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万妖女王
待李云飞欣赏个够,终于将超级骷髅和精英骷髅收起来,红红才对他问道:“你在英子姐姐那报备了大半个月的假,现在两天就把问题解决了,我们接下来去哪?” 李云飞早有打算,闻言正色道:“去看看大郎他们,不出意外,大郎应该已经化形。” “顺便去林子里转一圈,看能不能把虎王那帮大妖收服掉,如果它们不识趣,咱们不妨再练练级,直接升到阳神期再回去。” 说到这,李云飞看向红红,道:“你有没有兴趣……” 刚开口说得一句,他忽然愣了愣,红红微微偏头,不解的问道:“怎么了?什么兴趣?” 李云飞回过神来,讪讪一笑,这才接着把话说完,“你有没有兴趣,混个万妖女王当当?” 刚才他看向红红,忽然惊觉她长高了不少,已经超过他肩膀,到他脖子的位置,属于女性的优美曲线,也变得十分明显,且极为优秀。 脸上的婴儿肥基本上已经消失,原本还带着几许可爱味道的小脸,如今只剩下妩媚娇艳。 一双狐狸眼自带天然魅惑,显得越发勾人,薄薄的小巧红唇略微上弯,像是随时都在微笑。 娇俏可人的小萝莉,终于长成魅意天成的美少女。 “万妖女王啊……”红红饶有兴趣的抬手,以食指轻点下唇,道:“好像还不错诶。” 她却不知道,这个动作究竟有多么动人心魄,连李云飞这个朝夕相处,早已免疫她天然魅意的人,都不禁心中一荡。 李云飞忙收摄心神,不再看她,目光投向远方,道:“在几个月前,我脑子里就冒出了一个想法。” “随着灵气复苏的进程,自然界的动物成精越来越容易,日后妖族会不会形成一个,比人类修士更庞大的群体?” “真到了那个时候,《西游记》中那种随处可见的妖怪吃人事件,会不会也在蓝地星发生?” 听了李云飞的话,红红的神色也严肃下来,她点头道:“不用怀疑,我几乎可以肯定,十有八九会发生。” “人类修士吃妖兽肉可以迅速增长修为,殊不知人类本身才是最具灵气的存在。” “别说修士了,哪怕是普通人,一身骨肉精血,都能让妖兽的道行大幅度增长。” 李云飞颔首道:“所以啊!我们得未雨绸缪,趁着当下妖族大势未成,尽快将它们拉上人类的战车,成为命运共同体。” “我需要在自然界拉起一支妖族队伍,以妖制妖,率领这支队伍的,必须是我最信任的人。” “我原本想让敖锦去做这件事,但他的龙族身份极为特殊,又已经是紫霄的巳蛇长老,并不合适。” “我想来想去,可以让我绝对信任,又拥有足够实力的,就只有你了。” 红红见李云飞重新看向她,眼中带着希冀之色,哪里还能拒绝? 当下痛快的颔首道:“好吧!这件事交给我来办,万妖女王,我当定了。” 李云飞欣慰的点点头,习惯性的轻抚她头发,微笑道:“总部那群弱鸡菜鸟,成长起来需要时间,暂时指望不上。” “如今那帮驴头狼就是你最好的帮手,之后再去收服一批猛兽类大妖,你的势力肯定会如滚雪球那样迅速壮大起来。” 红红眯着眼睛享受了一番被主人撸的感觉后,睁开眼睛霸气十足的挥手道:“咱们先扫荡西南部,尤其是滇、黔、蜀三州所在的山区,然后再进军南方的十万大山。” “只要这几个地方的妖族被咱们收服,大夏六成妖族就尽入咱们彀中。” “之后再转战北方和东北,我相信要不了一年,大夏妖族就得全部打上紫霄的烙印。” 李云飞鼓掌笑道:“没错没错,就是这个感觉,有点万妖女王的霸气了,哈哈哈……” 红红懂得的知识大部分来自李云飞,所以她的想法跟李云飞也是不谋而合,李云飞便是这么打算的。 红红迫不及待的道:“那咱们快走吧!我已经等不及要去收小弟了。” 李云飞丝毫没有察觉,红红之所以对这个万妖女王如此上心,却是存了一份别样的心思。 两人再度化为一道遁光,以比来时快得多的速度,向着东方疾射而去。 …… 天色逐渐放亮,冬日的森林没了夏秋时的喧嚣,该冬眠的都冬眠了,该迁徙的早已迁徙。 不冬眠也没迁徙的鸟兽出来活动时,也变得悄无声息,不再如以往那般叽叽喳喳。 时代不同了,这年头出来混饭吃,还如以往那般叽叽喳喳瞎叫唤,那是缺心眼。 如今林子里的鸟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心眼。 神农架林区中心,几个月过去,这里的灵气越发浓厚,且越接近地面便越浓。 并非是因为灵气下降,而是因为这里的灵气,根本就是从地底冒出来的。 地面往上一尺范围,灵气凝聚成云,走在这片林子,便如走在云端。 就跟那种几十年前的老神话剧中,用干冰制造出来的天庭场景一个模样。 生活在这周围的鸟兽都得了莫大机缘,或异化为怪,或启智成精,原本简简单单的鸟生兽生,却变得复杂起来。 它们每天都过得小心翼翼,提心吊胆,如履薄冰,生怕一不留神,就成了其他精怪妖兽的口粮。 如此一来,这机缘对它们来说,却不知究竟是好还是坏了。 或许依旧如以前那般懵懵懂懂,浑浑噩噩,每天只为那几条虫子,几口食物而奔波,然后在懵然无知中死去,反而是好事。 至少不必如现在这般整日担惊受怕,随时处于焦虑之中,过得那叫一个累,这跟进步的人类社会何其相似? 这里灵气之所以如此浓郁,盖因此处地下乃是一座庞大的灵石矿藏。 驴头狼一族盘踞的矿洞之外,一名高大健壮,体形均称的大汉负手而立,仰望着东方冉冉升起的旭日,神色凝重。 这大汉虽然体形高大,身高差不多有近两米,却并不给人以笨重的感觉,反而觉得他身材线条流畅,一看就极为敏捷迅猛。 在寒冷的冬季,他身上只穿一件黑色短袖t恤,下身是一条休闲迷彩裤,脚踏一双登山靴。 这身穿着,俨然就是初秋那会儿,李云飞来这里时那一身。 大汉正是驴头狼王吕大郎,当初李云飞离开的时候,他就已经是灵动巅峰的道行。 如今几个月过去,他不仅顺利化形,还借着大量野猪妖兽肉和灵石矿洞的便利,道行突飞猛进,臻至阴神中期,直逼阴神后期。 他化形时,相貌同样是以李云飞为模板,只不过他气质与李云飞相差较大,变化出来的相貌更贴合自身气质,倒只有五六分相似。 “扑扑扑……” 忽然,天上传来一阵大型禽类扇动翅膀的声音。 吕大郎仰头望去,神色柔和了几分。 那是一群身长七八尺,翼展丈余,站起来比人还高的巨型猛禽。 它们钓嘴弯曲,一双鸟腿十分粗壮,金黄的脚趾上是闪耀着寒光,宛若钢爪的爪子。 后脑至后颈羽毛尖长,呈柳叶状,羽基为暗赤褐色,羽端则是金黄色。 通过这些特征,可分辨出这是一群金雕,但寻常金雕最大也不过长到三尺余高,1.2米左右,翼展八尺左右,这群金雕显然不是普通金雕。 金雕共有15头,在天上盘旋几圈后,便纷纷向着吕大郎所在位置降落了下来。 前面三头金雕,落地后化作两女一男,女子皆身着白色羽绒服,下身配一件号称光腿神器的加绒厚丝袜,脚蹬一双长筒靴。 男子则是上身一件黑色皮夹克,下身一条牛仔裤,配一双马丁靴,金色长发在脑后编成了脏辫,打扮得像个嬉皮士。 后面那12头没有化形,保持着原形,显然尚未臻入阴神期,却也是高视阔步,霸气十足。 为首那金雕所化女子,身材十分高挑,有近一米八的个子,双腿浑圆而修长。 一张略显冷艳高傲的杏仁脸,满头金发披散在肩,耳垂上戴着一对大圈耳环,更增高冷气质。 她身后那名女子比她稍矮,却也是国际名模的身材,一头金发在脑后扎了束干净利落的马尾,气质没那么高冷,一双眼睛却颇有几分凌厉之感。 他们是鸟,时常借着天生会飞的便利,飞到人类的城市上空,暗暗对人类的穿着打扮进行观察。 所以他们化形的模板极为丰富,化形之后的衣着打扮才会如此时髦。 吕大郎就没这个便利,它一生从未出过林区,除了李云飞外,也没接触过其他人类。 一切关于人类的知识,都来自于那些去过林区边缘,偷偷近距离接触过人类的族民。 所以他化形的相貌和衣着,只能以李云飞为模板。 两女一男,或者说两雌一雄三名化形的金雕迎到吕大郎面前,为首的女子对吕大郎招呼道:“狼王。” 吕大郎对三人点点头,道:“金雕王,情况如何?” 为首的女子正是金雕女王,金雕一族是神农架林区中,唯一与驴头狼族交好的族群,已经是数十代的交情,可谓世交。 他们也是唯一得到驴头狼族允许,可以进入这片区域栖息的族群。 当初驴头狼一族被白野猪王设计,差点灭族时,他们远在东北,并不知情,直到东北的天气变冷时他们才飞来南方。 金雕是候鸟,去年的时候他们道行普遍都还不高,尚无法完全无视气候,是以还得跟着气候的转变而迁徙。 否则当时若金雕一族在,驴头狼族也不至于被逼到那一步。 哪怕金雕不参战,只是在天上为他们观察一下战局,关键时刻提醒一声,野猪一族的诡计也不可能会奏效。 不过如今族群的道行都已经提升上来,他们从此无须考虑季节和气候的问题,再不用飞来飞去。 虽说在东北他们也有一处灵气充沛之地栖息,但与这里相比,就差得太远了。 日后就留在这里安心修行,提升道行,也好跟驴头狼族守望相助。 最关键的是,驴头狼族与人族修士攀上了关系,日后说不定他们金雕一族也能因此搭上顺风车。 他们已经化形为人,更加深刻的明白,有修炼功法和没有修炼功法的区别。 想要修成正果,依附人族修士便是必然。 他们金雕有金翅大鹏雕的血脉,可惜却断了金翅大鹏雕的传承,想凭自身本能修行修成正果,几乎只是一种奢望。 听了吕大郎的问话,金雕王神情凝重的道:“他们果然联合起来了,已经集结在一起往这边赶来,很快就会到。” 吕大郎闻言眼中闪过一抹寒芒,沉声道:“具体是哪几族?” 金雕王道:“走兽以虎族、豹族、熊族、狼族为主,金猫、大灵猫、黄喉貂、豪猪、白蟒等族跟从。” “飞禽以座山雕和大鵟(kuáng)为主,鹞子、黑鸢、兀鹫等族跟从。” 吕大郎冷笑一声,道:“这些混蛋,为了抢占咱们的福地,连冬眠的本能都能克服,上赶着来送死,真当我驴头狼一族是驴吗?” 金雕王略一沉吟,道:“狼王,想必你也能看出来,抢占福地云云,不过是他们喊出来的一句,用以坐地起价的口号而已。” “驴头狼族已经在此盘踞数百万年,这里是驴头狼族无可争议的族地,他们很清楚,如果他们真的想要抢夺此地,驴头狼族一定会跟他们拼命。” “他们联合起来实力固然够强,可真要跟我们两族死磕,最大的可能就是两败俱伤,他们不会这么蠢。” 吕大郎道:“我又怎么会看不出来?他们真正的目标,其实是灵石,他们的族地不在这里,灵气没有这里浓郁,所以想抢夺灵石,用以修行。” 金雕王道:“既然你什么都明白?为什么不打发他们一些灵石,让他们没有找事的理由呢?这里的灵石矿庞大无比,就算给他们一些也不过是九牛一毛。” 吕大郎摇摇头,道:“如果是以前,给他们一些也不是什么问题,可如今不同,这些灵石矿并不属于我族,它们属于我的主人,没有主人的允许,我怎么能私自做主?” “况且开了这个口子,他们就不会只要一次,贪婪是任何族群的本性,有了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虎王他们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相反属于竞争对手,我又有什么义务供养他们?” 金雕王听完吕大郎的话,也不再多劝,颔首道:“那就打吧!他们只是因为共同利益才临时联合,说到底不过一盘散沙。” “他们绝不会当真同心戮力,都想只拿好处,不付出代价,到时候只要咱们表现得强势一些,打起来专对其中几族下狠手,他们最大的可能就是一哄而散。” 吕大郎赞赏的连连点头,金雕王的脑子比他好使,这方面他是十分佩服的,他正色问道:“天上你们能不能镇得住?” 金雕王螓首微昂,傲然道:“那群食腐捡漏,头上没毛的废物我们还没放在眼里,到时候我分出一部分族民,帮你分担一些地面的压力。” 吕大郎没有拒绝,道:“也好,地上虽然我们并不怵他们,但压力稍微有点大,你帮我盯住狼族即可,其他几族,交给我们便是。” 金雕王痛快的点头道:“好,那就进去把族民们都叫出来吧!这次好好给他们一个难忘的教训。” 她口中“食腐捡漏,头上没毛的废物”,指的正是座山雕,也就是秃鹫。 秃鹫是食腐类猛禽,虽体形普遍比金雕略大,但战斗力就差远了。 金雕向来是靠自己捕猎,而秃鹫却专门吃腐烂的动物尸体,真就是捡别人吃剩下的,说他们是猛禽中的乞丐也不为过。 而且秃鹫是留鸟,不似金雕乃是候鸟,不会随季节变化迁徙,因此在飞行能力上,同样大大的不如金雕。 至于大鵟,也就是人们口中俗称的“老鹰”,同样是性情极为凶猛的猛禽。 只不过它们的体形比金雕和秃鹫小了近一半,所以凶归凶,先天上战斗力却不如其他两族。 …… 天上,李云飞笑吟吟的看向红红,道:“如何?” 红红语带欣赏的道:“你没看走眼,驴头狼族的确是值得信任的族群。” 李云飞颔首道:“金雕一族也不错,够聪明,也够义气。” 红红道:“我们可以下去了吗?” 李云飞笑道:“别急,等那群家伙赶到再说,原本还以为要挨个去找它们,得费上一段时间。” “可他们竟想联合起来对大郎施压,正好方便我一网打尽,省却一番手脚,如此一来,说不定咱们能赶在过年前回去。” 这次出来,事情比想象中要顺利。 亡灵天灾事件估计得需要一段时间发酵,毕竟教廷大军全军覆没,外界并不知道这个消息。 等各方发现不对劲,开始调查教廷大军和骷髅军团失踪之谜,恐怕得是一段时间之后了。 如今收服神农架妖族的计划,也因为妖族的动作而变得简单,李云飞真的有些怀疑,自己身上是不是加持着气运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