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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在这里晕倒的,她经历了什么?当时是逃出来了,然后倒在这里,年华赶来救了她。 余笙又想起那个场景,他温柔的极为珍惜的抱起她,哀伤流淌全身,他似乎比这路灯还要孤独。 不公平,真的不公平,为什么她忘记的一切都要让他承受?那么背负着所有记忆的年华,后来的岁月都是怎样度过的? 她不敢去想,她觉得自己狼心狗肺,她觉得自己很渣。 年华跟着她停住,看着她发呆,过了一会才问道:“怎么了?” 余笙从沉思中回过神,把所有的哀伤都压了下去,轻轻摇了摇头,“没事,我们走吧。” 年华异样地看了她一眼,跟着她的脚步走着。 路口转弯处停着一辆车,看到他们出来,车窗打开,千峰的脑袋探了出来,“年哥,小嫂子,这里!” 余笙毫不意外,“原来你通知了千峰。” 那么,文雨晴也是在车上吧! 到了车旁,余笙果然看到了后座的文雨晴,靠着另一边的车门哆嗦着,惊魂未定。 千峰就在后座看着她,寸步未离,“年哥,咱们走吧。” “嗯。”年华让余笙坐在副驾驶,他坐在了千峰身边。 车慢慢开走,余笙回头问道:“咱们走了,猴子怎么办?” 年华望着黑漆漆的窗外,声音平静:“他自己会回去的。” 一旁的文雨晴忽然忍不住了,“你们打算干嘛?我告诉你们,不要招惹红姐,她家很有势力的!” 千峰噗嗤一笑,“势力?你懂什么叫势力吗?她爹不就是一个奸商吗?” 文雨晴忽然想起了年华他们的身份,不说话了。论地位,论势力,别说峰市,全国都是排的上号的。 她心里隐约觉得有点不妙,看样子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可万一真的收拾了姜红玉,那姜红玉恐怕会拿她出气吧? 太可怕了,文雨晴躲在角落瑟瑟发抖,她要想个办法,离开这里,正如千峰所说,姜红玉家里也就是在峰市还行,离开了就拿她没办法了。 新安路,侯正明躲在阴暗的角落,一动不动。他有耐心,从小练就的本事了。 自从父母去世,侯正明真正知道了什么叫人情冷暖,那些亲戚,父母生前关系好的朋友,全都离他远远的了。 反倒是平时不怎么熟络的街坊们经常伸出援手,偶尔大妈塞给他两个鸡蛋,阿姨给他买几个作业本,叔叔帮他送奶奶去医院。 这也告诉他一个道理,好人还是多的,既然他能够活着,就能够活的更好。 他偷,他抢,无非是生活所迫,他知道这样不对,可人在面对饭都吃不饱的局面时,道德算什么? 如果不是年哥帮他,现在他恐怕已经被人打残,即使侥幸逃脱,以后也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第270章 守株待兔 这一刻,侯正明非常感激上苍,让他遇到了命中的贵人。真正的关心并不需要证明就能感受得到。 原来奶奶说的那个好心人“华子”就是年华。年华照顾自己家已经大半年时间了,他一直都想当面谢谢这个好心人,就是一直都没有碰到过。 没见面的时候,侯正明一直以为这个人会是一个中年大叔,直到今天才知道,原来是和自己一样大的中学生。 由此他更觉得惭愧,同样的年纪,别人助人为乐,他却已经快要陷入泥潭了。 今天见面后,年华问他愿不愿意跟着他混,侯正明没有丝毫的犹豫就答应了。 是啊,这有什么可犹豫的?如果有的选择,谁都会想要做一个光明磊落的好人,而不是胆战心惊的度日。 他是那么说的,也是那么想的,他这个人从来就不会玩心眼,认定了就要做好。 不管以后怎样,今天这件事一定要办好!侯正明告诉自己,这是他替年华办的第一件事,不能有差错,更要让年华满意,那样才不会辜负大哥,也不辜负他自己。 天色越来越暗,这里附近没有灯光,加上又是月末,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没有玻璃的窗外不时刮过一阵冷风,在这个季节,站在屋里侯正明也觉得非常寒冷。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他刚要活动一下冻僵的腿时,外面终于有了动静,有人来了,而且根据经验听起来,不止一个。 “这里太黑了,红姐当心点。”狗腿子热切地走在前面,给姜红玉打着手电筒。 姜红玉今天就带了一个男生过来,准备来这看看,文雨晴有没有按照约定把人给带过来。 如果带来了一切照旧,如果没有带来,出了什么意外,那么今天的事就可以暂时停止了。 黑暗什么的,姜红玉并不害怕,她胆子比一般女生都大,从小学就开始四处游荡,现在整个峰市已经溜达得差不多了。 再加上这里是她家的地盘,以前还热闹的时候,她也经常过来玩。轻车熟路走到自家楼下之后,姜红玉摆了摆手,“进去看看,我在这等着。” “好嘞,红姐你等着。”小喽啰答应着,把手电筒递了过去,“红姐,你拿着吧,这附近路灯都坏了,拿着不害怕。” 姜红玉没接,“里面不好走,你用吧,我不怕黑。” “谢谢红姐,我这就去。”小喽啰拿着手电筒,大大咧咧地往楼里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