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和六年(上)
光和六年,夏,大旱。 阳翟城外,荀贞蹲在地边,抓了一把干土,忧心忡忡地望向远处田间。去年旱灾,幸亏郡府提前买了粮,饿死的百姓不多,没想到今年又旱,且大旱的程度尤烈去年。 日头很毒,天气闷热,他在田边蹲了没多大会儿,帻巾和衣服就被汗水浸湿了。因嫌剑柄硌人,他把插在腰里的短剑往边儿上挪了挪,召手示意立在不远处的宣康过来。 “钟功曹、杜曹椽他们昨天去见府君了么?” “去了。” “怎样?” “还是没能说服太守。” “府君仍然不肯买粮?” “府君说,一来,去年旱灾,郡里边的赋税本就少收了,去年四月间,故太守阴公又买了一大批粮,府库里余财所剩不多,实是没有能力再买粮了;二来,去年、今年两旱,受灾的不止咱们郡,旁郡也都受灾了,便是府库里有钱,也买不来粮食。” “那对今年的大旱,府君是个什么章程?” “和前几次一样,府君只说:‘此为天灾’,说他会日夜勤诵《孝经》,以期能感动上苍早降霖雨。” 荀贞忍了又忍,没把“荒唐”两字说出。既然知道是天灾,那么读几遍《孝经》就能求来雨了?他心情很不好,把手里的干土撒落地上,说道:“瞧这土干的,半点水分也没有!没钱买粮,总是组织些人手来浇灌土地啊!怎能眼睁睁看着赤地千里而不管不救呢?”他站起身,喝令侍卫在远处的程偃、小任诸人,“牵马过来。我要去太守府,求见府君,请他组织救灾。” 宣康说道:“荀君,你前天才刚因劝府君买粮而挨了一顿训斥,今天再去?” “天地不仁,生民哀苦。我身为北部督邮,岂能坐视不顾?别说挨一顿训斥,就算因此丢了官,这事儿我也不能不管。” 程偃将坐骑牵来。荀贞翻身上马,扬鞭策骑,泼剌剌顺官道疾驰而去。宣康、程偃、小任等人慌忙也纷纷各上车、骑,追上他,一行十余人风驰电掣,奔去阳翟。 …… 距离去年的大旱已过去了一年,距离张直夜宴荀贞也整整过去了一年。 这一年里发生了很多的事儿。 最大的一件是郡里边换了个太守。前太守阴修因政绩卓越,得士民称赞,在三个月前被擢入了朝廷。新来的太守姓文,也是南阳人,是文直、文聘的族人,不过已经出了五服,只能算是远亲。 这位文太守和阴修不同,为人处事十分的迂腐,又颇是刚愎自用。也不知他是听信了谁的谗言,还是看不惯荀贞、荀彧兄弟并列郡朝,害怕大权旁落,变成一个如宗资、成缙这样的傀儡,总之,自从他上任后,荀贞在郡里的好日子就算到了头。 他上任后不久,就对自己从南阳带来的亲信人说:“荀氏兄弟并列郡朝,掌权内外,炙手可热,此非郡国幸事。我当去其一人。荀氏名族,必不怪我。”这番话很快就被他的亲信人传了出来。 当时,荀贞正在外行县,荀彧在郡中。荀彧是个多么聪明的人?闻弦歌知雅意,一听就明白了这位新太守的意思:他这是想让荀家兄弟自辞。如果想“去其一人”,直接下令辞退就行了,何必多此一举再说这番话呢?说了这番话,又让这番话传出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位新太守想要免去荀家兄弟一人的官职,可又顾忌荀氏在郡中的清名,怕惹非议,所以故意这么说,又故意把话放出来,不外乎想让荀氏兄弟识趣地自辞去一人罢了。 荀彧当即上奏记,主动自辞,说:“慕处士之操,久怀去志。”还印绶请归。文太守虚情假意地劝了几句,就收回印绶,放他归家了。第二天,即任命了一个亲信人接任了郡主簿之职。 荀贞行县回来后,知道了此事,忙去找他,也请求自辞。 文太守莫名其妙地就发起了怒,斥道:“汝兄弟欲学二孔乎?等到争死的时候你再来吧!” 荀贞没想到他会扯到“二孔”上,吓了一跳,遂退下不再言。 “二孔”说的是孔褒、孔融兄弟。党锢之祸时,张俭亡命江湖,曾去孔家投奔孔褒。不巧孔褒没在家,孔融当时才十二岁,张俭见他年小,没把实情告诉他。孔融看出了他的窘迫,说道:“兄虽在外,我难道不能做主么?”因留他住下。后来事泄,张俭逃走,孔褒、孔融被捕下狱。孔融说:“留下张俭的是我。”孔褒说:“彼来求我,非弟之过。”兄弟争死。郡县不能决,不得不上谳请示朝廷,最终定了孔褒的罪,孔褒因之而死。 荀贞、荀彧争着辞官,本来是件“兄友弟恭”的佳事,没想到会被文太守扯到“二孔争死”上,隐然含有威胁之意。荀贞退下后,左思右想,不得其解,想不通这位新来的太守为何会发此勃然之怒。在一次与戏志才闲谈的时候说起了此事,戏志才略一思忖,已知根底。 他说道:“你和文若争着辞官,固然兄友弟恭,可这么一来,文府君成什么人了?你和文若越得美名,他就越得恶名啊。他怎能不恼?” 荀贞恍然大悟,苦笑不已,说道:“这样说来,是我做错了。” “你没有错,文若也没有错,错只错在这位文府君心胸不够开阔,也不够聪明。” “噢?” “他若心胸开阔,首先就不会逼你和文若辞官。他若聪明,在看到你和文若争相请辞后,也应该立即再把文若请回,如此,既能成全你和文若兄友弟恭的美名,也能成全他爱贤用贤的名声。他却不但不请回文若,反用‘二孔争死’来威胁你,可谓昏聩之极。……,贞之,故府君虽不能除恶,却能进善;新府君如此心胸狭窄,你以后的日子怕不好过喽。” 戏志才的判断一点儿没错。 可能是害怕得到恶名,同时也忌惮荀氏的高名,在随后的日子里,文太守倒也没再刻意针对荀贞,可每见到他时,总爱答不理的。 荀贞后来也想通了,你不理我,我正好把精力放在操练轻侠上,干脆趁此清闲,开始正式、系统地教西乡诸人兵法。 也不是每个人都教,只教“什长”以上的。每五天一批,每批五个人,叫他们分批轮换着来阳翟督邮舍内。每到散衙下班后就闭门不出,或给他们讲解诸家兵法,阐述个人理解的练兵之要;或给他们讲解古代的一些战例,与理论结合。比照颍川郡的地势山川,城池林木,他叫程偃、小任、宣康搞了个挺大的沙盘,兴之所至,众人分成两派,在沙盘上推演作战。 包括荀贞在内,西乡这些人没一个经历过战事的,顶多像陈褒一样,家里有长辈随军打过羌人、鲜卑人,可也都只是小卒罢了,对真正的战争其实都不了解,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对“战争”的兴趣。哪个男儿不渴望立功边疆呢?尤其在两汉这样一个民风彪悍、积极进取的时代。 大家都是学的不亦乐乎。荀贞也刚好通过这个机会来判断西乡诸人的带兵才干。“纸上谈兵”固不足取,可若连“纸上谈兵”都做不好的,估计到了战场上更是不行。 每五天一次休沐。逢休沐时,他也不回家,有时和戏志才等饮酒作乐,有时带人去西乡射猎。 …… 说到西乡,许仲、江禽这一年来做得不错。江禽的大名果如荀贞的期望一样,传遍了郡南,如今他已不是“城西伯禽”,而是“郡南伯禽”了,便连文府君这个才上任不久的太守也闻听过他的名字,问过文聘:“颍阴西乡江伯禽何许人也?” 阴修走了,颍阴县令朱敞也早在去年底时便被调离,文聘的叔叔文直跟着朱敞走了,文聘没走,依然留在颍阴,求学於荀衢门下。文太守对荀贞不客气,对文聘这个远亲还是挺照顾的,打算把他擢入郡府,任个吏员,不过文聘不满他对荀贞的态度,以“年幼未冠”为借口拒绝了。 有荀贞财、势的支持,许仲、江禽闯下偌大的名声,郡南诸县、乡的轻侠豪杰多半都与他们有交往,前来投奔的勇士络绎不绝,他们手下的队伍足足扩大了一倍,现在有两百多人。别院早已住不下去了,除留下少数人留守外,其余的全搬去了新落成的庄园里住。 新落成的庄园就在繁阳亭,买的是冯巩家的地,离冯家庄子不远。为障人耳目,许仲、江禽遵照荀贞的吩咐,在庄子周围又买下了数百亩田地,对外只说养这么多人是为了种地。 并遵照荀贞的命令,许仲从各地的人市上前前后后买了差不多四五十个健壮的大奴。平时种地就由这些大奴负责。农闲之际,这些大奴也一如繁阳亭受训的那些里民,被组织起来操练习射。有从沈家、国叕那里抄来的钱财支撑,把这些大奴和投奔来的轻侠勇士们武装起来轻而易举。武装他们之余,还多出了不少的长短武器、弓弩轻甲,暂且存储庄中。 荀贞每去西乡,大多时便在这个新的庄子里落脚。 庄子坐落在繁阳亭,好处挺多。每隔几天就能与陈褒、冯巩见一次,还能顺便监查繁阳亭里民受训的情况,又能与原盼等繁阳亭的老相识时常见面。离许仲家也不远,经常能去他家看看,亦方便许仲照顾他的阿母、幼弟。 自文太守来后,荀贞在阳翟常觉得闷气,而每到西乡,顿觉畅快。时间一长,他不觉又有了主动请辞的想法。再次有这个想法,不止是因为仕途不顺,也是因为眼见黄巾起义将近。今年是光和六年,癸亥年,明年就是甲子年了。也就是说,再有不到一年,黄巾就是起事。 出仕这三年多来,他从匹马单枪发展到如今手下轻侠二百余,受训里民百余,实属不易。在黄巾起义一日日的逼近下,他也是真的很想放下公务,集中精力,把聚拢来的人手势力好好地整顿一下。之所以至今未辞,倒不是怕再度惹怒太守,而是没有想到今年又是一个大旱灾。 明年就是黄巾起事,今年又是旱灾,若救灾不得力,明年将要面临的严峻形势可想而知。他大约记得,黄巾起义是在二月时。二三月间,正青黄不接,又逢上恰在旱灾后。黄巾一旦举旗,郡中没饭吃的百姓为了活命,必蜂拥影从。因此之故,他只好且息了辞官之念,希望能说服文太守仿效去年阴修的旧例,去外郡买粮。 殊不料,这个文太守压根不把他的话当回事。无奈之下,他与钟繇、杜佑等人相商,请他们帮着劝说。劝了好几次,文太守先是敷衍,后来索性只就说:“民不知礼,故有天灾。我会焚香沐浴,对天诵读《孝经》,以化百姓。百姓只要知道了礼孝,旱灾自去。” 这真叫人哭笑不得! …… 烈阳似火,热风冲面。 荀贞骑在马上,一边策骑奔驰,一边回忆着往事,他心道:“无论如何,即使府君不答应买粮,这次也一定说服他组织人手抗旱救灾!” —— 1,文太守。 《外黄令高彪碑》里提到过这个文太守,大概意思是:高彪的“举主”颍川太守南阳人文府君被征诣廷尉,高彪因此弃官,随他进京,光和七年六月丙申,卒於道。 光和七年即中平元年,高彪六月卒於道,那么文太守大约是五、六月间被征诣廷尉的。这个时间刚好是在皇甫嵩、朱俊、曹操大破颍川黄巾,平定颍川之后。在这个时候被征诣廷尉,显然这位文太守在颍川任职时没有尽到太守的职责,要对颍川的“黄巾之乱”负一定的责任。 “(高彪)举将颍川太守南阳文府君征诣廷尉,……,(高彪)捐官赴义,吏民攀车,……光和七年……,六月丙申,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