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这也跟中国的地理有着很大的关系,因为人口多,且平原面积广阔,尤其是华北平原,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为广阔的平原之一,以及历史长久,在数万年前,便有人类栖息于此,导致到了汉唐之际,这里的人口数量就已经增长到了两三千万的级别,而到了宋朝,更是到了四五千万的级别了。 到了这个地步,单单依靠人力来耕地,显然无法再维持粮食的供给,唯有依赖畜生的力量,才能够使国家的耕地可以满足人民的需求,所以在宋朝开始,国家便严格施行禁牛令,以保证年轻的牛都可以成为国家的劳动力,而非桌子上的食物,并且宋朝为了保证牛被用在劳动上,还给每一头牛,从出生开始便编造户籍,犹如对待人民一样,给他们颁发一个类似身份证的东西,这个东西,将永远跟随这头牛,等他到了老的年纪之后,才能发卖,做成肉来给百姓吃。 这其中的管理非常严格,任何人若是胆敢杀那些没有到年龄的牛作为食物,都会被法律所严惩,也正因为如此,在民间,是很少有人能够吃得到牛肉的,这也就让其他的肉在民间大行其道,而其中最为普遍的自然就是猪肉了。 首先汉族便是世界上第一个驯服猪的民族,要知道野猪和家猪在战斗力上有着十分巨大的差别,而汉族在黄河流域,第一个驯服了猪,使猪不再如同野生状态时,那样充满战斗力,而是变成了人类主要的肉类来源,这就是为什么东北亚地区的人都吃猪肉的原因,因为他们最先驯化了猪,而其他民族最先训话的却是其他的物种。 而相比起家猪来说,野猪的攻击力是非常强大的,一个人面对一头野猪,其危险性丝毫不亚于面对一只老虎,这也就让外国人吃猪肉变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后来等到家猪被普及之后,许多地方依旧不吃猪肉,其主要的原因,是猪是杂食动物,在他们的认知中,杂食动物就比较脏,所以是不吃的。 同时他们也有其他的替代品,比如说牛,马,羊之类的动物,当然,更为关键的一个原因是双方的需求不一样,中国在宋朝的时候,因为人口的增长,以及文化的繁荣,也带动了科技的进步,中国四大发明,其中三个都是来自于宋朝,这就导致宋朝在发展到中期的时候,便已经有城市化的情况出现,而城市化所带来的,便是市民阶级的崛起,相比起农民来说,他们有着更高的消费潜力,而这就让宋朝人对于肉的需求要远远超出其他国家民族很多很多。 因为宋朝的市民阶级有钱去购买肉,而在世界其他地方,只有贵族才有吃肉的需求,底层人民是不能吃肉的,因为他们的财产,根本不可能让他们吃得起肉这种昂贵的食品,所以在肉类的需求上,他们的需求水平很低,这就导致他们的贵族可以有条件的选择不吃猪肉,而是只吃羊肉,牛肉之类的肉种。 而宋朝人却没有办法选择,因为城市化导致的富裕人口增加,宋朝人对于肉类的需求也是突飞猛进,单单依靠牛肉是完全不可能满足宋朝人民的需求的,而猪这种出产大量肉的生物便被宋朝的人民所看重,从此猪肉也成为了宋朝人民心目中的美食了。 而在宋朝之后的明清两代,却再也没有颁布过什么禁止屠杀牛的命令,这并不是因为明清两代的牛多了,而是因为明清两代再也没有像宋朝一样,进行过如此庞大的城市化,从而对于肉类的需求下降,自然也就不需要那么多的猪了,而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玉米和番薯的引进,让明清两代人在吃的问题上,不像宋朝人那么紧迫了,每亩地的生产量提高了,对于牛的依赖自然也就变小了,可以说禁止屠杀耕牛这样的命令,是在宋朝的特殊环境下才形成的。 而这也演变成了宋朝人的生活习惯,在汉唐之际,汉人其实对于猪肉也并不是特别的感冒,而到了宋朝之后,猪肉才渐渐成为中国人的主食,开始受到全民的爱戴,而到了这个时候,这种因为生活环境而造成的改变已然变成了习惯,中国人可以一个礼拜不吃牛肉,但不能一个礼拜不吃猪肉,同时对于猪肉的吃法也是千奇百怪,即便是到了殖民地的租界去,自然也会带着对于猪的热爱而去的。 若是碰到一些开放一些的地方,那么双方之间井水不犯河水倒也无所谓,但若是碰到一些比较激进的民族,则会立刻爆发出巨大的冲突,这一点,便是殖民经验丰富的大英帝国也曾经数次中招。 当年大英帝国在印度进行殖民的时候,就曾经因为在动物这一方面犯了印度人民的忌讳,温顺的印度人竟然就此掀起了反抗英帝国的浪潮,最终甚至付出了数十万人的伤亡,将上千名英国人打死,而其理由,仅仅是因为英国人用牛的油来当做火绳枪的润滑剂。 就因为这个理由,印度这个在中国人印象中十分温顺,甚至连国家的独立,都不是依靠枪炮,而是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来完成的民族,竟然宣布对英帝国反抗,这在整个印度的殖民史中都是十分少见的事情,这就是信仰和当地风俗的问题。 人们很难完全了解当地的习俗,或者说也根本不屑于了解,就像现代的中国人,如果在干旱的情况下,听到国家的领导人竟然不采取科学的办法,而是到郊外去铸造天台,然后向上天祈雨,必然会哈哈大笑,然后怒骂领导人的脑子出了问题。 因为我们这一代人早已经不再相信这些迷信的东西了,遇到旱灾应该去想办法建立起良好的水利系统,而不是依靠老天爷,这是现代人的基本认识,而如今的宋朝人看待殖民地人就是如此,宋朝人认为自己的传统才是正确的,而其他地方的传统都是错误的。 是落后的,甚至是愚昧的,这种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好的,因为确实在宋朝人这种英雄主义的气氛之下,许多地方的悲剧不用再发生了,比如说在印度的吉吉拉特,当地人有一种奇怪的风俗,便是每年会用活着的少女去祭祀当地河流的河神,这听起来有点像是当年申公豹治理蜀地时的故事,这种事情在宋朝已然绝迹了,但在吉吉拉特,每年都会有一个家庭,贡献出自己家中的女孩儿,然后打扮的漂漂亮亮之后,被扔进河里,美其名曰嫁给了河神,从而换来了当地人的丰收和风调雨顺,但其实谁都知道,这种祭祀根本没有任何用处,灾难不会因为女孩儿的死而停止,丰收也不会因为女孩儿的死而来临。 这种事情通过流传的方式被当地的租界所得知之后,当时那位州牧便带着兵马去解救了这位少女,听起来犹如超级英雄一般,但因为征服世界的荣耀,如今的宋朝人都充斥着自信,有点像是如今的美国人,总是喜欢插手这个世界的事务,自诩为正义,然后把自己的道德观强硬的放在其他民族的身上。 这样做虽然霸道,但在这件事上,州牧无疑是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在宋朝铁骑的面前,没有人敢于反抗,祭祀被取消了,那位祭祀则被州牧直接抓回了租界,并在一年后又被重新带回了吉吉拉特,看着即便没有祭祀却在使用化肥之后,更加丰收的土地,祭祀在绝望中被州牧判处死刑,埋在了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之上。 活人祭祀,这在许多民族都是一件十分普遍的事情,而还有一些地方则有更加恐怖的传统和习俗,比如说食人族,这个在徐清时代仅仅停留在小说中的部族,在如今这个时代却是真实存在的。 在如今的印尼东南亚苏拉威西地区的沼泽之中,便存在着一个这样的食人族部落,苏拉威西,是宋朝人最早征服的一片土地,因为吩咐的橡胶林以及上好的森林树木被宋朝人所喜爱,所以在这片原始森林之上,宋朝人建立起了一个殖民地,用当地人的话来命名为望加锡,大意应该是快乐岛的意思。 刚开始的时候宋朝移民并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只是觉得这里的人生活都十分落后,整个岛上存在着上百个部落,全部人口加在一起大约有二十万人左右,其中大半人还处于半石器半铁器的状况,生活生产状态,简直可以称得上原始,对于食物的加工也停留在放盐和用火烤的地步。 对于这样的原住民,宋朝人早已经掌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首先便是立威,用强悍的火器,率先消灭掉几个不听话的部落,然后把他们的头颅割下来做几座京观,以此来震慑当地的其他部族,紧接着再用宋朝琳琅满目的产品来进行收买,这些原住民又哪里见过宋朝人所创造的财富,别说是丝绸一类的奢侈品了,便是一块棉布便能让苏拉威西的居民们叹为观止了。 利用这些商品,很快宋朝人便在苏拉威西的人们心中拥有了很高的好感,至于那些被宋朝人杀死的部落民,其他部族可不会在意,甚至还会感谢宋朝人,因为宋朝人也不需要那些苏拉威西的土地,他们来到苏拉威西,要的就是这里的橡胶林和树木,他们也不会自己开采,毕竟宋朝人来到这里的人数有限,整个殖民地人口也不过四五百人而已,称不上城市,顶多算是一个小镇。 单单依靠自己来收取橡胶和树木,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在击败这些部落之后,宋朝人便把他们这些部落的土地送给了最先归附的部落,然后把那些残留的部落民也当做奴隶卖给了这些部落,能够如此轻松的获得大片的领地,这对于其他部落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去憎恶宋朝人呢? 更何况还有这些便利的工具和丰富的产品,都让部落民们如同进入了新世界一般,同时宋朝人还给他们带来了好消息,那就是宋朝人将出钱收购他们领地上的橡胶和树木,这是多么让人开心的事情,这些橡木在他们自己的手中,根本毫无用处,而宋朝人竟然愿意出钱,或者是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来收取,这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好事。 但当一个部落真的把割下来的橡胶交给宋朝,从而获得了一笔不菲的酬劳之后,整个苏拉威西的人们都被惊动了,二十多万人几乎全部投入到了种植橡胶林,开采橡胶的大运动中来,而租界中的宋朝人,则以在他们眼中极为低廉的价格收购了一桶又一桶的橡胶,然后转手卖到国内,便收取大量的酬劳,可以说在这个过程中,宋朝人赚取的财富绝对是最多的,但即便如此,当地人对于宋朝人还是十分感谢的。 因为宋朝人不仅仅给他们带来了文明,还给他们带来了致富的手段,空有宝山而不知道用处,这是最令人懊恼的事情了,而现在,通过割取橡胶便能创造财富,这在当地人看来,没有比这更轻松的事情了,原本他们想要活下去,必须要深入森林打猎,九死一生,而现在,通过橡胶贸易,他们不仅仅能够购买海外的食物来填饱自己的肚子,更加能够从宋朝人手里买来先进的铁器,弓箭,或者是火枪来猎杀动物,这让他们获得食物的能力成百倍的上升,可以说宋朝人在他们眼中,绝对是救世主一般的存在。 而因为与苏拉威西人处的关系不错,同时宋朝人对于这些部落民也没有太大的恶感,毕竟再歧视这些部落民,他们也为这些宋朝人带来了无与伦比的财富,看在钱的份上,歧视便也能够装进心里的,渐渐地宋朝人便也听闻了有关于苏拉威西的传说,那便是食人族部落的故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