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嗯。”时茵点了点头,在平板上把记事本点了出来,抬起头:“说一下详细情况吧,孩子是怎么走丢的,报警了吗?警察那边是怎么说的?有没有线索?” 其实后面的内容,时茵知道自己问了也是白问,毕竟都跑过来找她了,那也只能说明常规的手段还是找不到人,但问清楚也能排除很多情况,方便她找人。 一提到孩子,凌瑶又下意识哽咽了,张永明连忙拍了拍凌瑶的背,开口:“你别急,我来说我来说。” “我和我老婆两个人都是上班族,平时加班都很忙,所以孩子上幼儿园,放学接送的是两家老人,昨天是孩子的外婆去接孩子,然后他们去幼儿园附近的小公园玩了会,老人和人闲聊了几句,回过神孩子就没影了。” “老人怎么都找不到小孩,当场急火攻心晕过去了,现在还在医院,我们两个收到通知后立刻就来小公园找晓晨,但也找不到,问附近的人也都说没看到,然后就报警了。” “警局也很快受理了,查了监控,但小公园的监控没两个,有很多监控死角,查了四周的道路监控也没看到他有走出公园,就是凭空消失了。” “这一晚上,我们都没睡,喊上亲戚朋友把大半个明城都找了还是没找到,警察那边只是让我们不要着急,在仔细想想有没有得罪什么人,或者家人有没有在外欠债之类的,多留意电话。” 时茵懂了,警察那边在怀疑是熟人作案,或者有预谋的绑架案之类的。 “具体是哪个小公园?” “就在童梦幼儿园旁边。” “失踪的时间。” …… 时茵在平板上敲字,飞速记录相关消息。 “我大概清楚了,这边是一个电子协议,我发到凌女士微信上了,两位看一下,同意的话签个字。” 凌瑶拿出了手机,点开了电子协议,放到了中间方便和丈夫一起查看。 张永明看了眼协议,露出了很意外的眼神。 他本来以为这种“寻人机构”,是要收取大几万劳务费的,没想到上面完全没写,只是需要他们同意她可以把寻物的过程录成视频并发布到平台上,外加报销寻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条款写的很严谨细致,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时茵补充:“有视频作证,我不会多收你们的钱,这点你们可以放心。” “我是做自媒体的,这凌女士应该知道,录下的视频会作为我这边的视频素材,后期会发布在网络上,如果你们不想暴露隐私,后期我发布的视频会给涉及到的人员进行打码。” 凌瑶只是摇了摇头:“这个没事,你想拍就拍,我只要能把孩子找回来就行了。” 张永明也连忙点了点头:“我和阿瑶想的一样。” “好,既然说清楚了,那你们签个字吧,我需要照片还有他平时经常用的东西,像衣物或者被子枕头之类的。” “照片我发你,枕头我跟幼儿园老师打个招呼,你去取就行了。” “好。” 凌瑶夫妇签完字就急匆匆地走了,说是要去接着张贴寻人启事。 时茵看着平板上记录的消息,也是叹了口气。 没想到她这第一单就是个失踪案,还是警察都没头绪的失踪案,这难度也是上的有点大。 看起来不是很像什么绑架案,要不然早就联系这两人要钱了,也不像自己走失的,家长估计都把小公园翻了个底朝天,才四岁也走不到哪去。 还是得实地看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线索。 时间宝贵,失踪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都是搜寻的黄金时间。 时茵转过了头,看向了金毛的方向:“我们出发吧,可能得借一下你的车。” 她看了地图,童梦幼儿园离这里有点远,开车要半小时,带着狗和猫打车不好打。 「钥匙在包里,你来开吗?」 时茵无奈地看着金毛:“那肯定我开车,难不成我还能让一只金毛开车吗?那我俩不仅得去一趟警局,可能还得上个头条新闻。” 身为金毛本毛的沈如琢:…… “放心,我大学的时候也考了驾照,在前公司也开过几次车。” 时茵又抬头喊了一声:“黑米!” 本来消失得无影无踪的黑猫一下子出现在了楼梯口。 时茵招了招手:“快来,我们走了。” “喵。” - 时茵在童梦幼儿园门口停下了车。 凌晓晨的幼儿园老师已经拿着一个枕头站在幼儿园门口等她了。 这个小梁老师看着也挺憔悴的,虽然孩子不是在幼儿园里丢的,对她来说也很有压力。 时茵没多说什么,只是安慰了一下人,接过了枕头就回到了车里。 她刚打开车门,就看到金毛正在后排座椅上敲着笔记本电脑的键盘,神色看着还是挺认真的。 画面过于奇妙,让她恍惚了一瞬。 时茵立刻转头看了看周围,火速上了车关掉了车门。 “小沈同志,你这电脑又哪来的。” 话音刚落,她就听到手机传来了消息。 [小沈:前两天放在车里的,现在刚好可以用一下。] 时茵好奇地问:“你在看什么?” [小沈:我在看明城这两年失踪人口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