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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虽然赫连鸣谦因为顾及到锦月,已经放弃了闯进去,但听他的语气,似乎更倾向于,南宫霖已经不在了。此时叶阑真替锦月感到委屈,那样一个心心念念的为你好的人,你不感激也就算了,还怨着她,她心里的苦,你哪能体会的到。

    “这恕我就无可奉告了,早些回去吧,这时辰了,你不走,月儿估计也睡不安稳,我得去给她回个话。”

    其实从这墙外,是可以看到揽月阁的,此时确实有亮光在,赫连鸣谦眉心一直蹙着,始终没有舒展,人像被抽走了魂一般,黯然离开了。

    叶阑从没有看过赫连鸣谦这样悲凉落寞的背影,从相识起,这两个人就互相折麽着,真不知这缘分是命运的恩赐,还是上天给的劫,若是劫,他希望两个人都能渡过去。

    “你们继续守着,若是他再回来,也不必阻拦了,放他进去,禀报我一声就好。”

    “是”

    几个黑衣人同时发出一个是字,嗖的一声,隐藏在黑夜里,就像他们本就是这黑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四下恢复了原有的安静,叶阑回头看了一眼,揽月阁那有着亮光的地方,沉沉的叹了口气,飞身过去。

    踏进揽月阁的时候,看到窗棂上印出的那抹剪影,仅仅只是一个影子,却可以散发着清冷紧绷的气息,叶阑知道,锦月在等他回句话,否则她这一夜就会这么站着。

    吱呀一声推门声,在这静谧的夜里格外的清晰,锦月猝然转身,清亮的眸子里透漏着期许,跟恐惧,手掌按着窗台边缘,像是等待宣判她死刑一般,这世上恐怕也只有赫连鸣谦,能让她如此的紧张。

    “放心吧,他回去了。”

    锦月按着窗台的手,猝然一颤,紧绷着的神经松开了,疲惫不堪的眸子缓缓闭了起来,嘴角微微杨了杨,那复杂的神情,叶阑竟分辨不出她是在笑,还是那哭。

    “嗯。”

    锦月仅仅吃力的嗯了一声,支撑着身体的手臂,还在颤抖着,似乎这有惊无险所带来的恐惧,还存在她心间未曾散去,叶阑走过去扶住了锦月的肩,锦月睁开眼对着他勉强笑了笑。叶阑虽然平常话很密,但在锦月面前,他永远懂得,什么时候该开口,什么时候该沉默。

    “我去通知李叔,离天亮还有几个时辰,你且睡会。相信我,一切都会过去的。”

    锦月点了点头,叶阑收回了自己的手,有些担心的看了一眼锦月,锦月给了她一个安抚的微笑,叶阑犹豫了一下,便疾步出去了。

    锦月透着窗纱,盯着那滑落在天际另一端的月牙,一切都会好的,叶阑总是这样安抚着她,一步一步朝前走,虽然一次一次的失望收场,但她还是拼命让自己去相信,因为这是她活下去的勇气跟希望。

    佳人不在兹 第一百八十三章:若问闲情都几许

    远离尘嚣的乡间小道,铺着一层静谧的晨辉,偶尔会有几个樵夫高歌而行,黝黑憨实的面孔上,洋溢着知足长乐的幸福感,看到奔驰过去的豪华马车,淳朴的眼神里有那么一刻是羡慕的,但下一刻依旧唱起了嘹亮的山歌。

    “月儿你看,这些樵夫穷困潦倒,每日为着柴米油盐四处奔走,依然有可能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却也不是其乐融融,活的有滋有味。如今已经是这样了,你不如看开些。”

    锦月将车帘掀起一角,清浅的眸光看向渐行渐远的樵夫,一夜无眠的她,看上去有些憔悴,目前的境况已经是她料想到最好的了,她确实该知足了。起码在赫连鸣谦心中,自己还有些分量,在他们的关系中,也不仅仅是自己一厢情愿。

    “你也累了一夜,今日何必亲自来送我?”

    叶阑将马车驾的四平八稳,他本来就奔波惯了,不管是日夜颠倒,一两日不进食不睡觉是常有的事,不像锦月,稍稍一打乱作息,就面露倦色,她可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哪能总这么心力交瘁的。

    “我这不是惦记着李叔藏在冰湖心低的,那几坛梅香醉吗?我平常去讨要了好多次,他都舍不得给我闻一闻,今日你去了,说不定他老人家就舍给我点尝尝呢。”

    梅香醉是曾经南越王朝皇室才能享用的酒,有酒皇之美誉,掀开酒盖,便有着裹着腊梅酒香飘至十里,饮上一口,额间会浮现一朵绽放的雪梅,可谓抓住了嗜酒之人的命脉。

    南越灭亡后,酿制的酒方便收藏在听风楼,听闻酿制的复杂程度堪比沙里淘金的难度,前些年她还没有接手听风楼,这酒方就被李斯讨要回去,苦心研究了二三十年,才得那一两坛,自然舍不得拿出。

    “这酒你可以去讨,可千万别打着我的名号。李叔年纪大了,那经得起你这般剜肉喝血的。”

    李斯爱酒成痴,早已是天朝众人皆知之事,很多想拜在他门下的名门世子,都费尽心机,网罗天下美酒,投其所好。叶阑若是扬言她要那酒,李斯不情愿,怕也是要给些的,那岂不就是剜了李斯的心头肉吗。

    “你沾不得酒,李叔早有耳闻,你别看他老了,可一点也不糊涂,即便是我说了,就他那鬼机灵的劲,能信我才怪。”

    叶阑馋李斯那几坛梅香醉,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要能跟李斯凑到一个地方,肯定三天两头的去烦烦他,李斯越是不给,他便惦记的很,馋的慌,只是李斯藏的太好,他偷都偷不到。

    “李叔学识渊博,可谓通古博今,受天下学子仰慕着,这些你一分都学不到,反而是这嗜酒的癖好,到学了个通透。”

    他们这群孩子,起初被叶天泽带进听风楼时,便是先交与李斯教导诗书礼仪的,可这一群疯惯了的野孩子,可不比那些恪守规矩求学的世家子弟,在李斯哪里也就只学得了认字而已。

    “你不也是满腹经纶人人称颂的大才女吗,我在你身边耳濡目染这么多年,也没见的沾染上点什么书香气,更何况李叔当年就教我们半年而已。”

    锦月无奈的笑了笑,能得李斯授课半年,是天下学子梦寐以求的事情,到他们这几个人眼中,却存不下半点敬畏,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到了。”

    马车缓缓停了下来,叶阑跳下马车,将车帘掀开,李斯跟一个清俊的少年已经等在门外,那少年看到锦月,惊愕的愣在那里,面颊上付出羞赧尴尬之色。

    锦月不动声色的看了他一眼,由叶阑搀扶着从马车上下来,李斯带着满脸和善的笑意,跟几分得体的恭敬,移步过来。

    “慕小姐车马劳顿,辛苦了。”

    虽是穷乡僻野人烟稀少之处,也不敢保证四下没有旁人,李斯性子谨慎,没有直呼锦月楼主,反而唤的是慕小姐,若真被什么人瞧见听见,也只会当她仰慕李斯的学识,过来拜访而已,日后有人提起,也无大碍。

    “这里果然是个清幽别致的之处,难怪李先生喜欢。”

    三间简约的茅屋耸立在冰湖心正中间,由一座吊桥供人进出,湖中栽植着大片的水莲,因为已经到了冬初,湖心中只留有大如车盖的枯荷,放眼望去,倒也别有一番韵味,不用说便是为了那句留得残荷听雨声。

    与这茅屋相对的是一座高立的青山,因是清晨,山顶之处还存有云雾缭绕之景色,茅屋四周围起了一圈的篱笆,篱笆内是一片枯萎了的菊花,不正是迎合了那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隐士心态。

    “小姐若是喜欢,倒可以常来走走,到了春雨如酥,碧叶连天之时,那才叫一个诗情画意,别具风味。”

    李斯绝非徒有隐士的虚名,他所到之处,入眼之景,无不是侵染在诗词之中,也难怪封侯拜相,都入不得他的眼,他这份不睦权势的高傲,到是让锦月心底存有几分敬仰。

    “隐重在心,月及不上先生,是没这份闲情逸致,更是没这个福分。”

    李斯摸着胡须笑了笑,眼前人看上去像个不谙世事的女娃,但她清淡的秋月明眸中,却满是聪慧,这样的才貌双绝的女子,千百年也难出第二个,若是他年轻个二十年,保不准也会迷上她。

    “小姐到里面坐坐,喝口我这里的清茶。”

    一直立在李斯身后的少年默不作声,将头垂的极低,唯恐锦月注意到他,但这里本就只有他们四人,锦月对人向来是过目不忘,方才还未曾从车上下来,便认出了他,只是看他躲得厉害,便随了他的意,不去过问。

    “早就听叶阑夸李先生这里的茶好,月自然是要尝尝的。”

    通往茅屋的吊桥走上去摇摇晃晃,叶阑搀扶着,锦月方可以走得安稳,停在后方的李斯看了看自己身边的少年,察觉到了他的异样,但顾虑到有锦月在,现在却不好问什么,更不能训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