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嫁偶天成在线阅读 - 第416节

第416节

    “我便再给顺阳王你一个薄面,不要锦绣坊老板娘来给我做裙裳了,让锦绣坊老板娘把手下绣工最好的绣娘送十个来,就当日在宫里给太后当众绣针线的那些。”

    姜绾已经退了一大步了,锦绣坊老板娘怀了身孕,她手下的那些绣娘不会都怀,要不了锦绣坊老板娘的命,断她几根肋骨也够她疼的了。

    这还只是开始呢。

    顺阳王知道锦绣坊老板娘的身份,他道,“据我所知,锦绣坊老板娘委身护国公后,就把手下的绣娘遣散了……。”

    得。

    这是连手下的绣娘也不肯送来了。

    姜绾一提要求,顺阳王就这么说了,而不是先去护国公府再来做说客,显得太假。

    顺阳王也怕太向着护国公,他道,“我听说铁大夫给豫国公世子治病,要收五万两的诊金,治病收钱,世子妃也不必看在我的面子上让铁大夫吃亏,该收多少诊金收多少。”

    也就是说,护国公府宁愿掏五万两。

    姜绾笑了,道,“顺阳王这么说了,那我也无话可说。”

    “正好豫国公府把五万两银票送了来,加上护国公府的就是十万两,应该能催铁大夫早日回京了。”

    这是答应了。

    顺阳王松了口气。

    反正那五万两是护国公府长房掏,不碍护国公什么事。

    顺阳王难得来靖安王府,王妃要多留他待会儿,但顺阳王急着把姜绾答应的事告诉护国公府知道,王妃便没留他了。

    嗯,顺阳王想的很好,但他碰到的是姜绾。

    姜绾不差钱,五万两的诊金动摇不了她的决心,这不,顺阳王前脚去护国公府,后脚街头巷尾就都知道护国公府给庞嫣请了名声在外的铁大夫治病的事。

    诊金五万两着实惊呆了一堆人,无不骂铁大夫心太黑的。

    等大家骂的起劲,才有出来帮姜绾申辩的,“这你们就冤枉靖安王世子妃了,据我所知,靖安王世子妃看在顺阳王的面子上,只要锦绣坊老板娘帮着做几件裙裳就答应帮忙。”

    “只是事不凑巧,锦绣坊老板娘在锦绣坊被烧之后,委身了护国公,怀了护国公的骨肉,怕动胎气不能劳累。”

    “靖安王世子妃退让一步,让锦绣坊的绣娘帮着做裙裳,结果那些绣娘又被遣散了……。”

    “靖安王世子妃是退了一步又一步,退的护国公府都不好意思了,这五万两是护国公府开的口,不是靖安王世子妃主动要的。”

    这么一澄清,大家议论的更起劲了。

    护国公和护国公夫人一向鹣鲽情深啊,听说后宅都没什么妾室,没想到纳了锦绣坊老板娘做妾,舍不得锦绣坊老板娘吃累,连五万两诊金都不放在眼里了,这是什么样深厚的感情啊?

    有人羡慕,就有人泼冷水,“你懂什么啊,护国公再疼庞大姑娘,那庞大姑娘也不是他亲生的,这五万两是护国公府长房掏。”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护国公疼不疼锦绣坊老板娘没人知道,但他借靖安王世子妃之手狠狠的宰了长房一刀却是不争的事实。

    第四百九十六章 借钱

    要说护国公还真是不厚道,护国公府爵位给了他,本该长房的世子之位也是他儿子的了。

    长房都被欺负成一个小可怜了,还不放过,趁机落井下石,这还有一点兄弟感情吗?

    大家不约而同的谴责护国公,同情护国公府长房。

    这些流言一阵风传到护国公府,护国公脸绿了,护国公夫人更是没差点气的中风。

    这么多年,她一直摁着压着,后宅才风平浪静,没有莺莺燕燕,满京都的贵夫人羡慕她夫君位高权重,更羡慕她御夫有术,不知道有多少人私下向她讨教御夫之术。

    这也是她护国公夫人引以为傲的事。

    可现在,她的骄傲被人踩在了脚底下,这会儿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背地里笑话她。

    护国公夫人没差点气疯。

    不止护国公夫人生气,护国公府大太太也恼的紧呢。

    要不是庞大老爷在战场上受了伤,这爵位到不了护国公手里,护国公跪在老国公病榻前,口口声声保证会立长房嫡子为世子,这护国公府大宅也归长房所有。

    这么多年,长房一直避护国公的锋芒,谨小慎微,但护国公未免欺人太甚了!

    他纳没纳锦绣坊老板娘为妾,这是二房的事,长房管不着。

    可锦绣坊那么多绣娘哪个被遣散了?不都在护国公府里养着吗?!

    护国公舍不得锦绣坊老板娘去靖安王府给靖安王世子妃做裙裳,那些个绣娘呢,她们怎么不能去了?

    因为庞嫣的缘故,护国公夫人对长房明面上一向不错,现在更是直接站到了长房一边,要护国公把锦绣坊老板娘送去靖安王府,要么让锦绣坊老板娘手下的绣娘去。

    护国公没想到顺阳王随口撒了个谎,竟给他惹了这么多事出来。

    他和锦绣坊老板娘清清白白,连人家手都没摸过两回,孩子就都有了,而且他还不是第一个知道的。

    不得不说靖安王世子妃年纪不大,手段当真了得,一下子就给他后宅添了把火,而且这火还不容易灭。

    锦绣坊老板娘是他收留的,可他们是互相合作,他没有权利要求锦绣坊老板娘做什么。

    更何况靖安王世子妃摆明了猜到姜大少爷中毒是锦绣坊的人所为,要替自己替兄长报仇,锦绣坊老板娘会傻到去靖安王府送死吗?

    护国公夫人是打定主意要锦绣坊老板娘去靖安王府,最好是死在靖安王府里。

    护国公府大太太气不过,在一旁煽风点火,“锦绣坊老板娘是国公爷的妾室,那些个绣娘是她的陪嫁丫鬟,我长房无权要求她牺牲什么,但既然国公爷纳了锦绣坊老板娘为妾,还有了身孕,不该再让她住在前院。”

    护国公府大太太还要说,庞大少爷阻拦了她,道,“二房的家务事,自有二婶管,还是先筹钱送去给靖安王世子妃吧。”

    五万两不是笔小数目,护国公府大太太舍不得,但为了女儿也只能忍痛掏了。

    她把银票和房契地契交给庞大少爷的时候,庞大少爷只收了银票三万两,护国公府大太太道,“鸣儿,娘手里只有这么多银票了,只能变卖房契地契才能凑够五万两。”

    庞大少爷道,“我知道,但卖房契地契太耗费时间了,剩下的两万两,我去找二婶借。”

    “她不会借给你的,”护国公府大太太道。

    “我知道,”庞大少爷道。

    护国公府大太太望着他,庞大少爷道,“嫣儿太听二婶的话了,连娘你的话她都不听,我就是要借此机会告诉她,这世上最疼她的只有您。”

    口头上的疼爱太虚了。

    真正遇到事时,对她伸出援助之手的才是真心为她好。

    这两万两长房不会不还,如果二婶肯借,她愿意相信她待庞嫣有几分真心。

    庞嫣太听护国公夫人的话,这是护国公府大太太的心病,庞大少爷这么提议,她默许了。

    如庞大少爷所料,她去找护国公夫人借两万两,护国公夫人一口回绝了。

    这么多年,护国公府中馈一直是她护国公夫人在管,护国公府大太太一点手都插不进来,她的那些庄子铺子也不怎么挣钱,每年利润一大半都被庞嫣花了,让长房一口气拿五万两出来,确实太为难长房了。

    两万两对她护国公夫人来说不算什么,一年光她收的贿赂都不止这个数了,可她借给了长房,长房何年马月还?

    别说借长房两万两了,就是那三万两,她都不肯让长房掏。

    那都是将来给庞嫣做嫁妆的!

    不过与其让她拿两万两肉包子打狗,不如让长房变卖房契地契,将来她多给嫣儿一些陪嫁,她就更向着自己了。

    庞大少爷没借到银票,还碰了一鼻子灰,灰溜溜的走了。

    这事一阵风传到庞嫣耳中,庞嫣心都凉了,本来她脸上起红疹,护国公夫人没来宽慰她,她就对护国公夫人有所不满了,现在连两万两都不肯借给长房拿来给她治脸。

    说什么一心拿她当女儿疼,她就是这么疼女儿的吗?!

    她管着中馈,还怕长房借钱不还吗?

    祖父已经死了,祖母一心只有二房,到时候分家,长房占不了什么便宜,大不了她把那两万两扣下来就是了!

    亏得她这么多年听她的话,连自家大哥都不亲了,还为了她刁难锦绣坊老板娘,真心就换来这样的践踏?!

    庞嫣伤心的眼泪直流。

    再得知护国公府大太太变卖房契地契给她治脸,更觉得愧疚。

    傍晚时分,五万两银票就送到姜绾手里了。

    金儿道,“姑娘真的要给庞大姑娘治脸吗?”

    她私心里是不愿意的。

    钱多是好,可钱多的用不完放在箱子里和一摞纸放在那里也没什么区别,可一旦把庞嫣的红疹治好,就得时不时的见到她,指不定还会遭到她的迫害。

    姜绾数着银票道,“虽然目的没有达成,但效果应该也不差。”

    护国公夫人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锦绣坊老板娘觊觎护国公,护国公夫人哪能让她讨了便宜去?

    就算护国公夫人没本事弄死锦绣坊老板娘,也绝不会让她有好日子过。

    先让护国公夫人磨她一段日子,权当是收利息,剩下的回头连本带利一起清算。

    第四百九十七章 过分

    转眼,三天过去了。

    这一日,阳光晴好,姜绾闲来无事,在院子里修剪花枝。

    院门口,一丫鬟快步进来,上前福身道,“世子妃,护国公府大太太来了,在松龄堂,老夫人让你去她那儿一趟。”

    姜绾嘴角微勾。

    齐墨远给庞大少爷的药膏只够压庞嫣体内的毒素三天,现在时辰到了,铁大夫却迟迟不露面,这是来催她了呢。

    把手中剪刀放下,姜绾净了手,便带着金儿出了柏景轩。

    丫鬟传话的急,但姜绾不急,走的不快,丫鬟忍不住催道,“世子妃,您走快些,护国公夫人急的很呢。”

    姜绾没说话,金儿恼道,“我家姑娘走路一快就容易崴脚,你不知道吗?!”

    “再说了,护国公夫人要真那么急,可以直接去柏景轩。”

    她都不愿意姑娘给庞大姑娘治红疹,一个小丫鬟也敢催她家姑娘快点儿,她用得着给她脸吗?

    金儿一脸不爽。

    丫鬟还真有点怕,说话都舌头打结,“奴,奴婢是怕老夫人等着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