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好男人[快穿] 第1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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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红薯粉条比面条卖的更好。 煮透的红薯粉呈半透明的颜色,滑溜溜的,久煮不烂,不像面条,时间一长,就容易泡涨,红薯粉特有的香味和口感,与鲜美醇厚的肉汤简直绝配。 苗翠娘又想到了粉丝,它的部分口感和粉条类似,但味道又不太一样,粉丝清爽,更能和厚重的肉汤相融合,可粉丝的制作难度并不亚于粉条,而且真正好吃的粉丝是用绿豆做的,成本一下子就拉高了。 算了吧,就让那些人吃面条和粉条算了。 苗翠娘专心致志想起了红薯粉条的事,虽然红薯粉条制作过程比较麻烦,但他们这儿种番薯的比种麦子的人更多,番薯的产量也更大,所以番薯粉条的价格和细磨的面粉相差无几。 还是先想想,怎么说服村里人在这段时间多做点红薯粉条吧。 还有萝卜和白菜……感觉要买的东西还不少。 苗翠娘不由想起了自己在村里的口碑。 她想买……那些人敢卖吗? 第68章 极品一家人(九) 一更 宋辰一家推着板车回来的动静不小, 村里人都没料到他们回来的那么早,这晌午刚过没多久,算上他们花在路上的时间, 满打满算, 卖汤的时间也就一两个时辰。 这汤……到底是卖完了,还是卖不掉呢? 因为陶瓮上盖着盖子,大伙儿也不知道陶瓮里到底还剩多少汤。 “爹~~” “爷,奶!” 和小伙伴们疯玩的多金和多宝听到了爷爷奶奶和爹回来的消息,一溜烟跑到村口。 小孩子火气重,加上玩了一上午,寒风呼啸的时节, 硬生生给自己玩出了一身汗,额头的头发都一缕一缕黏在脑门上。 别看宋老二家口碑不怎么样, 多金多宝这对双胞胎在村里还是相当有人气的,一来是因为两个孩子确实天真烂漫,二来是村里人迷信, 觉得龙凤胎本身就带福气, 因此从来也不会有人因为讨厌宋德贵两口子,就拦着家里的孩子不让他们和龙凤胎玩。 “这一身汗, 也不怕冻着了, 吃午饭了吗?” 苗翠娘拿出干净的帕子帮孙女擦了擦额头的汗,老太太手劲有点大, 小丫头龇牙咧嘴做尽鬼脸。 “吃了, 娘给我们煮了面条。” 宋多金想着中午吃的细滑的面条, 没忍住舔了舔嘴唇。 “行了, 玩去吧。” 苗翠娘又帮孙子抹了把脸, 然后拍了拍他的屁股, 让他带着妹妹继续玩耍去吧。 俩孩子玩性大,很快又凑到了小伙伴身边。 “多金,你家的肉汤真的那么好喝吗?” “那当然,我爹熬的汤是天底下最最最最最最最好喝的。” 一个最字,差点没让宋多金憋过气去,因为他不懂得换气,又想着多说几个最字表达自己对他爹熬汤手艺的认可。 “我家老虎也爱吃肉汤拌饭,我爹还会把熬汤的肉撕成肉丝给老虎吃。” 多宝在一旁帮腔。 和一般的肉汤不同,炖煮时间过长的肉骨汤里的那块瘦肉完全被炖出了精华,不仅很柴,还没什么味道,反正精明如田翠娘和宋德贵也不爱吃那样的肉,咬不烂还塞牙缝。 可对猫咪来说,吃肉丝拌饭完全没有压力,再加两勺肉汤,足够肥猫美的打呼噜。 边上听到这番话的人下意识看向了在村口小草坡上晒太阳的橘霸王。 只见它躺在那一片阳光还算充足的草坡上,两只前爪揣在身下,大大的脑袋又枕在爪子前,眯着眼睛,尾巴一甩一甩,好不惬意。 一身橘色皮毛下的那一片白肚皮格外显眼,随着呼吸上下起伏,一段时间没注意,橘霸王这肚皮似乎又圆润了很多。 此时以它为圆心扩散,附近还聚集了不少野猫。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要知道以前村里这些野猫全都避着这个橘霸王,现在怎么不仅不躲,还往前凑啊? 只见经常挨抢的大阿狸叼着一只肥硕的田鼠靠近了老虎,田鼠还是活的,细长的尾巴到处乱甩发出吱吱吱的叫声。 猫咪最喜欢活物,在享用这份美食之前,还喜欢戏耍一番。 大阿狸叼着田鼠靠近老虎,动作警惕,一副随时要撤退的样子,因为老虎一直都没有动静,它越走越近,和老虎也就两三个身位的距离,这个时候,老虎突然动了动胡须,张大嘴打了个伸了个懒腰,下一秒,大阿狸已经窜出十米远。 但老虎并没有追上去,它只是换了个方向,准备晒一晒它背面的皮毛。 大阿狸兴冲冲地往前跑,在注意到身后并没有动静时,这才停下脚步,扭头往身后看去,见老虎依然躺在原地,心中居然出现了遗憾、失落、难过等诸多负面情绪,猫咪的尾巴都耷拉下来了。 老虎的改变让整个猫群都变得躁动。 类似大阿狸的举动,在其他猫咪的身上也同样发生着,它们甚至将自己捕捉到的猎物扔在老虎身边,然后警惕地盯着老虎的举动,只要老虎表现出要叼走那个猎物的动作,它们就赶紧去抢回来,可惜老虎没有,它总是懒洋洋的,晒着它日益见涨的大肚皮。 大丰村的猫咪们觉得变天了,强盗转性了,它们更害怕这是橘霸王在酝酿什么大招。 村里人不懂小猫咪们的复杂情绪,他们看着这一幕,只觉得那只大阿狸怎么还贱嗖嗖的,哄着老虎抢食呢? 话又说回来,他们似乎已经很久没看到老虎从其他野猫口中抢食了,看来这段时间,确实在家被喂饱了。 想一想早上闻到的肉汤香味,每天吃着这样的肉汤拌饭,谁还爱吃腥臭的蛇虫鼠蚁啊。 大伙儿忽然都觉得,宋家回来那么早,很有可能是因为那些肉汤都已经卖完了。 宋老二家开始自食其力了,就连他们家养的橘霸王也不劫掠同类了,难道那一大家子真的转性了? 此时此刻,村里人都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心情其实和大阿狸差不多。 这不能够啊! ***** “相公,爹娘你们回来啦!” 朱满珠一看公婆眼中的高兴得意,就知道今天的肉汤肯定卖得特别好。 于是她也没问,只是给忙了半天的仨人递上一杯温水。 满满一杯水下肚,又坐到了椅子上,宋德贵和苗翠娘这才感受到了身体的酸痛和喉咙的刺疼。 “快,快数数今天到底挣了多少钱。” 这个时候,只有金钱能抚慰身体上的疲倦。 “爹娘,你们走后大伯让四堂嫂传话了,说等你们回来去老宅传个口信。” 地里还有一堆活要干呢,宋富贵也不可能一直守着他们回来,干脆就让老四媳妇来找朱满珠叮嘱了一句。 “先等等。” 宋德贵知道,他大哥找他应该和他家现在做的这个小买卖有关,但现在天大的事情都不能阻拦他数钱。 显然在场的其他人也是这个想法。 于是一家人一拍即合,一起回到了老两口的房间,关上门窗,将钱袋子里的东西全都倒在了炕上。 哗啦啦,满炕的铜钱。 “十文,十文……一百文……” 除了宋辰,其余三人数数都不太行,但笨人也有聪明的算法。 十文钱一组,凑十堆就是一百文,每数完一百文,就用红绳将它们串起来打一个结,直到所有的铜钱都被串在红绳上后,苗翠娘和宋德贵的嘴巴都已经合不上了。 就连朱满珠这个曾经有过一百两嫁妆银的小媳妇这会儿都瞪大了眼睛,捂着嘴,骄傲地看着自己男人。 足足六个绳结外加三摞余六个铜板,也就是六百三十六文。 但成本才多少? 两斤肉加一堆骨头,肉是最不值钱的瘦肉部位,八文钱一斤,整副骨头也只收了十文钱,这肉骨汤底加起来也就二十六文。 剩下的就是萝卜白菜和面条粉条了,那都是自家的东西,硬要算钱,撑死也就七、八十文,面粉和粉条占了大头。 其余的柴火、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就是不知道宋辰拿出来的那些香料、黄酒花了多少银子。 特别是那个用来给肉去腥味的黄酒,比宋德贵尝过的最好的酒还要香醇,虽然听儿子说过那是自己酿的酒,可宋德贵还是觉得,光是这些酒,就将肉汤的成本给拉高了。 这段时间,宋辰在自己的房间里放了好些坛子,还问老太太要了不少辣椒、糯米,时不时就躲在厨房里折腾一通,在老两口眼中,他拿出来的那些料酒和辣椒酱之类的东西,就是这么折腾出来的。 制作的过程,连宋德贵和苗翠娘都不知道,但神仙手段,确实不应该是凡人能看的,每次儿子要施法的时候,老两口都会自动躲避。 现在要算成本,其实就是糯米、辣椒之类的钱,宋德贵心里过不去的坎其实是那些用来除腥的黄酒拿出去卖,可能就能卖好几百文,甚至几两银子。 但儿子说的对,现在他们卖肉汤,虽然味道好,但因为卖得价格低廉,旁人看了,也只会觉得他们味道好是因为用料足,或许有点秘方,但本钱贵,利润低,并不值得他们冒险。 那么多做吃食生意的店家,哪家没有招牌菜,都宣称是家传秘方,店子也开得好好的。 但酒就不一样了,利润太高,同样是米酿的酒,可以卖一斗百文,也可以卖一斗百金,足以让那些位高权重的人心动。 他们就是平民百姓,斗不过那些达官显贵,现在还是踏踏实实做肉汤的买卖就好。 想到这儿,宋德贵的心态又平和了许多。 其实越是像他这样扒着人吸血的极品,越知道眉眼高低。 那……就算成本价吧,加上那些糯米辣椒,总共的本钱也就百来文,也就是说,这次挣的六百多文里,有五百多文是净挣的! 今天他们准备的汤还少了点,当时收摊的时候,后面还排着老长的队伍,而且第一天,口碑还没有打响,之后可能会有很多回头客和慕名前来的人。 宋德贵和苗翠娘按耐住野心,就先按照每天净赚五百文来算,一个月三十来天,那就是十五两银子啊! 扒拉着手指头,老两口连脚趾都用上了,在得出这个结论后,什么身体的酸痛,喉咙的刺疼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些年他们没脸没皮的做人,攒下的银子,也就二十两左右,但现在,他们卖肉汤,一个月就能挣到类似的数目。 老两口已经看到富裕的未来在向自己招手了。 “爹娘,这些钱就放在你们那儿吧,咱们家还得是您二老当家。” 家里就他一个儿子,宋辰也用不着和二老藏心眼。 朱满珠就更不用说了,作为被娇宠长大的孩子,她对银钱没概念,反正只要有吃有喝就行,而且这些年公婆都对她很好,钱在公婆手里和在自己手里根本就没有区别,她还不用操心家里的进项支出,少了好多麻烦。 “成,爹娘帮你们攒着。” 一大串沉甸甸的铜钱进了自己手里,老两口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