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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财迷元寿 康熙五十二年阳春三月,一岁半的元寿被送到了林羡余的福攸堂。 元寿今日被钮祜禄氏打扮得红彤彤的,一身大红缂丝团福袄配同款开裆裤,小脑袋前半边光亮一片,后脑上独独留了一撮毛,扎成了一个小辫辫,小辫辫上还系着黄丝带。 就像是一只大大的红包。 三格格能丹宜尔哈对这个新来的弟弟十分喜欢,她笑着蹲下身子,捏了捏元寿的胖脸,“元寿乖,我是你三姐姐。” “三姐姐!”元寿声音奶甜。 能丹宜尔哈笑出一对酒窝。 钮祜禄氏郑重地磕了个头,强忍着不舍道:“以后,元寿阿哥就全赖福晋照料了!” 林羡余叹了口气,“你毕竟是元寿的亲生额娘,以后也可以时常来看望他。” “多谢福晋!”钮祜禄氏感激涕零,连忙再三磕头。 在古代,给人当小妾就是这么悲催,孩子说抱走就抱走,大妇允许你时常来看望孩子都特么是恩典了。 “起来吧!”林羡余抬手道。 玉椿见状,连忙上前将钮祜禄氏扶了起来。 钮祜禄氏连忙拉着元寿的小手上前,她柔声道:“元寿乖,快给嫡福晋磕头。” 元寿虽还懵懂,却已经懂得什么是磕头了,只不过他腿太短,只能跪坐下,把自己团成一个团。 林羡余忍俊不禁,“起来吧。”——不管这孩子将来有多狗,现在是真滴萌。 林羡余忍不住唏嘘,“想当年,大阿哥来本宫膝下的时候,比元寿也大不了多少,一晃眼如今都娶了福晋了。” 钮祜禄氏听得鼻子发酸,“是啊,小孩子长得可快了。”——为了元寿的前途,养在福晋膝下才是最好的选择。大阿哥比别的阿哥得四爷看重,还不是因为他是福晋养大的? 林羡余摘了护甲,轻轻戳了戳元寿的小脸蛋,软软弹弹,像豆腐,手感很不错。 元寿乌溜溜的眼睛却瞅着林羡余食指上红宝石戒指,这枚戒指是她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四爷送的,金累丝云纹戒指上镶嵌着一颗硕大圆润的鸽血红宝石——虽然这个时代的切割技术一般,但这宝石成色实在太好了,色如鸡血,潋滟鲜红,当真是极品。 林羡余很喜欢。 看到元寿眼珠子都直了,她心中暗啐:果然是个财迷啊。 只不过如今年纪小,哪怕小财迷的样子也很可爱。 林羡余刚要收回手,元寿那软软的小手突然一把握住了林羡余的食指,攥得紧紧的。 林羡余不由黑线了,要不是养两年就可以丢进宫里,她还真不想养这个败家子。 钮祜禄氏笑着说:“看样子元寿跟福晋跟有缘分呢。” 林羡余内心吐槽:这小崽子是跟我的红宝石戒指有缘! 只不过这枚戒指还真不能送给元寿,一则这是四爷送她的生日礼物,二则元寿这小嫩爪子也戴不了啊! 林羡余只得吩咐孔嬷嬷:“去把那个嵌红宝石的双龙戏珠项圈取来,赐给元寿。” 钮祜禄氏连忙再度跪下来,“多谢福晋赏赐。” 那双龙戏珠红宝石项圈也是金累丝的,嵌的红宝石虽不如她手指上这颗大,但成色也是极好,鲜红欲滴。 孔嬷嬷笑着将项圈挂在了元寿阿哥脖子上,元寿这才松了握着林羡余手的嫩爪子,低头专心致志把玩着这只项圈了。 林羡余揉了揉眉心,这个小财迷该怎么教导才好?还真有点头疼。 但转念想,过几年元寿就要送进宫里抚养,就算她尽力教好,也早晚得进宫里给熏陶坏了。 唉,算了,反正又不是她亲生的,财迷就财迷呗。 其实哪怕是对待弘昐,林羡余也是没什么感情的。元寿更是如此。她养四爷的儿子,其实就是逗趣罢了,跟养猫养狗心态是差不离的。 这会子林羡余更担心塔娜的病情,历史记载淑惠太妃就是死在今年十月里…… 塔娜是老了,林羡余纵然芥子空间里有不少好药,只怕也是无济于事啊。 生老病死,注定是人之常情。 这辈子她注定要亲自送走塔娜了。 太子被废之后,四爷就愈发忙碌,前朝虽然依然有人求请皇帝复立二阿哥,但都被驳回。眼下八贝勒一党遭到康熙冷落,雍亲王却愈发得到皇帝重用,连佟家的隆科多也趁机与四爷亲近。 要知道,先前佟家可是支持过直郡王、支持过八贝勒。 如此墙头草的行径,四爷虽然不齿,但却接纳了隆科多的效忠。 成年人啊,没一个是干净的。 而林羡余日子过得倒也悠哉,她膝下养着乖巧可人的能丹宜尔哈,又添了元寿这只小崽子,倒也添了趣致。 这一年初冬,塔娜也走到了她人生尽头。 林羡余特特入宫送了这个三辈子的老姐妹一程,虽然塔娜并不记得前两辈子的事儿了。 但见她来,病榻上这个病容苍老的老太妃还是十分欣慰,她枯槁的手握着林羡余的手,“别伤心,我都这把年纪了,享了一辈子福,如今哪怕是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 林羡余瞬间泪目,“太妃……” 塔娜笑容氤氲,“我总觉得,我们相识了很久很久……当年,我初见你时候,便觉得有缘。” 林羡余泪眼怔怔,虽说塔娜没有曾经的记忆,但还是有着曾经的感觉,她挤出个笑容:“我也觉得,与太妃像是上辈子就熟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