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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云欢刚才看到他的钱包,里面只有这张卡,不想让林向森太尴尬,她递出自己的卡:向森,你忘了你把卡放在我这了? 尔后自然的将卡递给收银员,收银员刷完,递回卡,并附上得体微笑一枚:两位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走出咖啡厅,林向森叹气:欢欢,都是我不好,今天知道要和你见面,早上出门太紧张,拿错卡了,是我的错。 没事没事。林云欢毫不在意,她家里家境好,典型的富二代,父母疼爱,从来没有为钱犯过愁。且她和朋友出行,大部分情况都是她买单,所以也没觉得这有什么。 再者,这顿饭消费才一千多,根本不算什么。 林向森眯了眯眼睛,主动牵起她的手:我们一起去逛逛吧。 林云欢脸唰一下就红了,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林向森牵住的手,她高中的时候没谈过恋爱,那时只觉得那些学生都是歪瓜裂枣。倒是初中的时候,为求好玩,和一个小男生谈过一次,算不上初恋,纯粹就是叛逆期跟风玩而已。 所以严格说来,这一次是她真正意义上的谈恋爱,她已经确定林向森不是骗她的,是以心中对林向森的那点防备已经放下,全身心投入在这种甜蜜的氛围当中。 原来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 和喜欢的人牵手,心脏砰砰跳,仿佛下一秒就能跳出胸腔。 好。她小小声羞涩的回答。 林向森伸手在她头上宠溺的抚了抚:你真可爱。 林云欢脸更红了,她已经完全忘了宋初一。 宋初一跟在两人身后,捧着一杯果汁,摇头叹气。 林云欢这傻丫头呀。 不过,陷在爱情里的女孩,有哪个不傻呢。前世的她,比林云欢还傻,她不光是傻,还是蠢。 林云欢和林向森沿着周围逛,林向森道:我带你去海洋公馆玩。 林云欢迟疑:可是你下午还要上班。 林向森轻刮了下她的鼻尖,声音很温柔:跟你比起来,工作算什么?当然是你更重要了。 林云欢心中甜蜜的冒泡,但她仍然拒绝了:不行,你今天好好上班吧,明天是周末,明天咱们再去玩。 但你后天就要回去了,我想多点时间和你在一起。林向森说,你来了这里,我要是抛下你去工作,像什么。 又道:再者,以我在公司的地位,偶尔请个假没什么的。 于是林云欢不再拒绝,等两人要去海洋公馆时,林云欢这才想起宋初一,她啊了一声。 怎么了?林向森立刻问,一脸关切。 林云欢不好给他说朋友陪她一起来的,毕竟如果朋友一开始就陪她来,而她不介绍朋友,显然是对他不信任,哪怕林向森再温和,这种情况也会不高兴的吧。 换位思考,如果林向森来见自己,还暗中让另一个朋友观察,她要是知道了,铁定翻脸。 她急中生智:不是,我突然想起来,我想着你下午要上班,所以跟朋友约好的下午去玩,但下午我和你一起去了,我得给她说一下。 林向森点头,善解人意道:那赶紧跟她解释一下,免得让她等。 顿了顿,又低声道:你朋友是女生还是男生啊。语气带着若有似无的醋意,林云欢大笑:是女生啦。 林向森松了口气,温柔的看着她:你长的这么美,又这么好,好怕别人把你抢走。 才不会呢。林云欢朝他做鬼脸,我现在是你的女朋友。 林向森笑,等林云欢拿着手机去到旁边打电话,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眉心拢起。 他仔细打量林云欢,身上的衣服看不出什么牌子,但刷卡时的不在意,以及刚才他们路过的一些服装店面,林云欢指着里面的衣服点评,虽然没有特意显摆,却能从她的语气中知道,她的家境很好。 或许 他垂眸,放在羽绒服里的手不安的动着。 这边,林云欢拨通宋初一的电话:初一,你在哪呀?她刚才看了一圈,都没有看到宋初一,难道是走了? 宋初一啼笑皆非:亏你还记得我。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林云欢知道这事儿自己做的不对,典型的有异性没同性。 好了好了。宋初一笑道,你们要去海洋公馆,我就不跟着去了。 林云欢左看右看没看以宋初一,很是纳闷她如何知道自己要和向森去海洋公馆,不过她也没多想:你快回去工作吧,路上注意安全。 这句话我送给你。宋初一道,想了想,她又委婉的说,虽然你和你男朋友在网上相识这么久,但现实中也才见一次面,女孩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白吗。 我知道啦。林云欢满口答应,知道宋初一是为她好,你忘了你当初给我的那枚戒针吗,放心好啦。 宋初一怔了下,尔后挂断电话。 戒针? 细细一想,她想起来了,这戒针是周一白给她的防身东西,一枚戒指,按在戒下的一个小按钮,戒指上会弹出一枚细小的针,上面缀着迷药,一点点便足以让一个大汉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