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书迷正在阅读:怡春绯(仙侠 年下)、穿成反派恶龙的最强毛绒绒、强制爱疯批病态男主合集、渣男们突然变成恋爱脑、小粒星、废墟之夜(1v1,H,县城文学)、南国、繁花灿烂[娱乐圈]、雪晴时分、[西方童话同人] 你的公主性别不太对
又是谁的存在,让她不得不对着一个,她到了废帝旨意的最后,都要保住他的齐王爵位,在他要被送走离开皇宫的时候,都要和对方执手相对泪眼的孩子,说出“恭孝日亏”这样的话呢? 郭太后不好说啊,她没办法说出真正的实话啊,又怎么可以,把这样沉重而庞大的,延续一个社稷的压力,全部押注在她一个人的肩上呢! 她做的其实已经很好了。 当司马师向她提出,要立彭城王曹据为新帝的时候,她拒绝了。 她弄不明白为什么司马师要选定这样一个人选。可是她清楚,敌人想要得到的,总不能让他得逞。 所以她说,彭城王是文帝的弟弟,明帝的叔叔,如果立他为帝,我何当处? 借由自己唯一可以操控住的身份上的大义,她要求更换帝位的人选,要求自己亲手把玺节交托到对方本人的手中。 唯名与器不可假人,要是真的将玺节交付到司马家的人手中,他真的还会选择只册立新的魏帝吗? 她不敢赌的。哪怕此刻的司马师也许真的还没准备足够,可是但凡有着那么哪怕一丝的可能,她都不敢赌的。 所以她说:“我见过小时候的高贵乡公,等到他来的时候,我自会亲手将玺节交给他的手中。” 她为什么要选择高贵乡公曹髦继位呢? 恐怕,只是因为对方是她在曹家子侄辈中为数不多真正见过的选项吧。】 曹操看着天幕。 那份酸涩在不断放大。 【万幸,她选对人了。 最起码,曹髦给了曹魏,最体面血性的落幕。】! 第103章 曹,髦。 曹操将这个名字停留在舌尖,先前那份没来由的苦涩一瞬间找到了着落。 原来到他了啊,是啊,是该到他了。 那份酸涩终于触动了那被隐藏很深了的文学家的神经,终于打动了他的眼眶,面无表情着,一抹水色溢出了他的眼角。 用鲜血染红了两个王朝更迭的,那个试图反抗,最后却当众被人杀害的孩子。 【司马师对于这个要求妥协地很从容。 因为在他看来,夺位的大势已定,无论帝位上坐着哪一个人,他都有着自己可以掌控局势的自信。事实也证明了他的正确性,哪怕他意外身死,曹魏也没在接任的司马昭对面反败为胜。 曹髦就是在这个时候登上帝位的。】 曹操正对上了那张带着点稚气的脸。 这份稚气与心性全无关系,只是出于持有者的年幼。比起懵懂的赤子,正相反,曹操看见了一双足够通透的眼睛,同样透着天生的聪颖和灵气,让他恍惚想起了曹冲的眼睛。 只是曹髦的眼中,比起因为早慧而为他宠爱的仓舒,少了几分少年气的轻快,反添了几分世俗的沉重和被迫的成熟。 曹操突然更想落泪了。 【他是曹叡的侄子,虽然在曹叡无子的前提下,具有继承大宗的资格,却不像曹芳自小养在曹叡膝下,尽管不是亲生儿子,但也能得到曹叡称帝之前的齐王位置,和亲生儿子没什么两样的待遇。 他是一个如果不是郭太后因为见过他几面所以特意点出,和其他皇位备选人拉不出差距的选择。 而他登基的时候,其实才不过十三岁。】 孙权手一抖。 有些恍惚地看着那个岁数,好半晌,他才扭头,干干巴巴地对周瑜开口:“我算是知道,为什么后世人会说有人觉得那郭氏和司马家是站在一边的了。” 尽管他此时对于后世人前面的论断还持认可的态度,却也瞬时和另一派人达成了心神共通: 就算是挑一个自己曾经见过面的孩子,那你也别挑这么小的啊!本身就是少主当国造成的皇位不稳了,多少挑个年龄够大可以承事的吧! 他当年十八岁提领江东都足够困难了,这边权臣当道的局面,你让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上位?! 可是这样的责怪,在想到郭氏当时的处境之后,却又因着后世人那句“她已经做得足够好了”而柔软下来,慢悠悠在他心里荡了个圈,最后还是没说得出口。 害,曹魏都快亡了,他勉强保持着基本的尊重,积点口德吧。 【可是在这样不利于他的局势面前,曹髦却出人意料地,展露了自己堪称天生的才智。 他在抵达洛阳郊外,来不及进城,于是众臣请他入住玄武馆的前殿的时候,说前殿是先帝的寝殿,他不能逾越,说自己入住西厢房就行了。 这样是在表示,自己虽然不是明帝的亲儿子,却也愿意用侍奉父亲的礼仪与孝道尊重明帝,向此刻决定着他是否真正能够为帝的太后展现自己的孝顺,向朝堂乃至于世人,展现着自己在忠孝上的无缺,能够承续明帝的宗统。 随后,他拒绝了被以天子的礼仪迎接,在进入洛阳之后,当群臣向他下拜之时,他甚至选择了回拜。 这算是向着群臣表达着自己的谦逊——或者说,结合他的性格,这更像是一出蛰伏。 因为他当时最为担忧的,其实应该是自己能否真的继位。 他所展现出来的谦逊和所有的不逾矩,都是为了少犯错,避免司马师像霍光废海昏侯那般抓住了他的把柄,进而成为更换人选的理由。 最后,是群臣的典仪上都将他已然当做皇帝来对待的时候,他却选择提到了太后的存在,说自己只是被太后征召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