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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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有些不自信,还是推拒着写,“可是,学校里有那么多唱得好的人,我,我都没怎么唱过,还是不要了。如果唱的不好,你会不会受批评。” “怎么会!”陆静媛斩钉截铁地打下这行字,“裴裴。虽然我只听过你唱过两次,可是谁都比不上你,真的!” 陆静媛全心全意劝服着裴向雀,加上他自己本来就有点意动,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只有一个附带条件,就是不能露面,而是在后台上。因为考虑到裴向雀一贯不能说话,忽然唱歌总是会引起议论,到时候会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兴许在幕后会更好。 这是一个很难达到的要求。陆静媛带着录了裴向雀歌声的文件去找主办这次活动的老师,凭借三寸不烂之舌,终于打动了对方,同意了这个不情之请。 裴向雀做的事情,没什么能瞒得过陆郁的。 陆静媛通知他消息的当天晚上,裴向雀就兴奋地把这件事告诉了陆郁。 他们俩躺在被窝里,裴向雀枕在陆郁的胳膊上,脸上带着期待的笑容,有些害羞地问:“歌曲的名单,还没,没确定下来。陆叔叔,你说,这样的场合,唱什么好?” 裴向雀不是没有主见的人,他只是习惯什么问问自己的陆叔叔。仿佛有了他的话,就能安心许多。 陆郁原本正在亲他的耳朵,哄他早些睡觉,闻言顿了顿,“怎么回事?” 裴向雀原原本本地将这件事说了出来。 陆郁“嗯”了一声,眼神幽深,“那,阿裴想去吗?很想唱吗?” 裴向雀是不会对他说假话的,在怀里点着头,“想,想唱的。因为,唱歌,就是要给别人听的。” 陆郁将他整个人揽住,摇了摇他的耳垂,没控制力气,裴向雀疼得缩了缩,却没躲开。 “那不能只唱给我一个人听吗?只有我一个人。” 这句话裴向雀没听明白,只是皱着秀致的眉,一边软声软气地抱怨,“陆叔叔,刚刚,说什么了?还咬得疼了。” “没什么。”陆郁收敛起了眼底的冰冷,和方才不受控制的情绪,如同往常一般的温柔,“你想做什么,就去做,谁也不能拦住你,我的小麻雀。” 陆郁在心里添了一句,包括他自己。 可是裴向雀还是在纠结那句没听清的话,陆郁驾轻就熟地转移话题,糊弄一只天真的小麻雀还是很容易的。 他挑了挑眉,“这么娇气,稍稍咬一口就叫疼了,还想和我睡觉,怎么受得住?” 裴向雀傻乎乎地问:“我听说,睡觉都是很快乐的事,怎么会,会疼呢?” 陆郁在他的耳畔低声道:“疼的,但也快乐。这不是你现在该知道的事情,早点睡觉,明天为你选歌。” 爱是克制。 陆郁闭上眼,眼前是从前的场景,裴向雀死在自己的面前。他才二十四岁,就那么孤零零地死了。除了自己,谁也不记得他。他的金丝雀曾有许多愿望,想要读书,想要唱歌,可是一个也没有达成。 他连自己的人生也没有。 陆郁的喉头一紧。 而今生不一样了,自己已经满足了他的许多愿望,还有这么一个。 他的小麻雀这么期待,不该拦着他。 至少,让他试一试。 陆郁的喉结上下移动,他得克制,至少不能让欲望失控。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哇,陆叔叔画的我真可爱!真漂亮!真好看! 大裴:嗯,算是吧,那……我的新衣服好看吗? 小雀:一般好看吧,没我好看!我的羽毛可是五彩的! 大裴:然而世上并没有五彩的麻雀。 小雀:陆叔叔画了就有!就是我!我是小雀,我为五彩麻雀代言! 第87章 记账 陆郁答应了帮他选歌,可是几天都没有消息。裴向雀很相信他,一直默默地等着,也不着急。直到有一天傍晚,陆郁来接他吃晚饭,送上了一个文件袋。 里面装了一页简谱,还有录下的原音。 那是陆郁专门找人作的。时间很赶,价格给的也高,不过质量对得起价格。裴向雀没学过音乐,唱得好完全是凭借着过人的天赋和好嗓子,所以看不懂简谱,便找人提前唱了一遍。 裴向雀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问:“这,是什么?” 陆郁挑了挑狭长的眉眼,一只手撑在车窗上,置身于黄昏之中,侧脸似乎染上了层碎金,又温柔又英俊。一时叫裴向雀也为了他的美色眯了眼,昏了神,连手上的东西都快拿不住了。 他偏过头,笑了笑,“不是说好了为你选歌的,你自己还忘了?电子版和歌词都发给你了,方便你平时在学校里听。”他考虑事情总是很周到,对裴向雀有关的事情格外周到。 裴向雀呆愣愣地点了点头,没有讲谢谢。他瞧着车窗玻璃上倒映着陆郁的侧脸,下巴的形状那样好看,这样诱人犯错误。把东西塞到书包,快要打开车门的千钧一发之际,转过头重重亲了一下陆郁的下巴,又迅速跳下车,趔趄一下,差点崴了脚。 他单脚蹦蹦跳跳的跑了好远,连背后的书包都一颠一颠的,像只受了惊的小麻雀,大难临头正在逃跑。 陆郁也顾不上别的,朝着他喊,“跑得慢些,小心跌倒。” 裴向雀听到他的声音,停了下来,稍稍偏过头,露出一个略带些得意的笑,说了一句话,喉咙里的声带并没有震动,只是嘴唇比了说话时的形状。 “陆叔叔,亲到你啦!” 他如果想要亲亲自己的陆叔叔,只要说一句话就好了。可是有时候自己争取来的偷亲,滋味又别有不同。就比如现在,靠自己轻薄陆叔叔,也是一种情趣。 他们俩的距离不远不近,正好足够陆郁能瞧清他说了什么。 陆郁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小混蛋。” 他开车回了公司,大致算了下时间,裴向雀应该老老实实在教室里学习了,发了条信息过去,“我看不见的时候,我们家小麻雀是不是偷偷被人带坏了,要不然怎么长成了这个模样,干坏事的时候那么熟练,十足的小混蛋。” 裴向雀一本正经地回答,“人生如果不能光明正大偷亲一次陆叔叔,岂不是一条咸鱼?” 陆郁扶着额头,想着日记本里的小雀,怕不是此刻自家小麻雀被小雀附体。 倒是越长大越天真调皮。 陆郁很喜欢他长成这个模样。他的金丝雀什么都不必会,甚至不必明白,只要能够健康地长大,快乐幸福就好。 就如同现在,他就像是个十七岁的小小少年,快活地谈着恋爱,想要和喜欢的人接触更加亲密,生活中总是有细碎的小事值得快乐。或许会有些小小的不愉快,可真正的不幸从不会降临于他。 或许和旁人有的不同,就是他的小麻雀特别可爱。 陆郁对他是唯一仅有的偏爱。 那天晚自习,裴向雀捂着嘴唇,笑了好久,连陆静媛都快要过来瞧一瞧,他是不是笑傻了。 既然歌曲已经选好了,离送别会的开办时间也不长了,裴向雀必须要加紧练习。 这是陆静媛托付给他的重任,而裴向雀自己也想要唱好,在学校里不能练习。所以在家里的时候,裴向雀忙于唱歌,连和陆郁腻腻歪歪的时间都没有了。 陆郁很不理智地迁怒这首歌,认为一点也不好听,即使是裴向雀的声音,也只能拯救一点点。 虽然裴向雀跃跃欲试,可是陆郁的睡前安眠曲,从未点过这一首。 他十分固执地不想让裴向雀为自己唱一首注定会为了别人而唱的歌。可是陆郁的伪装太好,他想要骗过全身心信任自己的裴向雀太过容易,裴向雀什么也没有发现。 只有陆郁故意露出一点真实的情绪,对于裴向雀为别人唱歌的抵触,他的小麻雀会立刻推辞掉这件事,再也不会为别人而唱。 可就是这样,陆郁才不能做。 距离送别会没几天的时候,裴向雀终于满怀希望地提出自己的邀请,他问:“陆叔叔,后天晚上有时间吗?我会,会,会在好多人面前唱歌,你要来看吗?” 他还是紧张的。上一回冲动地上台唱歌,是因为被嫉妒冲昏了脑子,一鼓作气,想要陆叔叔承认自己更好就上去了。可是这次不同,他要唱给那么多熟悉的人,还身负重任,是送别会的最后一个节目。 裴向雀并不上台,而是在后面,他看不到观众,即使陆郁来了,他也瞧不见,可是只要裴向雀只有在那么多观众里有一个陆叔叔,就会有无尽的勇气和力量。 因为陆叔叔是他的好运气。 陆郁一怔,他翻了翻手机里存着的日程表,片刻之后才回答,“那天晚上恰好有事要忙。” 他的声音里有细微的歉意,似乎和真的一样,“不能去那里给你加油了。” 裴向雀有点沮丧,蔫头蔫脑的。他最近贪心极了,什么事都想要陆叔叔参与进来,而陆郁很忙,无法达成他的心愿。 不过这也没有关系,裴向雀心想,陆叔叔是最重要的。 他兴奋地提出意见,“我,我会让静媛录下来,要是,听不清楚的,话,我可以再,再为陆叔叔唱!唱多少遍都好。” 裴向雀问:“那,陆叔叔喜欢吗?” 陆郁半阖着眼,指腹摸着他后颈处柔软的部分,这是非常亲密的动作,代表着对方完全的信任和依赖。而陆郁就像是在安抚一只顺从的小动物,“会,会喜欢的。” 他不会喜欢。 大概,永远也不会。 到了举办送别会那天的夜晚,天气很好,夜空中缀满了点点繁星。活动是在外面办的,除了舞台上聚集的灯光,其余的地方都没点灯。 下面坐了许多人,大多是高三高二的学生,还有来参加的学生家长。而无论那些学生以后会怎样,此时还是些未成年的孩子,带着对同学天真的信任,充满着对未来的向往。 这时候送别会已经举行了一半,舞台正中央站着陆静媛,她穿着漂亮的小礼服,化着妆,倒有些成熟的模样。 陆郁停下车,顺着偏僻的小路走到会场。他是孤身一人来的,连李程光都只知道他有事情出门,而不知道原因。他看了一眼四周,找了个偏僻的地方站过去。 周围都很热闹,只有这一块地方冷清,和旁边格格不入,像是另一个世界。 原先他今晚就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即使有,为了裴向雀,什么也可以推得掉,他只是不想来罢了。 可到了傍晚时分,夕阳敛尽了余晖,天幕黑黑沉沉,外头亮起了灯光。陆郁站在巨大的玻璃窗前,忽然想起了那晚裴向雀的期待又崇敬的脸,他是那样喜欢自己,人生每一件快乐的事情都希望有自己参加,让自己也高兴起来。 他的欲望在裴向雀的笑容面前溃不成军。 陆郁几乎都没有思考,就直接开车过来了。 这一处太过偏僻,不是看节目或者交流的好地方,除了陆郁之外,几乎没有一个人。没过一会,又来了一个男人。 陆郁能隐约看清那人的模样,个高,不算年轻,大约是学生家长。 那人点了根烟,见旁边还有一个人,也朝这边递过来一只,陆郁接了过来,点了火,明明灭灭的两点火光在黑夜里闪烁。 那人闲着无聊搭话,“你也是孩子家长吗?来看小孩节目的?” 陆郁倚在树上,抽了口烟,想了片刻,“不是,是来看我的小对象节目的。” 那男人被香烟呛了一口,借着微弱的灯光,把陆郁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长得倒是很不错,是小姑娘喜欢的类型。不过你都多大的年纪了,还和高中生小女孩谈恋爱。要是我家闺女,估计得想打断你的腿。” 陆郁虽然在淮城出名,可也不可能人人都认识,毕竟世上还是普通人多的。 陆郁听了这话,也不气恼,对方不过是陌生人,也没什么要紧,便和他说了几句真心话,“也是。他年纪是小了些,不过一见到他,就再也看不到别人,喜欢得要命,怎么办?只能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