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小七,他不想变成人,你就别逼他变了。” 林彬祁开了口,他还是看这只小白狼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想女儿和他太过亲密。 “小白,你是不是不会变成人呀?”林小七还在纠结这件事,顿了顿,她道:“那这样,我来帮你变吧!”说完,她就开始念口诀:“妈咪妈咪——变!”最后一个“身”字还没念出来,忽然“嗖!”地一声,小白狼就一跃而起,跳出了窗户。 “哗啦!”一声,窗户玻璃全碎了。 与此同时,院子外传来了一声闷闷的“嗷!”。 不是狼的吼叫,而是一个男孩子那清脆的童音,接着就疏忽消失不见。 留下了石化在当场的三个人…… 胡蔷蔷讪讪然地打了个圆场:“我弟弟他呀,就是太过害羞了……” 林彬祁表示明白:“小七,你不要强迫人家做不愿意的事,明白吗?” 林小七:道理都懂……只不过,刚才那一声“嗷”,怎么听起来有些熟悉呢……? 狼崽子虽然逃跑了,胡家的聊天还要继续。 少了狼崽子当主角,林彬祁就和胡蔷蔷交流起工作问题来。 大人之间的话题很深奥,林小七不爱听,就随意在这栋别墅里到处走走,看看小狼儿平时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 她负手而走,宛若一个下凡巡查的领导一样。一一检查着周围的环境。 只不过,走到一面墙前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幅壁画……画面上是敦煌飞天的仙女。画下露出了一角橘色的奖状。 咦咦咦? 这是个什么东东? 林小七好奇地移开了这幅欲盖弥彰的壁画,接着她就看到——【白小朗同学: 在年度第一学期中,被东城幼儿园评为 “三好学生”。特发此状,以资鼓励。】 林小七:“……” (●—●):她是不是看到了啥魔幻剧本?! *** 第二天,林小七照样上学。 窗明几净,骄阳似火,小娃娃却多了一份不可言说的心事。 不一会儿,白小朗就到了学校,他路过她的桌前,打了个招呼:“小七,早。” “……早。” 林小七弱弱地回应了一声。 早上第一节 课,她往身后的那位身上瞄了几百眼,都把小白同学给看毛了。 ——拜托您呐,有话直说。这样幽幽地盯着他算是怎么回事?!他个妖怪都怕她。 下了课,小白狼实在没忍住,就走上前去,又从口袋里摸出两颗话梅糖,递给林小七一颗,“吃吗?” 以往林小七见了他的话梅糖,都会不假思索接过去的。但这一次,林小七瞅着他,目光炯炯,微微摇头,再看了看他手中的话梅糖,才开了口问道:“小白哥哥,我觉得我们算是好朋友吧?” 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白狼觉得自己越来越不能理解女孩子的脑回路。 他理所当然地回答道:“是啊!” 林小七顿时眯起了眼睛,那个,她想到了电视剧上的一句话:装!看你还装! 她微垂眸看了眼面前清秀斯文的小“萨摩耶崽”,一时恍然想到去年的冬至大会上,他还是那笼中的困兽,是那么无助弱小可怜,当时她一个心软就把他给抱回了家,现在,这只狼崽子却在她的面前装起蒜来了啊! 宝宝也是有自尊心哒! 宝宝感觉到小白狼他……不诚实! 被最好的朋友、最喜欢的小狼崽子合伙起来骗……哦不,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狼人,心里还是很不舒服哒! 可…… 最后她还只是叹了一口气,没有拆穿这件事。那个,她是天庭上的小公主,身份尊贵也就意味着教养要适当。如果太过计较的话,那就成了深闺的怨妇,是不是? ——虽然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但妈妈说过,当公主的第一要素是心要大、能容忍常人所不能。 她觉得小白哥哥一定是有什么苦衷,才不告知自己真实身份的。 小白狼还不知所措:“小七,你怎么忽然问这个?” “没什么。”林小七忍不住再看了他一眼,问道:“你爱吃牛肉干吗?我爸爸给我新买了一袋风干牛肉,产地是锡林。明天我带过来给你尝尝好不好?” “好的!” 他就是来自锡林大草原的狼,最爱吃自家草原上天然风干的牛肉。 只不过…… 上课铃打响以后,小白狼才觉得这个问题似乎意有所指:小七怎么知道他喜欢锡林的牛肉呢?!从前她吃的牛肉产地都是呼伦贝尔。 莫非是……?!! 小白狼抖了抖,并且暗自安慰自己:一定是想太多系列。 第46章 法子 他有一首称骨歌 接下来, 大家相安无事了两个月。 对林小七来说,除了期末考试有点烦人之外,人间的一切都安好。 她的叔叔们活跃在娱乐圈的第一线发光发热, 给广大饭圈送去源源不断的话题。她的姐姐们也活跃在演艺、歌坛的第一线——胡蔷蔷拿下了今年的奥斯卡影后;符珺更是爱□□业两开花,数钱数到手抽筋。 ——在林彬祁宣布“东山再起”以后,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整个星辉公司就好像是财神爷光临, 所有项目都是芝麻开花节节高,资本也宛若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 外界人士保守估计:林彬祁的身价再次飙升到了20亿。 而作为星辉的小公主, 林小七现在的主要任务是上好幼儿园。好在她的期末考试考到了两个一百,算是给幼儿园生涯画上了个圆满的句号。 话说,期末考试结束以后,暑假很快就来临了。 南方的夏天,闷热多雨,还未到七月最热的季节, 树边的蝉声已经一浪高过一浪。直到把林老爷子的清梦给叨扰掉。 人老了,觉也就少了。 这天一大早,林老爷子闲着无聊,就早早起了床, 去了儿子的书房喝茶看书。 ……只是刚刚走进书房, 林老爷子经过了墙边的一幅画, 他无意间瞄了一眼画, 就忽然发现:画上好像多了东西? ——原本挂在墙上的这幅卷轴, 只是画了一些假山石、亭台楼阁,没什么突出的地方。林老爷子看惯了古人的大作,当他第一次看到这幅画的时候, 对这种寥寥几笔的古画没什么兴趣。 现在,他忽然发现卷轴的正中央,多了一个……吹箫的侍女?! 这侍女皓腕如雪,长发及腰,看起来十分美貌。而且她所处的位置,正好填满了画中的空白部分,让整幅画的意境都不一样了? 凭借着多年的书画鉴赏经验,老爷子判定:这幅不起眼的仕女图,应该出自某个大家笔下……还是宋代的真迹?! 只是,他记得昨天这画上明明没有这女子呀?难道是他记错了?还是一夜之间,这画上忽然多了个吹箫的侍女?! 老人家足足发呆了半个钟头,他之前经过这幅画无数次,怎么也没见过这个侍女?莫非是老糊涂了?老眼昏花了?! 正当林老爷子怀疑人生的时候,林小七起床去餐厅经过了书房,发现了呆住的爷爷。 “小七!”林老爷子招了招手,把孙女给召来:“你看看这幅画,画上是不是本来没有这个侍女的?” “……” 画中的人儿依稀很眼熟。 宝宝惊悚,悠兰姐姐怎么回来了?! 再看看爷爷一脸怀疑的模样,林小七就咳嗽一声:“不是呀,画本来就是这样的!” “是吗?!”林老爷子扶着眼镜,再次确认道:“我记得,我刚来你家的时候,看过这幅画——旁边画了两座假山石,后面画了个亭台水榭。旁边还有一首半残的题跋……我还跟你父亲交流过,说这个假山石画的不错,这字写的像是瘦金体。可没这个侍女?!” “爷、爷爷你肯定是记错了!”林小七继续忽悠:“这幅画本来就是这样滴!” “是吗?”林老爷子怀疑人生。 “是哒!”林小七眨巴眨巴眼睛,一副“我说谎就是小狗狗”的表情。 于是林老爷子成功被自家孙女给忽悠了过去。一边走还一边念叨着去配个老花眼镜。 等爷爷一走,林小七就立即冲到了爸爸的卧室去:“爸爸,不好啦,悠兰姐姐回来了!” 林彬祁刚刚才睡醒,闻言,一下子坐直了身子。 *** 仕女图上的仕女很快就飘了下来。 她是昨晚回来的,为了不被天上的众仙们发觉自己的存在,就没有直接去找小七,而是住进了画里。 林小七张开了结界,防止天庭上的众目睽睽,再把爸爸叫进来和悠兰姐姐见面。 悠兰这次外出,执行的是秘密任务。离开了这个家两个月,她风尘仆仆了不少,人明显瘦了一圈,更显得憔悴。 林彬祁特意给她沏了一杯茶,以表达自己的感激。 悠兰接过了茶,就开口说道:“我打听清楚了,那画本中的莲花大师和曼陀公主,后来双双修道成了仙,隐居在南极仙翁岛上,他们这对神仙眷侣从不见外人。至于那个擦灯的侍女,她则留在了凡间。” “那你见过她没有?”林小七迫不及待地问道。 悠兰点了点头,她花了好几个月,一直找到了大漠深处,才在楼兰古国的遗址里找到了那个侍女。其中的辛苦劳累自不必说。总算,她不辱使命,带来了想要的答案: “据她所说,凡俗的两个人的缘分是可以交换的,前提是……” 顿了顿,悠兰看向了林彬祁,林彬祁的喜怒一向不行于色,但现在,他也掩藏不住一股激动之意,急切地问道:“交换缘分的前提是什么?!” 悠兰先不急着说答案,而是说起了另一个人:“初唐年间,蜀郡有一位相师叫做袁天罡。他有一首称骨歌,歌诀里面说:人的命格,在于一身的骨。魂魄之所附,也在于额前骨。所以,想要知道一个人的命格,就必须要识透这个人的骨相。” “骨相”的说法,林小七也听说过。所谓的骨相决定命相,也是玄门中早就有的说法。比方说有的人是“天生反骨”,也就意味着这个人多病多灾,凶悍桀骜。 只不过:“这和我爸爸有什么关系?” “小公主,”悠兰叹了一口气,道:“那位侍女告诉我说,人的魂魄附在额前骨上,所以,只要交换两个人的额前骨,就能改变命格。那侍女正是和那曼陀公主做了这个交换,才将两个人的缘分给置换了过来。” “……”林彬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