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378.宰相集权
对于官制,徐清自然思考了许久,体制性的改革,最容易引起颠覆性的后果,毕竟朝廷,也就是所谓的政府掌握着最高的权利,若是有一个误差,那么危害的将是整个宋朝,这还算是好的,若是这个制度设计的没有什么缺陷,只是勉勉强强,百姓也能接受,那么这个制度危害的将士成百上千年。 毕竟设计制度简单,但若要打破制度却十分的难了,一套繁琐的制度建立起来,就很难摧毁,若要摧毁便只能毁灭这个国家才能做到,可是一般来说一个国家又哪里是那么容易毁灭的呢?尤其是如今的宋朝,除非国家从内部自行解体,外力想要打破如今的宋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在这种状况下,只要徐清设计的制度有问题,那么就会给未来中国的每一个朝代带来影响,甚至改变中国的思想与文化。 就如同秦始皇统一中国一样,在此之前,中国人并没有什么大一统的思想,封邦建国,在一个天下之中,诸侯王才是各自的实际统治者,中国也被分为上百个国家,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的一系列的制度,并在汉代的维系下,这才让中国人对于大一统有着刻骨铭心的印象,这便是建立一个制度的重要性,所以徐清在设计制度的时候也是十分小心的。 首先,这套制度必须符合现在的社会发展,不能太过超前,这是徐清最需要考虑的,孙中山用现代国家的体制去在清末建立一个中华民国,其结果就是中国陷入了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世界之中,直到新中国的建立,这才解脱出来,究其原因,便是因为这套制度太过超前的缘故,那时的中国文盲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大部分人都只读过一两个字,剩下的百分之十当中,大部分也都是小学wen ping,真正的硕士、博士可以说是寥寥无几,对于现代的宪政制度更是没有任何的概念,在这种状态下,硬生生的拉扯起一个民主政权来,其结果也几乎是必然的了。 所以徐清是绝对不能犯这个错误,下放权利当地方可以,下放权利到大宋的子民也可以,但是这权利一定不能多,不能阻碍到朝廷的决策,这是徐清首先认定的,所以对于地方的设计上,他采取了地方衙门县令、知州负责具体行政事务,由通判作为副手辅佐,兼监视县令、知府行动的设计方式,给予知州最大的权利,当地官员的提升,也将由知州与通判来一起决定向朝廷进行推荐。 推荐过后再由吏部来进行审核,通过这种方法,释放一部分升职的权利给地方官,让他们可以对地方上的官员进行封官许愿,提高当地官员的积极性,然后再通过吏部来进行筛选,从其中把差的挑出来排除出去,尽可能保证官员系统的纯洁性,为此徐清还定下了谁推荐谁负责的条令,凡是经过主官推荐的官员若是出了事,那么推荐官就要受到连带责任,以此来杜绝当地主管官员随意推荐,以举才之名,行hui lu之实。 而在地方上,则将原本县尉拆解为刑名(法院)、保甲(公安)两个机构,一个负责审判罪人,一个负责保护当地的治安,县丞这个原本负责当地粮草的机构则被拆解为经济司、农业司、蒙学(教育)、防疫司、水利司这五个部门、分别负责当地的经济发展,农业发展,教育,疫情控制和水利发展,这些部门对于现在的地方衙门来说是最为重要的,所以优先进行设置,然后将原本只停留在州一级的三司派到县上去,将税款从单一税款改为国税和地税,其中地税缴上来的税款归当地直接使用,无需押解中枢,国税则是直接上缴给中枢,归中枢统一使用,其比例大概在三比七左右。 这样一来,地方官的权利就扩大了许多,有一些小事地方官完全可以不经层层批报便完成,如此便可节省大量的时间,而在州一级上,也跟县一样,一大一小两个主官共同负责一地行政,相互监督,各部门则听命于主官,税款也分为地税和国税,以此来扩大地方上的财政,方便地方官行事,也减轻朝廷的负担。 不过即便如此,朝廷的负担依旧很大,许多沿海的县在这三成的税赋之下,或许能够把许多事情都处理完毕,可对于许多贫困县来说,三成的钱实在是不够用,连修一条路都十分困难,为了解决这一个问题,徐清又把国税中抽出一部分作为路税,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省税,直接把这笔钱放到了路这一级衙门中,若是州和县没有钱又需要用钱,且数额不大,便可以通过向上一级行政单位进行申请直接,在经过审批之后直接拿到这笔钱,如此一来便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的问题,经过这两重筛选之后,剩下的问题就会少掉许多,这样一来,处理事务的效率,自然是大大增加了。 除此之外,对于各级的议事厅机构,徐清并没有进行大范围的更改,他们的权利与原本几乎不变,只负有监督的权利,没有驳斥的权利,徐清的这一决定自然引起了许多民间的不满,可这也是徐清逼不得已的决定,毕竟若是这个时候给他们权利,徐清实在想不到这个社会情势到底会如何发展,面对未知,即便是徐清这个过来人,他也很是害怕,所以他在最后权衡之后,还是选择了保守的做法,现如今改革官制最为重要,像这种会触及改革成效的事情,徐清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对于地方上的改革,徐清主要以开放财源为主,其余的改革几乎不怎么做,毕竟宋朝的官制其实已经非常成熟了,地方的政务也都有专门的部门去处理,再进行什么改革着实没有什么必要,所以徐清也只是主要开放当地的自主权,其余事情几乎就没有做了,他的改革,主要还是集中在中枢朝廷这里。 首先对于现如今权利不集中这件事情,徐清便需要进行改革,首先把三司使这个掌管财权的地方先收归宰相的权利之下,编程财政部、经济部、及农业部而不再单独分出来进行管控,然后把枢密院调动全国兵马的权利也收回来一部分,如训练士兵、装备更换等权利与兵部进行合并,同时把三省进行合并,组成国务院,成为一独相,如此一来兵权、财权和行政权全部掌握在新的部门之中,宰相的权利便会扩大,同时办事的效率就会提高。 而在国务院下,六部也将进行删改,所谓六部便是兵部、刑部、吏部、礼部、工部、户部,这样的结构对于古代人来说或许足够了,可对于工业社会来说,简直是粗糙到了家,所以徐清对于这样的结构是必然要改的,首先对于工部,就得先进行拆分,原本的工部,一般负责国家的基础建设,然后就是给皇帝修建楼堂馆所,现在的工部自然不能仅仅只管这一些,除此之外还有铁路建设、还有工业的发展,规划,城市建设的设计方案之类一系列的东西都需要用到工部,所以工部首先就要拆分以此来专门负责水利工程、建筑工程等工作。 当然,这样一来也容易形成宰相专权,这样的官制是皇帝怎么也不会答应的,所以徐清在收回财权和部分兵权之后,又重新建立了御史台,御史大夫的官位将从正二品变成从一品,只比宰相低一级,但是拥有弹劾宰相的权利,并且所掌握的御史台其下官员弹劾行政官员将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只要他说出来,官员就必须要接受调查,以此来限制宰相的权利,除此之外,刑部、大理寺从朝廷中分出来,单独成立最高法院,负责全国的法律、审查、判案,最高法院中还将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三种,司法权宰相无权干涉,最高法院设正仆射一职,从二品,以此限制宰相的权利,除此之外,在宰相所控制的整个国务院中,增设三位副宰相,分别负担朝廷各部门的具体事务,宰相则只负责大体方阵以及重要改革事务,其余的权利分担出去,以减少宰相的权重。 这样一来皇帝自然也能放心许多,不过只是这样,那么皇帝显然就成了一个橡皮图章,这在中央集权的古代皇权社会,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皇帝是必须要有权利的,并且绝对不能比自己这个宰相来的小,不然这就不叫改革,而应该改为革命了,而为了增加皇帝的权重,首先徐清将吏部这个选官的机构拆开来,原本的吏部将负责七品以下官员的选拔。 这些官员的选拔只需要经过吏部尚书的同意便可以直接进行任命,然后五品以下,七品以上的官员则必须由徐清来亲自任命才可以,而五品以上的官员,则必须由皇帝下达圣旨才可以任命,并且皇帝也拥有随时撤换官员的权利,除此之外,分拨出来的枢密院将和殿前都指挥使司相互结合,组成新的殿前都指挥使司,负责全国的兵马调动以及战争的进行,其主位由皇帝亲自担任,这一个头衔,无疑是相当于三军总统帅的概念了,而枢密使则只负责平日里的日常事务,并不负责具体作战事务,该事务由皇帝下辖的作战部来决定,皇帝拥有开战、谈和的权利,军队之中四品以上将军的任命也必须由皇帝同意才能进行任免,以此来稳固皇权。 当然,这还仅仅不够,除了开战权、任免权之外,皇帝极其直系还拥有法律豁免权,若是犯错,将不受到现行法律的制裁,除此之外,宰相相聚开会,皇帝必须在场,所有政策也必须在皇上面前进行辩论,以让皇帝可以了解现在的国家大体情况,这样一来,皇帝的权利将不会受到太大的限制,而法律的制定也让宰相的权利相比以前集中了许多,可相比起秦汉的丞相来说,却受到了诸多的限制,这样一来,官制可以说首先便获得了皇帝的认可。 毕竟现在算下来,所有的宰相加在一起也大概有七位,数量并不算少了,只不过徐清现如今是一个人兼任了枢密院使的职务,占据了两个宰相的位置,这一个职位将来势必也是要分出去的,这样一来,看似宰相的权利变得大了,可是在宰相的数量上并没有减少,如此一来,皇帝也能够安心了。 而在这样的改革下,宰相的权利自然也增大了许多,虽然掣肘变多了,可是这些掣肘更多的还是针对官僚系统中的不法分子的,且原本的宰相之多是每个人分管一项事务,彼此互不统属,如此一来宰相虽然数量一样,可是办事效率却不一样,而如今三位副宰相位于宰相一人之下,所有工作都将听命于宰相一人,财权、兵权、行政权握于一手,这样一来宰相的权利自然是空前提升,司法权和兵权还有监督权虽然被分拨了出去,可这些权利对于徐清来说无关痛痒,只是为了让皇帝放心而已,所以整个改革可以说对于徐清是非常有利的。 当然,这一切的规划也只是徐清自己和幕僚们共同的规划而已,若想要实现,还需要经受所有人的考验才行,新的官制很快就通过各大报纸传遍了全国,甚至传遍了全球也不为过,在汴京这个政治中心,生活着无数靠贩卖情报来生活的人们,今天徐清下发改革官制的报告,第二天这些报告便摆在了其他君主的面前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相反,这才是正常的打开模式,对此徐清等人也是习以为常了,他最看重的,还是士人们对此的态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