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觉醒1999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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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恶人,原来这么舒爽! 冲动了一回又怎么样呢,有奶奶这尊大佛在,他们两边谁都讨不了好。 估计到了晚上,沈志国沈志诚两兄弟就要握手言和了。 最后的结局也不过就是她损失一瓶玉兰油,打了沈红樱一巴掌。之后大家一起该吃的饭还得吃,该做的表面功夫还得做。 甚至于,背地里全丽华又要给母亲陶秀兰脸色看,四处使唤她解气。 “她金贵,她妈却跟个没骨头的人似的,我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么好使,我不得多吩咐吩咐么!” 这是上辈子沈雪青和全丽华撕破脸后,全丽华在外面到处说的话。 一想起这件事,沈雪青的火气又腾地一下起来了。 一方面,她真觉得刚才应该也打一顿全丽华。另一方面,她又觉得母亲的那个软和的脾气,真是活该被全丽华压着大半辈子翻不了身! 不行,这事情休想这么算了! 沈雪青看看时间,现在才一点钟,她那任劳任怨的妈,估计非得在地里帮忙干到五六点,才会回来呢! 沈雪青起身迅速的收拾了自己的东西,拎着包就出门了。 走到后坡道上,沈雪青一眼看到了沈红樱的自行车停靠在路口的大树下。 她忽然想起来,堂姐不是还“打碎了”自己一瓶玉兰油没吱声么,就拿这个抵债好了! 自行车铃铛叮铃一响,沈红樱猛地从位子上跳起来,冲出来。 眼见着追不上,沈红樱一边捂着脸一边急的尖叫:“我的自行车!我的自行车啊——” 刚平静一会,这又有热闹的样子,周围几座屋子的邻居又情不自禁地伸脑袋了。 沈红樱越气,沈雪青就越高兴。 太久没有骑过自行车,刚上车的她从不熟练到逐渐骑快,心里也充实起来。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村里的人家,虽然都不认识了,但是不妨碍沈雪青看他们眼熟。现在心情好,沈雪青笑的甜甜的,跟所有人微笑着打招呼。 风吹过她年轻秀气的脸庞,一缕发丝随风飘动,那双灵动的眼睛仿佛会说话。 村里的人也很惊奇:“这沈家的小孙女今天看起来好像特别高兴啊?” “那当然了,她老子昨天回来说了,城里老师说她肯定有大学上了!那当然高兴啊!” “哎哟,那确实是大喜事!这老沈家的风水是不是就是好啊,大孙子开车,大孙女吃公家饭,现在小孙女又考上大学了,以后肯定是最有出息的一个!把她的哥哥姐姐都比下去了!” “你说说,人家家小孩是怎么长得,怎么又好看又会念书呢?” “唉,你问我,我也想知道啊!” 第3章 扔信了 沈雪青骑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回到了她熟悉的城里。 当然,现在的城里,放在上辈子在北京生活的沈雪青眼里,和乡下其实差别也不大。 但是上辈子,从乡村户口到城市户口,沈家花费了两代人的努力。 以前的户口分成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这一区别就仿佛一条深不见底的鸿沟,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除非你能力出众,或者筹划地早,否则你一辈子是土里刨食,还是可以有粮食分配,就已经被决定好了。 沈雪青的爷爷就是个有远见的人,一直坚持要读书识字和要跟着国家走这两条家风。 沈家很早就想尽办法把两个儿子都送到了部队里,这一举动成功地在风雨飘摇的时期保住了沈家,后来又成功地让沈家过上了比村里所有人都要好的日子。 沈志国沈志诚两兄弟能力其实在军中表现一般,但是等到退伍转业回老家的时候,沈志国进了农村信用社,沈志诚则是去了粮管所。 直到此时,沈家第一代的户口终于开始发生了改变。 而等到沈雪青出生的时候,一开始也是农村的户口,直到沈志诚当上了镇上粮管所的干部,分到了城里的小房子,沈雪青才转学到城里,真正落户成为了一个城里人。 搜寻记忆,沈雪青找到了自己在城里第一个家。 这是一栋临街的老房子,建在现在城里比较边缘的位置,分到这里房子的人家,但凡有出息的都想办法搬走了,空出来的位置就由沈志诚这样后来者继承了。 一楼是门面房,杂货铺和烟酒店之类的,足够日常所需。 二楼是公共厕所和办公点。这年头分到的房子和后来的不一样,家家户户都没有厕所,要去公用的厕所。 三楼楼梯口就是沈雪青家了。这里的位置不是很好,平时有个风吹草动的都听得清楚。所以也没人和沈志诚这个后来的小干部抢,就顺顺利利地让他们家住进来了。 沈雪青在门口的花盆底下摸索了好一会,找到钥匙打开门。 五十平米的小房子,一眼可以望到底。右边是大开间,放了一张床,旁边就是桌子和厨房间,开间里东西摆的满满当当的,没有什么富余空间。墙壁上贴了很多报纸,角落里还放着堆满的杂物和一盆吊兰。 左手边是唯一一个房间,也就是沈雪青的房间。 沈雪青都快忘掉这件事了。 刚搬进来的时候,不少亲朋好友上门参观,都惊讶于沈志诚夫妇居然把唯一的房间让给女儿,自己和厨房的油烟挤在一起。 那时候大家都是这么说的:“小孩子而已,挤挤倒是没什么的。你们两个大人,何必把房间让给小孩呢。” 是啊,何必呢? 沈雪青沉默了一下,进了自己的房间。 和外面不一样,这里整洁的过分,有打好的书架和柜子,所有的东西分门别类放的整整齐齐。 这是因为沈雪青从小就有轻微的洁癖。等到她长大了自己买房子的时候,这一点更加变本加厉。 上辈子她和郑长平很大一个矛盾点也在于这里。 她爱干净,回家必须要换家居服和鞋,可郑长平一到家就瘫在沙发上,鞋子也扔的到处都是。两人没少因为这件事吵架。最后发展到严重的冷战分房,郑长平干脆是连贴身的衣服都不高兴每天换了,沈雪青每天堵心,体检的时候都多长了几个结节。 沈雪青想起这事情就有点不高兴,她扫视了一眼房间,目光落在了书桌上的一沓信封,忽然就握紧了拳头。 ——那一堆信封正是郑长平写给她的! 桌面上还铺开一张雪白的信纸,上面是自己昨晚走之前来不及写完的回信。 “郑长平同学: 展信佳! 上次你写给我的关于南斯拉夫大使馆被轰炸的事情,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呸呸呸!这个狗东西知道个屁的政治!附庸风雅! 沈雪青脸色铁青地把信纸揉成了团,扔进了垃圾桶。 她和郑长平的孽缘,起源于高二时候的一次学校组织的辩论会。 那时候沈雪青作为优秀代表,坐上了大巴车去了临市的学校打比赛。 对方辩友里有一个高一的小姑娘风格激进,能言善道,和沈雪青不打不相识。她就是郑长平的亲妹妹,郑长芸。 一开始是郑长芸作为东道主,在比赛之后请沈雪青吃了一次食堂。那之后两人经常写信联系。 再后来,郑长芸经常提到自己的亲哥哥,说了很多好话,然后稀里糊涂地,沈雪青就和郑长平成了笔友,反而和郑长芸疏远了。 再后来进入了大学,郑长芸成了晚自己一届的学妹。郑长平又借着这个名义老是往临清大学跑,和沈雪青就更熟悉了。 毕业后,沈雪青留在了北京,郑长平一直在私下献殷勤,说自己高中时候就对沈雪青一见钟情了,所以后来才一直和她想方设法的通信联络。一直到沈雪青毕业后第三年,她才放下戒心,终于和郑长平在一起了。 那时候的她自以为自己和郑长平通信多年,彼此又算半个老乡,多少也算是知根知底的,这就是她的最好选择,没想到…… 提起这上辈子最大的瞎眼,沈雪青就气成了河豚样,桌面上厚厚的被精心收藏的信封也变的格外刺眼。 沈雪青拿起来掂了掂,冷笑一声,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她上辈子结婚六七年的时候才知道。郑长平根本不是跟他追人的时候说的那样。这个混蛋当年热衷于和女孩子当笔友,同时联系了好几个女生,写出去的信内容都差不多,堪称重复利用第一人。 只有她,傻傻地真的以为郑长平暗恋自己很久。 去你的郑长平吧,这辈子,你休想哄骗我了! …… 沈雪青骑车走的飞快,留下村里的人一传十,十传百。 有人想去沈家道喜,却被拉住了。 “你不知道啊,沈家今天好像闹矛盾了,下午吵吵了好几次,所以他们家小孙女才一溜烟跑了。” “这,沈家就这么让刚考上大学的孙女走了?一顿饭都不留?这也太不像话了。沈家大嫂这个气量,啧啧……” 沈胜利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恰好听到了这些话。 他皱着眉头,避开了村里的主干道,从小路回了家。 一进门,他就看到自己的老妈和妹妹坐在房间里抹眼泪。 看到沈胜利回来了,全丽华立刻跳起来拉着他哭:“胜利啊,你可回来了!你可不知道,如今你妈和你妹妹都要被沈红梅那个死丫头给欺负死了!” 沈志国推门进来,喝住了她:“少说两句,今天这件事要不是你嘴碎,也不会闹得我们沈家成了别人眼里的笑话!” 沈志国三言两语地给儿子说了一下大概。 沈红樱跑到哥哥身边,叉腰告状:“哥!你可要替我做主!妈是长辈,不好和沈红梅计较。可是你和我们一起长大,你帮我揍她一顿不要紧的!” “瞎说什么!”沈志国嘴里这么训斥着,手上却一点动作没有。 沈胜利没有立刻说话,反而是问全丽华:“妈,你听叔叔说,沈红梅肯定能考上临清大学是吧?” 全丽华点点头:“对啊,怎么了?不就是个大学生么,你妹妹今年也可以!” 沈胜利没搭理她,反而在心里盘算开来。 临清大学,那可是北京排的上号的好学校了! 他在外面给人开车,跟着老板一年到头走南闯北的,家里人鼠目寸光的,可不代表他也是。 他还记得公司里招人的时候,只要是个大学生,工资就高人一等。就这样,还招不上。因为这年头,私家小企业是留不住金贵的大学生的。稍微混的好一点的大学生都进了什么银行啊,政府啊这种有前途的地方。 沈胜利一直知道堂妹会读书,从小到哪里都是老师的香饽饽,但他也没想到自家小门小户的,居然真的能飞出来一只金凤凰! 全丽华和沈红樱气没处撒,跟沈志国各种哭闹。 一会儿说坚决不肯拿钱请吃饭,一会儿又说要城里找陶秀兰好好闹一通。 沈胜利听到这里心神一震,脱口而出:“不行!你们绝对不能去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