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说完这句话,小朋友连再见都没有说就背着书包飞一样跑进了学校。周恪初揉了揉眉心。他静静地靠在了驾驶座上,足足十分钟,直到交警过来让他开走。 他还是想起了昨天霍瑜的电话,还有二十天,只有二十天。他想起今早上霍明朗还是看陌生人一样看他。 即便有心,却也感觉无力。 周恪初将车开到了高速上,像曾经那样,几乎开到了临市又开回来。只花了一个半小时,他就已经开车到了清水湾。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是章含,霍明朗的主治医生啊。周恪初立刻接了电话。 “周先生,你先冷静一下。” “怎、怎么了……”周恪初头一次舌头打卷,话都没有说好。 章含吸了一口气,告诉周恪初:“霍医生她,从家里跑出去了。” “吱嘎”一声,周恪初一下就开歪了车,黑色雪佛兰立刻撞到了别墅区内的大树上。 周恪初的头撞到了方向盘上,发出“滴”的一声凄厉长音。 “喂!周先生!喂!” “喂……”周恪初捂住出血的额角:“我没事。我想知道的是,朗朗现在的精神状态,她一个人出去都多大的危险性?” 章含呼出一口气,定下心来说:“危险性不大,只不过她什么人都不认识,内心情绪波动大,会感到恐慌,而且我怕她丢失,毕竟她不认识回家的路。” “我知道了。”周恪初挂断了电话,立刻掉转车头。 作者有话要说:我好想问你们:看文抽么……我更文好抽啊,每次都要费个半个多小时…… 第55章 v章 秋季将要结束的布桑城,大清早落了一地的枯黄。周恪初第一次觉得这么漫无目的,他给周锐声打了电话,作为检察院一把手的小叔叔立刻致电给了警察局。 黑色的雪佛兰,车头盖擦出了好多痕迹。迎面而过的是一张张陌生的脸,到了中午,周恪初终于觉得害怕。 一上午,他沿着别墅区开出去,几条线路都一一走过,但是依旧没有看到霍明朗的身影。她到底在哪里呢?一个人身上也没有钱,如今又得了记忆缺失症,会不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想到这,周恪初的手狠狠地砸向方向盘,“滴”的一声长音使得路人不禁向他侧目 “快看!那个车里的男人额头上都是血!” “啊!那怎么还出来!” 路人的窃窃私语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车内的人却仿佛没有听见一样。 即便头顶暖阳不曾亏待他,将他周身环绕在一片光晕之中。可是却有无边冷意袭上来,从从至脚,几乎冷得不能动弹。 周恪初的车最终停在市中心大剧院的门口,今天是城中有名的小提琴演奏家傅家琪的回归演奏会。下午一点钟开始,这会儿已经有人开始进场。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车窗开着,西北角的冷风直直地灌进来。周恪初靠在驾驶座上,神态孤绝。 有好心人看到他面部血迹,立刻敲了敲半开的车窗,问道:“先生,需要帮忙么?” 他恍若未闻,几次三番,他都无动于衷,最终演奏会开始人们纷纷进场,再无人管他。 周恪初觉得太累了,现在睡觉都要靠安眠药的他觉得实在是太累了。他与霍明朗分分合合数十年,本以为只要他始终坚持如一,必有大好结果。 时至今日,他知道,一切对于他甘之如饴,而对于霍明朗却不是这样的。 霍明朗不止一次表示不愿再与他相处,哪怕周唯一是她与他的骨血。即便她曾经小小松动过,但是最终她还是选择要走。 手机铃声响起,周锐声的电话。 “喂,小叔,是不是有消息了?!”周恪初连忙接起来。 “恪初,你不要着急。”周锐声实话实说:“人还没有找到。”他顿了顿提醒道:“你告诉霍瑜了么?毕竟黑道上的一些渠道,找人还是有用的。” 周恪初挂了电话,手机在自己手里转了几圈,终于还是拨打了霍瑜的号码。 说明来意后,霍瑜哼了一声:“一大早就收到消息了,早就开始找了。正好比比,是周检察长先找到还是我先找到。不过,周先生,朗朗找到后,我看还是让她回霍家吧。” 手一下子拽紧,骨节分明的手背青筋毕现。最终的最终,周恪初却说:好。 霍瑜满意地挂了电话,吩咐下去,掘地三尺也要找到大小姐。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在没有任何消息传来,霍明朗就好像消失在布桑城一样。两个小时的演奏会结束,当再次有人敲他的窗问道:“先生,你需要帮忙么?” 周恪初说:“是的,麻烦你帮我送到医院包扎一下,我手动不了了。” 来人听了大惊,立刻转身上车,周恪初让出驾驶位,闭了闭眼说道:“麻烦你,去附一院。” 一路疾驰,好心人将他送至医院,缝针的医生骂道:“长点心,流血了就快点到医院来!” 下午五点钟,周恪初缓过了劲儿,额头缝了两针,手上也有了力气。而这时候手机传来“喜洋洋灰太狼”的主题铃声。 “爸爸!你在哪里!还有妈妈呢!” 周恪初皱了皱眉头,回到:“我和妈妈今天在外面吃饭,你在家让阿姨烧给你吃罢。” “真的么!爸爸你终于开窍了!哎呀!你跟妈妈晚一点回来也没事的!我会乖乖写完作业洗澡睡觉的!” “好的,再见。” “再见~么么哒~” 小朋友欢乐的情绪却如同一只无形的网罩,将他团团围住。周恪初明白自己此时此刻无不像一只困兽,四处碰壁,却不知道哪一个方向是出路。儿子的期望,爱人的疾病,看不到一点未来的他,如何能组成一个幸福的家? 他不由得想,是不是他要得太多? 而正被人四处寻找的霍明朗此时此刻却恰好在附一院的门口,她看着医院门口精光闪闪的大字,觉得真是无比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