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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都不用准备,傅朝安昨天给庄园的管家打过电话了,所有的东西已经备好了。 一起来玩的三位朋友,是黎暮在嘻哈圈认识的好朋友,女孩叫白妗宁,是个走欧美辣妹风的女rapper,也是白津臣的亲妹妹。 另外两个男孩,一个是带黎暮入圈的挚友倪敬南,还有一个就是熟悉的陆斯恒先生。 傅朝安牵住黎暮的手,礼貌的欠身:“小黎,我先带走了,大家随意,玩的开心一点。” 几人在湖前的喷泉分开,前往不同的地点。 傅朝安拉着黎暮小跑到主建筑后的玫瑰园,停在园内的小径之上,玫瑰园内种满了红玫瑰,一眼望过去是连片的火红色花海,妖冶娇嫩,明艳张扬。 玫瑰园内的每一枝红玫瑰都是他亲手种下的,眼前这片红玫瑰花海,耗费了他七年的时间与心血。 只为在今天全部赠予黎暮,这片红玫瑰花海是属于她的,而她是属于他的。 他只要这一枝人间孤品的倾城红玫瑰就够了。 黎暮蹲下身想伸手去碰,却被傅朝安抓住了手腕,她仰着头,面旁比红玫瑰更明艳,“我想要一枝,不行吗?” “当然可以,所有的红玫瑰都是种给你的,整个玫瑰园都是你的。” 傅朝安替黎暮围上花匠专用的围裙,戴上手套,又把园艺剪递给她,“这样比较安全,直接用手会被刺伤的。” 他抱着盈着清水的水晶花瓶跟在黎暮身后,她剪下来的红玫瑰,全部被他插进花瓶内保存。 玫瑰花刺扎破了手套,连带黎暮的手指,也一同刺破,一片血珠凝在她的指尖,伴着玫瑰花香与阵阵刺痛。 “嘶…” 傅朝安闻声蹲下身子,他握住黎暮被刺伤的手指,轻轻吹了吹,柔声问:“疼吗?” “疼。”黎暮娇气包上身,把手指伸到傅朝安嘴边,眼中闪着狡黠的光,“哥哥,舔舔。 傅朝安喉头一紧,沉声道:“你就坏心眼的折磨我吧。” 他毫不犹豫的低头,轻轻含住她的手指,滚烫湿软的舌尖扫过手指的每一处,又在指尖打着转儿,吮吸着,轻咬着,舔吻着。 她的手指在他的口腔之中肆意横行,抚过唇舌之间的每一处,搅动,刮蹭,扰得傅朝安心痒难耐,从小腹涌上一股火。 “你的舌尖好软啊。” 他的眉梢,眼角皆染上了情|欲的颜色,腰软了,腿也软了。 黎暮顺势将他扑倒在石径上,与他胸口贴着胸口,“我想起来了,我以前来过,这里原来是一片大郁金香。” 那片郁金香是傅博衍为了哄沈曼开心,亲手种下的,精心打理了十几年,在傅朝安十八岁生日获得庄园所有权时,全部移植到了傅家大宅。 不知道是傅家男人骨子里遗传的浪漫,还是傅朝安遇见了心动的人,在郁金香移走当天,他便开始手种红玫瑰。 傅朝安疯狂暗示:“你是最后一个见到那片郁金香的人,第二天这里就种满了红玫瑰。” 黎暮回想着,她当初为什么要来傅家的庄园,虽然他是肖野的发小儿,但她跟他完全不熟,根本没见过几次面。 傅朝安十几岁时看起来也是个温润斯文的谦谦贵公子,比现在更多了一些锋芒,侵略性很强,眉眼间是淡漠和疏离,透着一股掌控欲很强的劲儿。 加上他话不多,还长了一张过于妖孽精致的脸,给人一种不好靠近的感觉,能一口把她生吞了似的。 黎暮当初是有点怕他的,看到他都是转身就走,头也不敢回的。 “我想起来了,我是跟肖野一起来的,那天你过生日。” 黎暮侧过身,指着二楼的阳台,“你当初就站在那个位置看着我,那个眼神我现在都记得,让我头皮发麻,后脊背发凉。” 自那以后,黎暮就留下了心理阴影。 她再也没跟肖野一起出过门,说好带她去京郊的庄园吃喝玩乐,潇洒快乐,最后却让她瑟瑟发抖,哭着要回家。 傅朝安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黎暮对他一直是排斥和敌对的状态,他当初吓到她了。 京圈太子和总攻,所谓的“三不原则”,其实只是黎暮单方面的“不熟,不合,不奉陪”,傅朝安一直变着法儿的靠近她。 他按住黎暮在他身上乱摸的手,低喘着说:“先让我起来,腿抽筋了。” 黎暮刚起身就被傅朝安反扑倒在小径上,他的左手垫在她的头下,右手按住她乱摸的手。 他现在看着她的眼神,跟七年前站在二楼阳台望着她的眼神如出一辙,是猎人遇上猎物的势在必得,充满了侵略性,蓬勃的欲|望从眼角迸裂。 带着偏执危险的掌控欲,想把她的每一处都揉进骨血中,想占有她,独享她,甚至是锁住她,成为他血养的红玫瑰。 只是现在他收敛了锋芒与荆棘,更加内敛与深沉,少了偏执的攻击性,也少了致命的危险。 他眼中更多的是柔情与爱意,他想保护她,不是伤害她,他想看着她一步一步奔向他,而不是强取豪夺,让她遍体鳞伤。 “就是这个眼神,我会做噩梦的。”黎暮别过头,哭唧唧的问,“你当初到底在想什么,太凶了。” “我想吃了你。” 傅朝安拦腰抱起黎暮,向着二楼的主卧室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