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1节
谈恋爱的谈恋爱,混日子的混日子,啧! 安律师起身上了楼,很快就下来了,只不过换了一身运动服。 “这是要去哪里?” 周泽放下报纸有些好奇地问道。 一年的时间过去了, 书屋里的人你说没变还真没怎么变,但肯定不会和一年前那般一模一样。 “跑步啊。” “跑步向会所?” “真的就是跑步,这一天到晚的精力太丰富了,不运动运动,晚上连打坐都打不了。 老板,您就歇着,我出去啦。” 说完, 白毛巾往脖子上一挂,安律师直接跑了出去。 “老板,安律师消化了白狐的那颗妖丹,好像是妖力融入身体的缘故吧,所以这半年来每天都得出去跑步,要跑好远呢。 有时候一整晚都不回来,就在外面过夜了。” 这里的过夜并不是那种过夜,可能真的是安律师跑太远了,又对路程有了计算偏差,懒得跑回来了,所以就在外头睡一宿,第二天再跑回来。 妖丹融化后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但效果也着实太好了一些。 不过安不起应该是能解决的,到底是曾带阎王嫖过娼的男人啊。 只可惜, 当初楚江王没能顺从, 否则还能在自己结束之前放纵一下。 赶巧, 老道遛弯儿回来了, 手里拿着个老式留声机,这玩意儿旧款还真不比新款便宜,甚至还要贵上不少。 毕竟是早就停产的东西,想淘换回来还能用的,自然不易。 老道一边哼着歌一边推开书屋的门,可惜养了猴子,否则手里再提个鸟笼,就真的和四九城里养老的老头儿们没什么区别了。 “老板,晚上好啊。” 老道很平静地打了个招呼,走过去。 然后, 身子僵住, 马上后退两步, 扭头看向了周泽, 尖叫道: “妈嘢,老板,你活咧!” 周泽把报纸卷起来,敲了敲自己的耳朵。 老道这才意识到自己声音大了,马上压低了声音却依旧激动道: “老板,你醒咧?额想你死咧。” “…………”周泽。 老道看起来和一年前没什么变化,但前提是你不把他头顶上的假发给摘下来。 癌症是人类医学还没有攻克的梦魇, 这些年来, 基本上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找到患癌症的人。 它寻常得像是感冒,发生在谁身上都不稀奇; 但这种不稀奇,往往才是最可怕的,就像是死神的抽签仪式,抽中谁了都只能认栽,而且这概率还挺大。 老道的精神头不错,但根据莺莺说的,癌细胞已经在老道体内进一步扩散了,甚至已经蔓延到了脑部,接下来还得去医院做手术。 手术成功的话,这条命还能进修维系一段时间,若是不成功…… “还是想死么?” 周泽问道。 地狱的那场风波,倒是让周老板把很多事情给学会看淡了。 当然了,周泽本身也是一个容易把烦恼和难题抛诸脑后的人。 就比如安律师之前所说的那个问题, 周老板觉得这问题很严重, 然后, 下面没了。 “不不不,刚刚是额说错话咧,说错话咧,老板你别往…………” “我不是这个意思,算了,不说了。” 周泽站起身,脑袋当即有些眩晕,好在手支撑着茶几还是站稳了。 “你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 “好的,老板,额晓得。” 多余的话,周泽也懒得说了,总不能说我给你带来了来自你老祖宗的亲切问候。 况且, 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力, 一如老道当初丢下了基业选择跑路一样。 但目前来看, 周老板还真不晓得, 老道当时为什么要跑, 把家当都留给了菩萨,菩萨现在依旧是下方不管怎么变动他依旧高坐钓鱼台的架势,这么看来,老道当年的选择好像也没理由啊。 不过上辈子是上辈子,这些问题,自然和现在的老道谈不上。 “吱吱吱吱!!!!” 小猴子忽然从二楼跑了下来,它之前不在店里,也不晓得跑哪儿皮去了,这会儿刚从二楼阳台回家,感应到了周泽的气息,小猴子也下来打招呼。 小猴子长大了, 这是真的长大了, 虽然还是小猴子, 但可以明显地看出来手臂和小腿都变结实了不少。 周泽还煞有其事地把小猴子抓过来,举起它的手臂仔细地看了看。 一般来说,看骨骼粗壮与否是看狗的习惯。 反正都是带毛的畜生,应该差不离。 倒是小猴子后脖颈位置的三团毛发让周泽留意了一下, 一侧是紫色的,一侧是红色的,中间则是金色的。 颜色很清晰,且泾渭分明。 这不由得让周泽想到了紫金神猴和赤尻马猴, 小猴子是有福气的,许是上苍怜悯它当初的际遇,给了它很大的补偿。 搬山猿猴的遗泽,赤尻马猴的遗泽,加上紫金神猴的遗泽, 寻常猴子碰见一份都得烧高香了, 结果人“三花聚顶”。 好好养下去的话,天知道它能成长成哪种级别的怪物。 只可惜小猴子化妖时那个形象有点垮, 否则周老板肯定让人提前准备好一套孙悟空服装预备着, 至少以后带它出去打架时, 还没开打, 就能在气势上压倒对方。 当初初代座下的紫金神猴可是在征服地狱的过程中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几乎战无不胜。 搬山猿猴和赤尻马猴也绝不是什么简单的主儿,啧啧,这机遇,让周老板都有些羡慕。 小猴子被周泽当作芭比娃娃把玩着,也不晓得是看在周泽刚醒的份儿上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虽然一脸的不情愿,但依旧配合着周泽的姿势。 少顷, 等周泽拍了一下它的脑袋,示意结束了,小猴子马上窜了出去,抓紧时间逃脱魔掌。 “老板,我去做饭啦。” 周泽点点头。 莺莺很开心地进了厨房, 辛苦学厨艺,为的还不是做给自家老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