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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一场实在赢得太漂亮了,杰森赛后想溜都不成,愣是被教练和队员们架进了附近的酒吧庆祝。 巴伦教练勾着杰森的肩膀:“e on,杰森,你都做了这么久的单身汉了,还总是不出来和别人找乐子,你都不无聊吗?” 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拉拉队队长:“看到那个女孩了吗?凯丽,拉拉队里最漂亮的那个,她喜欢你,看着你的时候眼里都燃着一把火,去吧,征服她,享受青春的激情与恋爱!” 杰森:“……我一直有在享受我的青春啊。” 他的青春可激情了,从13岁开始就天天和罪犯对着干,枪林弹雨中奋战, 至于恋爱什么的,他也谈过两次,只是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成功而已。 最后还是孔克南有义气,在知道杰森不善饮酒后,替他拦了两次,让杰森找着机会偷偷离开。 谁知才走出酒吧后门呢,他就看到一群人拉着一个衣着光鲜的少年。 “来嘛,哈利,这东西可有意思了。” “试一试?反正你家有钱,玩玩这个没什么的。” 那少年金发碧眼,脸庞红红的,杰森一眼就看出那少年醉了,而且他周围的人往他手里塞的明显不是什么好玩意。 他果断上前去喝道:“嘿!你们在干什么!” “关你什么事,老兄,滚一边去。” 那群嘻哈不良也不是好性子,走过来就要推杰森,谁知被杰森掐住手腕一拧,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知道吗?敢对我动手动脚的人一般下场不怎么好。” 杰森掰了下手指,直接在酒吧后巷将这群不听话的小鬼揍了一顿,当然,他没有下重手,但也保证了他们一时半会爬不起来。 直到所有人都被撂翻在地,杰森走到那少年身边,发现他靠着墙迷迷糊糊的。 杰森暗叹口气,蹲下,在他眼前挥挥手:“嘿,boy,你还好吗?这群人不是好人,他们给你的不是好东西,你知道吗?” 哈利抬眼看着这个俊美的青年,勾起嘴角,傻笑:“我知道啊,他们想让我尝试毒嗝!” 他打了个嗝,酒气浓烈,想起身,却一个趔趄坐地上,明显是醉的站都站不稳了。 杰森无奈,问对方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也得不到答案,最后只能将人架起来,准备打车把人送到附近的酒店。 不然就这小子细皮嫩肉的,放外面还真挺不安全,何况他看起来和彼得差不多的年纪,明显是个未成年,杰森就更不能不管了。 他在街边招了半天手,总算拦下一辆taxi,司机大叔看到烂醉如泥的少年,眉头一皱。 “嘿,他不会吐我车上吧?” 杰森从钱包里掏出几张富兰克林递过去,司机大叔不说话了。 直到车辆行驶起来,那少年突然轻轻的唱起歌来。 “He goes where no one has gone 他去向无人到达之地 But always 但终有一日 A hero es home 英雄会回到故乡……” 唱了几句,他停住了,然后低声念道:“今天是妈妈的忌日,我想去哥谭,可我爸爸不许我去。” 杰森面露意外,他问道:“为什么你要去哥谭?那里最近很危险。” 少年晃了晃脑袋,捂着额头呻吟了一声,含糊不清的回道:“我想去找第二个罗宾的坟墓,请他再到我的梦里唱歌。” 杰森的动作僵住了。 他喊了起来:“我想我妈,我想要罗宾抱我一下,安慰我,因为我爸永远不会来抱我!” 杰森打量着这个少年的脸庞,发现这孩子看起来的确有点眼熟,那些人似乎是喊他“哈利”。 一个小小的身影从杰森的记忆中浮起,杰森想起来了,他曾经与这个少年有过接触,那时他还没有经历过死亡,而少年也还是个孩子,后来他在那片金橙色的沙漠中也和这孩子有过接触。 他是哈利.奥斯本。 作者有话要说: 集齐100个评论,可使蘑菇兽释放秘技:一键东来,天外飞仙(二更别称)。 “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当代网络文学作为承载中国优秀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希望能够愈加繁荣,铸就时代文艺高峰。 希望大家可以去支持著作权法修改(论坛有教程),鞠躬。 哈利没有股份哦,他是迷弟。 第一百零九章 拥抱与歌声 崇拜超级英雄在青少年群体里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比如说杰森邻居家的彼得,就是钢铁侠的忠实粉丝。 再比如说杰森本人,他在小时候也崇拜过蝙蝠侠和初代罗宾。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青少年其实都偏向于喜欢少年超英, 这大概是因为相近的年龄, 让他们更有亲切感, 而如果对方是与自己同一座城市的少年超英的话, 那没的说了, 肯定是要粉的。 哈利.奥斯本也有崇拜的少年超级英雄, 不过这位英雄在超英群体中属于特别冷门的那种, 那就是哥谭的罗宾。 准确的说, 是第二代罗宾。 蝙蝠侠身边跟着罗宾, 就像黑夜里必然会有星星闪耀,但哈利也不是一开始就崇拜罗宾的。 毕竟真说起来,二代罗宾的粉丝大多是被他救过的人, 要么就是腿粉,还有的则是“罗宾”这个代号的粉丝, 二代罗宾只是被粉的其中一个,人气还未必赶得上永恒的初代罗宾, 现任夜翼, 以及率领过少年泰坦的三代罗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