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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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的身前,那里露出一把长剑的锋芒,将他的身体刺了个对穿。 他痛苦地倒在了地上。 铮的一声,宁王收剑,银白的剑上是一层暗红的血,顺着剑端滴在地上。 一滴,两滴,三滴…… 阿里木巴捂住了伤口,不可思议地看着宁王。 “殿下,你还是不相信……我的忠诚吗?” 宁王从袖子的内层,取出帕子,擦拭着剑上的血迹。 他甚至没有再看阿里木巴一眼。 “不,本王相信你。” 他擦拭长剑的动作,缓慢而优雅,就像剑上的不是血迹,而是落花一般。 “可本王的身世,决不能再有人知道。当年之事,除了你之外,其余的知情者也一样不能活下去。你若是个忠仆,那就——” 他擦干净了剑,顺势入鞘。 而后步出牢房的门,背对着那个蜷缩在地上,身子发寒的老者。 “安心到地下去,保护母妃吧。” 地上那人挣扎着,身前身后的伤口,很快将他的身体浸染。 他似乎想说什么,口中却不断地吐出血水来,一口又一口。 很快,他的身子慢慢僵硬,整个人缩在了那里。 就像宁王刚见到他时,他缩在墙角那样—— 一动不动。 “殿下,这……” 宁王走出牢房,牢头回去锁门,才发现阿里木巴倒在了血泊之中。 这十多年来无人问津的一个侍卫,宁王为何亲自赶来杀了他? 牢头心中既好奇又害怕,面上却不敢问,甚至不敢提该如何处置这具尸体。 宁王斜睨了他一眼,面色冷然。 “天牢每年无故死去的人不少,该怎么处理,不用本王来教你吧?” …… 龙船行至沧州,走水路离京城还有半日的光景。 天色尚未晚,轩辕玦却道停船休息,明日再赶路。 人人都知道而今京中局势不明,他却一路走走停停,便是傻子都看得出来,其中必定有特殊的用意。 “殿下,何不行到天晚之时再停下?现在就停,明儿还要半日才能到京城。” 轩辕玦站在船头,慢悠悠地吹着江风。 “天晚时不知行到什么荒僻无人之处了,若是遇到刺客如何是好?” 刺客? 有晋王亲卫数百人,个个骁勇善战。 再加上虎骑营精兵上千人,怎么可能有刺客敢来偷袭? 问话的属下心知,这不过是个借口罢了,便下去通令诸人停船。 船舱后厨提前生火做饭,一时炊烟冉冉升起。 沈风斓出船舱里出来,裹得严实。 这江山的风过于猛烈,虽是盛夏时节,难免被扑上着了风。 见轩辕玦站在船头,索性命人抬了两把椅子出来,两人坐在船头说话。 “回京水路十日,殿下硬生生拖到了近二十日,是不是也太夸张了些?” 沈风斓张口便叫破了他的心思,轩辕玦不好意思地一笑。 “你腹中怀着身孕,慢一些也好休息。放心吧,京中这场变故是必然要发生的,那么不如早一些,痛快地解决。” 沈风斓不解其意。 “要痛快,那殿下现在在这里磨叽什么?岂不是自相矛盾了。” 这话若不说清楚,的确显得有些矛盾。 可他之所以在这里逗留,就是为了能尽快解决京中的问题。 “春秋左传中有一篇,叫做郑伯克段于鄢。” 他几乎是一字一句,慢慢说来,而沈风斓一下子,便明白了他的意思。 郑伯克段于鄢,说的是春秋时期的郑庄公的故事。 郑庄公的母后武姜,偏爱幼子,也就是郑庄公的弟弟共叔段。 共叔段对郑庄公不敬,郑庄公并不讨伐他,而是故意纵容他养兵。明知道他意图谋反,却不出兵讨伐他。 后来共叔段养好了兵马去讨伐郑庄公,早有准备的郑庄公,便一举拿下了共叔段,彻底绝了他谋反的资本。 轩辕玦之所以慢慢回京,就是像郑庄公对共叔段那样,有意纵容宁王在京中夺权。 江山风气,沈风斓一瞬间觉得,广袖之中钻进了凉风。 她的心底,生出些许寒意。 总是和轩辕玦儿女情长,喂饭描眉,再者便是同一双儿女玩笑。 这使她差点忘记了,他还是一位皇子。 一位需要通过勾心斗角,政治场上博弈,来巩固自己地位的皇子。 他不单单是沈风斓的夫君,云旗和龙婉的爹爹。 一瞬间,她忽然觉得眼前的人,有些许陌生。 轩辕玦敏锐地感觉到了,她神色的变化。 “你不高兴了?” 因为他要对付宁王,所以她不高兴了吗? 沈风斓伸出手来,被江风吹得有些凉的手,贴在他的面上。 他冷不防一激灵,却没有甩脱她的手。 沈风斓见他被凉个正着,像个小孩子恶作剧得逞一般,哈哈大笑。 “不是不高兴,就是觉得殿下用心的样子,有些不习惯。倘若将来殿下成了太子,我岂不是也要学着做一个太子妃?殿下若登基……” 沈风斓无意识地捧着他的脸,歪了歪头。 “那我岂不是要做皇后?做皇后怪累的。” 只看卫皇后那样,便知道做一个皇后,有多少的顾虑。 既要顾忌母族的荣辱,还要赢得圣上的尊重和欢心,更要周全好后宫的大小事宜,和嫔妃之间的争斗…… 他抬手贴在了她的手上,让她的两只手掌,夹在自己的手掌和脸中间。 一面吸取她手上的凉意,一面让掌心的火热,温暖她的冰凉。 “那你想做什么?后宫三千,哪个位置都可以。反正后宫里只有你一个人,你是皇后还是妃,或者只是婕妤,没什么区别。” 就好像她现在这样。 名义上是晋王侧妃,实际上京城之中,就连三岁小孩都知道—— 她是他的唯一。 沈风斓不禁笑起来,“那我做贵妃吧,大老婆不得宠,还是做小老婆好些。” 她做小老婆里头位分最高的便是了。 轩辕玦听多了她的歪话,对她这样的想法也不稀奇。 “谁说大老婆不得宠?那要看大老婆是谁。” 轩辕玦想举个例子给她,把身边熟悉的人想了一圈,却没想到合适的人选。 要说起来,上至圣上,下至福王等一众兄弟,的确都更宠爱妾室…… 他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浣纱从船舱里走出来,手上拿着一件披风。 “殿下咳嗽了,不如穿上披风吧?” 沈风斓裹得足够严实了,轩辕玦穿的却是轻薄的夏裳。 浣纱站得远,没听见他们之间的谈话,还以为他是着凉才咳嗽。 沈风斓憋笑憋得辛苦,“快给殿下披上吧。伤筋动骨一百天,殿下在岭南受了那么重的伤,这会儿还不保养着?” 浣纱也是这个意思,殷切地看着轩辕玦。 轩辕玦无奈地看了沈风斓一眼,接过了披风。 “你去罢,一会儿冷了就穿。” 这大热的天,便是江山的风再猛,也不可能觉得冷的。 浣纱退回船舱中后,他顺势把披风盖在了沈风斓背上。 “你肚子里还有一个,裹两层也不算多。我身上的伤只剩下疤痕了,日后你不要嫌丑便是。” 日后嫌丑? 沈风斓傻傻地问他,“为什么日后才嫌丑,现在就不能嫌吗?” 看着她这副天真的模样,轩辕玦忽然想到,她曾说过什么一孕傻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