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页
书迷正在阅读:全星际的猫都争着要吸我[系统]、破产后,我成了顶流[穿书]、走向人生巅峰[快穿]、被退婚对象宠上天、第一盗贼[全息]、保镖太敬业怎么办[娱乐圈]、无情道师尊逼我生崽[穿书]、穿成电竞霸总后、穿成灭世男主的红白玫瑰、反派辞职之前
江慕言握住李微歌的手介绍道:“这是我新婚的妻子。” 沈清漪看到他们握在一起的手,脸上的笑差点挂不住,身形一晃,及时稳住,规矩地行了个礼:“表嫂好。” 李微歌一脑袋的疑惑,表哥表妹什么的,原书里没有啊,正想开口询问,被一道略带揶揄的声音吸引过去:“慕言你这不声不响的成亲了,可是伤了万千少女的心呐。” 一个年约三十岁的妇女从后面走过来,上身穿紫红杂银色葡萄纹褙子,下身着樱红雁羽轻罗底裙,一双丹凤眼和江慕言有九分相似,眼角一颗红色泪痣更让他们神似了几分。 “小姨?”江慕言惊愕地唤了一声。 见他叫人,这妇人长得又跟江慕言如此相似,李微歌忙见礼,以“姨”呼之。 这妇人携着她的手,上下细细打量着她,笑道:“真是个标致的姑娘,可惜我没见到你们新婚,这镯子是我送你们的新婚礼物。” 递过来一双用布包着的羊脂玉镯子,一看就价值不菲,李微歌看了看江慕言,见他点头,便收下。 沈清漪见他们互相寒暄,自己却像个外人似的,插话道:“我此番来,是送二嫂回家的。” 江慕言问道:“为何你送她来这里。” 妇人抢答道:“沈博那个伪君子,花着老娘的钱,又嫌我在外头做生意抛头露面让他丢脸。如今更是拿我的钱养了几房小妾了,说是我生不出孩子,要给他们沈家传宗接代呢。我随性净身出户,与他和离了。” 见她如此说自己的二哥,沈清漪有些不高兴:“二嫂,你这样说二哥就不对了,二哥是男儿,男子三妻四妾再正常不过,想要孩子传宗接待也是礼法使然。” “我与你沈家的人话不投机半句多,今日你送我回来,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大道理就不必与我说了。” 沈清漪被一噎,便有些羞恼,顾及到与张欣荣起冲突给江慕言留下不好的印象,还是咽下了嘴里的话。 对江慕言福了一礼:“表哥,我此来会在县里住上一段时间,侍奉祖母,表哥若是有事可以来家里寻我。” 江慕言淡淡地“嗯”了一声,沈清漪心里不甘,却也转头便走了。 他的原配妻子吗? 沈清漪记得她不是嫁过来三天就死了,一切都与前世相同,只有她还活着。 沈清漪是重生的,前世,她心慕太子,却被许给江慕言。 彼时,江慕言虽中了状元,却是翰林院清贫的六品小官,连在京城买个房舍都买不起。 沈清漪虽嫁过去却满心不情愿,好在江慕言新婚之夜看到她满脸的泪水,一直没有勉强她。 后来,江慕言支持靖王夺位,太子倒台,沈家被牵连,是江慕言出面保下了沈家一门。 江慕言成为了当朝首辅,沈清漪越来越被他吸引,他却始终冷冰冰的,半点不让她近身。 好在一切都重新来过,沈清漪醒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送张欣荣回青山村送江慕言一个人情,顺便早早的收服他的心。 谁料他那早死的亡妻竟然没死,沈清漪安慰自己,不会出错的,一切都和前世一样,她肯定过段时间就死了。 “阿嚏...”似乎感觉到有人在咒她,李微歌打了个喷嚏。 江慕言已经将情况给她说清楚了,这妇人是张曼卿的妹妹,嫁给了沈太傅的第二个儿子。 本来他们门第并不相当,但这张欣荣自小跟男儿似的,性格泼辣果断,自小便喜欢经商。 十几岁时,已成了京城最大的秀坊老板,手下管着全国几百家秀坊。 李微歌有理由怀疑,沈家是朝着钱娶的这个儿媳妇,只娶回去又嫌弃人家,真是让人恶心。 谢丝柔在屋里等了半天,早偷偷吃了一个韭菜盒子,出来看到张欣荣,高兴地唤:“张姨!” 张欣荣一愣,似是没认出她来,江慕言低声在她耳旁提醒,“丝柔呀,你都这么大了,我去京城的时候你还是个奶娃娃呢,”张欣荣惊喜道。 大家互相见过认识后,想到毕竟是为长辈接风,菜不能太寒碜了,随让小香去买些猪蹄回来,为小姨接风。 猪蹄买回来后,李微歌便着手做香辣猪蹄。 猪脚剁成小块洗净,在沸水里稍煮一下,去除浮沫。 猪脚绰好水捞出用冷水多冲洗几次,去掉杂质待用。 锅内放入少许清水,放入两勺白糖小火将糖炒至褐色。 糖汁炒好后放入猪脚翻炒上色,下老姜和花椒,香叶,草果,八角这些香料爆炒出香味。 加入清水没过猪脚慢炖一个小时,煮好的猪脚开盖加入适量老抽,少许盐大火收汁,大火收汁后夹出猪脚。 李微歌转手准备姜蒜,大葱切丝,花椒,香叶,青椒、干辣椒剪段。 锅适量油烧热放入剪好的辣椒段,小火炒香,在放入姜蒜,花椒,香叶,青椒翻炒。 调料炒香后放入煮好的猪脚翻炒,最后加入芝麻炒香装盘起锅。 窗外风雪满天,屋内一群人吃着香辣猪蹄,再配上些小酒和之前做好的韭菜盒子,张欣荣感叹道:“要是每天的日子都这般过,真是太美好了。” 说着又夹起一块猪蹄,猪蹄皮肉软糯,筋骨紧致,酱汁充分融入猪蹄中,味道醇厚,又加上麻辣鲜香,味道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