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福祸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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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你个狗娘养的终于出现了,快点还钱!” “法克鱿,都过去多久了,那点小钱还记着?老子过来带你们赚大钱,查尔斯和莫西在哪?” “滚你个狗娘养的,又想骗我们,快点还钱!老子都没钱吃饭了,说不得下周就要被扫地出门!” “相信我,希尔多!这次是真的有好事找你们!” 记忆中的画面,在梦境之中显现,史蒂夫·波顿从隐秘的渠道,得知布罗克波特本地银行,有一批现金运送抵达。 数额还不小,他们没办法从路上下手,因为人数不够,而且防范非常严密,更重要的是,这笔钱想要到手,抢劫银行更容易。 为了这次抢劫,史蒂夫和三个狐朋狗友,生生的准备了四十五天,瑞奇和莫西轮流踩点,为此另外两人不得不在布罗克波特本地找了一份薪水不高,但管吃住的工作。 从记忆之中,可以知道泄露消息的是一个私密的赌局中的玩家,这玩家就是布罗克波特本地银行总行的管理层,这种涉及大金额的赌局,史蒂夫当然没资格参与,他只是当服务员偶尔听到的。 为了这次抢劫,他们制作了详细的计划,搜集了完全的信息,从开始到结束,用时控制到了秒,结果证明一切很完美,或许就是因为太完美了,才让瑞奇这家伙惹出祸端。 史蒂夫实在无人可用,才把瑞奇找来的,而在记忆里,还隐藏了一个惊人的秘密,那就是瑞奇,其实是史蒂夫的孩子。 一个美妙的误会,史蒂夫和自己亲哥哥的女人上了床,结果就那一次中标了,生出了瑞奇这个孩子。 这个真相,除了史蒂夫之外,就只有早亡的那个女人知道,就连史蒂夫的大哥都不清楚,更不会怀疑。 因为瑞奇同样是波顿家的血脉,五官和史蒂夫很像并不奇怪,和斯蒂夫的大哥也还很相似呢! 这就是史蒂夫宠溺瑞奇的原因,无论瑞奇是缺钱了还是在外面惹祸了,史蒂夫都会出手帮忙解决。 瑞奇的死亡,让斯蒂夫心里充满了怨恨,他的确没准备放过老乔治,甚至想尽快和另外两个人汇合,而后反过来找文森报仇。 为了报仇,他甚至可以舍弃两个旅行袋里的财物,亲自杀死瑞奇,这种难受和痛苦,让他窒息,他必须用报仇来宣泄这些感情。 梦境里,还有更多的信息浮现。 从斯蒂夫联系狐朋狗友,到制定抢劫计划,之后的撤退计划,汇合的地点,接头的暗号等等,全都计划详尽。 然而没卵用,斯蒂夫死了,死无全尸,尸体被烧成了碳,或许法医会很乐意,切开一层碳衣,用他的肉来指点几位新来的实习生。 可他的记忆,留在了文森的脑海里,至少还有点价值! …… “呼……” 文森猛的睁开眼睛,深深的吐了一口气,慢慢的从床上坐起来,习惯性的拿起床头边的手机看了一眼,不过早上四点三十分。 喝了点小酒,又受到刺激的卢瑟,就在临床上睡的很深沉,呼噜声都没有,非常香甜。 文森没打扰他,掀开被子,穿好衣服,洗漱之后,他来到了阳台上,呆呆的看着天边肚白,眼中多了一点迷茫之色。 他不是受到斯蒂夫的记忆影响而内心感到困惑,也不是因为梦境而失眠,更不是因为发现自己能读取死人记忆而惊骇。 这些感受,昨天就体验过了,今天就不存在困扰。 让他有些迷惑又不解的是,瑞奇的记忆,在逐渐消散! 本身读取的就是很破碎凌乱的记忆,一个晚上后的现在,关于瑞奇的记忆,只有读取的内容,也就是文森需要的部分。 其余,关于瑞奇再多的私密,文森不需要的记忆信息,正一点点消失,文森什么也没做,它正在被一点点遗忘。 为什么会这样文森很不解。 当他无意中,摸到了瑞奇的额头,被动读取了瑞奇的记忆之后,他就已经接受了自己拥有的这一能力。 因为有王海的记忆先例,所以他仅仅是意外了一下而已。 在有史蒂夫的记忆验证过后,文森就明白自己真的可以读取记忆,至于到底怎么读取,他弄不清楚,这是本能就会的。 他原本以为,读取的记忆,和王海的记忆一样,会永远留存,可是如今一觉醒来,瑞奇的记忆,却在如冰川融化般消失。 这让他有些大惊失色,甚至少有的惊慌。 瑞奇的记忆如此,那么王海的记忆呢?要知道,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文森依仗的都是王海的记忆啊!王海的各种技能,是文森强大的根本,如果这些记忆真的消失了…… 不会的! 文森目光逐渐清明,和瑞奇以及斯蒂夫的记忆不同,他在王海的记忆里,可是反复体验了上千遍,完全可以带入王海体验人生。 但瑞奇和史蒂夫不一样,文森只是单纯的读取了记忆信息! 文森若有所思,难道这就是两者的不同?因为是单纯的读取记忆信息,所以这些信息会暂时性保存,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遗忘?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文森突然觉得这倒是好事,因为瑞奇的记忆也好,史蒂夫的记忆也罢,可用的东西不多,反而充满了戾气。 这些记忆,难以被文森吸收,就相当于在他脑袋里塞入了病毒或者杂质,如果不排出去,很有可能文森会生病,甚至是造成负担。 人的脑容量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不是容量本身,而是人的承受能力,当初在接收王海记忆的时候,文森的脑容量就进一步扩张,带来的代价就是短时间内补充营养,还有身体各部分的消瘦。 人体的遗忘能力,就是来调教记忆信息给人体带来的压力,所以很多细微的信息,大家都会很容易忽视,一些不在意的信息,很容易遗忘掉,于是人体自发的,以接受有用信息加以储存为标准进行记忆,当然这是被动的,主动记忆就另说。 想通这些,文森心情很快平复,无论怎么说,读取能力是好事,记忆信息遗失,也不见得是坏事,他学会了接受,也能承受的住。 …… 劳伦准时睁开了眼睛,看了一下时间,不过六点整,很满意的笑了笑,关掉了即将响起的闹钟,而后在床上做了几个仰卧起坐,稍微拉伸了一下四肢,她就起床,准备今天的晨练。 初中体育考试不及格之后,她强迫自己爱上了晨跑,一开始肯定非常难受,腿脚酸麻,最重要的是早上起来很困难,可咬牙坚持了一个学期,她就慢慢的喜欢上出汗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晨跑能让她保持精神集中,而且对身体的成长发育有好处,起码到现在,她的身高和身材都附和预期。 正是因为如此,所有晨跑成为了她固定的项目。 穿好运动衣,劳伦在家门口准备热身,她虽然只有十七岁,但白人普遍早熟,身材发育很好,紧身的运动服,凸显她胸前的一对雄伟,弯腰压腿更是身线曼妙。 “早上好,劳伦!”文森的声音传入耳中。 劳伦连忙抬头,看到的却是两个快速冲刺的身影,她嘴巴张大,都忘记了回答,但也无所谓了,文森和卢瑟像是一阵风般冲了过去,就算她开口了,也根本听不到吧? 这么快?这是晨练还是赛跑?劳伦暗自摇头。 她享受的是在晨风之中奔跑,万物都再自己面前倒退的感觉,是一种自由自在,畅快流汗的享受,而不是拼命消耗体力的野蛮和比拼,简单说,她有点看不上两位小弟弟的晨练。 所以,她踢了踢腿,慢悠悠的跑动起来。 和两个男人相比,劳伦的速度像是在走路,尽管她也会慢慢的加速,可根本比不上两个牲口。 是的,在劳伦的眼中,文森和卢瑟根本就是牲口,不仅速度快,而且可以明显的看到两人挥洒的汗水,可以肯定两人跑了很久。 体力怪物,男人都这样吗?劳伦气愤又失落,她想到了在学校里,总在自己面前像一只公鸡般的篮球队队长,那家伙有这么好的体力,怕是能打满全场,哪里会像现在这样? 人和人果然不能比!劳伦感慨着,无视从身边经过的两牲口。 这里是富人区,两人没选择跑远,就在老罗伯特家附近跑圈子,从五点开始,一直全力冲刺般奔跑,的确是体力怪物。 三人都没有发现,在老罗伯特家的三楼阳台上,其实老乔治和老罗伯特,早就在观察两位牲口。 大约是两位牲口下楼的时候不小心吵醒了某位老家伙,这老家伙睡不着,又找到了另外一位睡不着的老家伙,两人一起组队光明正大的端着一杯咖啡看着年轻人晨练。 “你是对的,乔治!”老罗伯特惊叹道,“两人很有天赋!” “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要保护好他们,”老乔治眼睛微眯,“他们还太小了,在本事没练到家之前,我拒绝他们冒头!” “我明白你的意思,”老罗伯特点头道,“我会帮忙的!” “谢了,伙计!”老乔治笑了,目的达到,他很满意。 “不必,伙计!”老罗伯特也笑了,“也许……你懂得!” 两只老狐狸像是偷鸡的贼,贱兮兮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