衙门轮值的还是当天抓到廖雁当街烤鱼的衙役。领头的叫李虎,两人一打照面,表情都微妙起来: 怎么还是你? 原本大家见廖雁这个阵仗,还以为怎么样了呢,都本能地严阵以待起来:没办法,折翅雁在江湖上的名声毁誉参半,前儿还明知故犯烤我们的锦鲤吃呢,谁知道这厮会不会突然发疯? 有个小衙役比较眼尖,往廖雁身后那一群鼻青脸肿、吊着胳膊拖着腿儿的人脸上一扫,竟还能勉强从这一张张面目全非的“丛林”中识别出几个熟面孔。 “李头儿!”他隐晦地拽了拽前头李虎的衣角,朝一个方向努了努嘴儿,压低声音道,“那不是上月刚来过的王老狗吗?还有青皮赵……” 好家伙,都是本地有名的泼皮无赖啊。 李虎定睛一看,还真是,看廖雁的表情越加微妙,畅快之余,竟也有些同情起那些贼来了。 你们犯在谁手里不好啊,偏要撞上这厮……吃苦头了吧! 活该! 廖雁是个有三两染料就敢开染坊的主儿,此时见了一干衙役们的脸色,当场又抖起来。 他一条胳膊搭在石狮子上,斜着眼睛歪着头嘚瑟道:“收货吧!倒也不必太感谢大爷,就是别忘了翻翻看通缉犯簿子,若有赏银的,别漏了。” 一脸“你们衙门的人就是无用,终究还得大爷出马”的表情。 李虎:“……” 也不知为啥,就是觉得手痒想打人。 “对了,”廖雁又想起来什么,从那一摞供词里捡了两张出来,在半空中抖得刷刷作响,“有几个手上还沾了人命,倒数那三个还跟外地拐子有串联,看能不能抓着吧。” 他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善人,下手也是出了名的黑,折磨人很有一套,这群贼里的相当一部分根本架不住一个来回,争先恐后求解脱。 廖雁一听,哎,有门儿,就又加了一把火,让他们相互检举…… 、 本来么,盗窃这种罪是最难定罪的,尤其是这种根深蒂固,有完整盗窃、分赃、销赃链条的团伙,可能眨几下眼睛的功夫就倒手几回,往哪儿找去? 何况天下银子都长得一个样儿,主人来了叫也不答应,只要不被抓现行,必须按照法律确认人赃并获的衙门也拿他们没办法,顶多找个街头闹事的由头略打几板子、关两天,治标不治本。 那些人都是几进几出的老油子了,出入牢房比回老家都频繁,对这一套规律门儿清,因此肆无忌惮,非但没有悔改之心,往往出狱后还会变本加厉,美其名曰给自己加补养。 所以城里有贼,衙门知道吗?知道。李虎他们知道吗?也知道。 可有办法吗?还真没有! 至少没有根除的办法。 只要世上有好逸恶劳的人,贼窝这种存在就永远不会消失,恰似日光背后的阴影。 但廖雁可不管那一套,你不说我就打,说了就谁也跑不了,总能找出点合适的理由抓你。 所以他这一折腾,就相当于一口气把整个贼窝连根拔起,虽然都罪不至死,可确实解决了大问题: 既然有杀人犯、有胁从拐卖犯,那罪过可就大了,衙门完全可以借口调查,将其余人多关押一阵子嘛。 街上清净一天算一天! 于是李虎难免看廖雁也顺眼了一点。 不过大概就是命吧,同样是黑吃黑,白鹞子每次都能剥三层皮,但轮到廖雁…… 李虎身后的小衙役将这群贼人的身份一一核实后,看向廖雁的眼神中都带了淡淡的同情和遗憾,“廖少侠,真是不凑巧,都不是通缉犯。” 正美滋滋想得了赏银怎么花的廖雁:“……你再说一遍?” 小衙役眨了眨眼睛,口齿清楚道:“没有通缉犯。”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有缘无分吧,廖少侠有花钱的缘,却没有挣钱的分…… 李虎冲那小衙役摆摆手,示意他把人都带进去,又看向廖雁,“是不是还缺点儿什么?” 廖雁迅速装傻,“打掉的牙都在院子里呢,想要自己派人去取。” 李虎:“……” 他直勾勾看着廖雁背上巨大的包袱,“捉贼捉赃,这些人积攒多年的赃款呢?” 你撒谎好歹遮掩一下行吗?能不能尊重一下公职人员! 廖雁睁眼说瞎话,“没瞧见,我去的晚了,早没了。” 李虎太阳穴上青筋突突直跳,忍无可忍地指着那个包袱道:“这不就是吗?” 不然你一个连十两银子罚款都要跟人借的主儿,哪儿来的这么大包袱? 廖雁警惕地看着他,立刻往后跳了一步,站在大街上道:“干什么干什么?官府的人要明抢了是吗?你说这是赃款,你叫它一声它答应吗?” 李虎:“……” 片刻之后,有衙役气喘吁吁冲入后院,亢奋地指着外面道:“打,打起来了!李头儿跟那什么姓廖的打起来了,都去看啊!” 第104章 更啦 情况么, 大体就是这么个情况: 作为本地捕头,李虎表示完全不能接受廖雁光明正大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进行私吞赃款的活动,而后者显然认为这是自己合法收入所得, 拒绝和平归还。 老子凭本事搜刮的, 凭啥上交? 在同一个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继而进化为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直接在衙门口大打出手。 据目击者事后回忆, 当时就引来数十名衙役围观, 骚乱现场一时热闹非常…… 李虎虽然比廖雁大了将近一轮, 但后者毕竟是常年在江湖上厮杀的, 除了那些老前辈,单打独斗很少有人能胜过他。 不过李虎有个优势:兄弟多…… 当天下午, 白星和孟阳觉得一连两天没回家的廖雁也该回来了,谁知左等不来,右等也不见, 正疑惑时,外头来了个鼻青脸肿的衙役。 虽然对方的面容已经近乎全非, 但孟阳还是敏锐地分辨出, 对方看自己和白星的镖旗极其微妙, 一张嘴说话时, 隐约带着点咬牙切齿。 原话如何不必赘述, 反正大体意思就是:你们的小伙伴跑到衙门口砸场子, 被我们群起而攻之, 现在扣在大牢里,饭都干了三盆,识相的就他娘的赶紧领回去! 白星和孟阳同时发出一声名为叹为观止的低呼, 显然非常震惊,并且极度疑惑对方究竟是怎么在短短数日内达成二进宫成就的。 两人对视一眼,白星满面真诚的对来人道:“人我们不要了。” 来人:“……” 来人瞪圆了乌青一圈的眼睛,愤怒道:“我们也不想要啊!” 虽说闹了一回事,可到底功大于过,衙门的人也不好怎么着他,关进牢房也不过警示一二,到了饭点也得管饭。 谁知那小子看着瘦巴巴的,咋就那么能吃! 这府城大了,人口就多,而人口一多吧,难免害群之马也多,所以牢房向来比较紧张,除了那些极度危险的杀人凶犯之外,大多是几人挤一间。 反正宽敞嘛,也住得下。 然后廖雁一进去,就“以德服人”,迅速成了那间牢房的老大,非但逼着人家给自己捏肩捶背,甚至还抢饭吃…… 狱卒都震惊了,纷纷委婉地表示,再这么下去,要么单独给这小子开辟个单间,要么……就眼睁睁看着同屋的犯人们饿死吧。 白星很有点恨铁不成钢:黑吃黑这种事的兴致本身就注定了见不得光,不然早就改叫“白吃黑”了!你既然搜到赃款,自然要藏起来,大咧咧跑去衙门口卖弄……真当衙役们都眼瞎吗? 看不见也就罢了,不成文的规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揭过去,可既然那么多人瞧见了,不跟你要就有鬼了。 衙门摆明了不肯要,没奈何,白星和孟阳只好跟着去领人。 他们都知道廖雁性格乖张,很有点无法无天的意思,但真没想到这厮敢在衙役窝里动手,还把人家好几扇门窗打破了! 孟阳一看就肝儿颤,小心翼翼地问需不需要赔偿。 李虎亲自出来接待的,听了这话上下打量他和白星几眼。大约是见俩孩子都比较乖,至少看上去比较乖巧,就捎带点同情的乐了,“他也算立了功,大人说功过相抵,但没有下回。” 本地贼窝被捣毁算是件大事,当天就上报给郎文逸了,后者只知道是个桀骜不驯的少侠干的,考虑到江湖游侠素来野性难驯,能帮忙抓贼已是意外之喜,倒也没难为他。 得亏着他因公务繁忙没细问,不然若知道闹事的就是自家侄儿的伴当,必定要糟。 两人去接廖雁时,就见他身上也颇多淤青,走起来略有点不自在,显然以少对多,也没占着大便宜。 不过他倒是难得没发脾气,也没急着讨要赃款,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李虎道:“你功夫倒不错,只是以多欺少胜之不武,算不得好汉。” 他本人天赋极高,又惯爱把自己逼上绝境,功夫之高,在青年一辈中鲜有敌手。过去这么多年来,他几乎都是跟白星对打,只是两人交手的时间太久,次数也太多,彼此太过熟悉,进步空间越来越小。 谁知不久前跟李虎交手,发现这人虽然身披官皮,但一身功夫十分过硬,若不以性命搏杀,短时间内竟难以取胜。他也是被勾起兴致越打越疯,这才引得一干衙役以为自家头要遇害了,故而群起攻之…… 李虎咧了下还青肿着的嘴,老神在在道:“公门中人,以尽快达到目的为己任,难不成若遇到那等罪行滔天的绝世高手也要跟他一对一来过吗?” 廖雁琢磨了一会儿,竟然颇为认同的点了点头,“你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 李虎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小子虽然混账了些,倒是个妙人。” 廖雁哼哼几声,“有本事再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